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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如何懲處黃郁婷?最慘下場是「這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如何懲處黃郁婷?最慘下場是「這個」作者
devidevi
(凱特)
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8

※ 引述《kenbo (我愛蘇智傑)》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體育中心/林昀萱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如何懲處黃郁婷?穿中國隊服頻失言 她最慘下場是「這個」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近日在北京冬奧穿中國隊服上傳IG、還稱「像在主場比賽」,屢: 次掀起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教育部、體育署針對其不當言行進行調查,並做出適當: 處分。對此,北京冬奧台灣代表團總領隊陳士魁表示,最重將取消國手資格、沒收國手當: 選證書並遣返回台。

中華民國刑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第 二 章 外患罪
第 113 條
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114 條
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
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直接用刑法辦就好

我國國手=我國政府授權
對方國手=對方政府授權的人

反正防疫旅館都能查毒品了,要不要辦,敢不敢辦只是一句話
而且總統都下令調查,底下的人不辦是不給總統面子
已經造成中華民國損害,這還不嚴重嗎???
還是說台灣沒有損害,所以沒關係

不然就以防疫需求為名來辦也可以,
我們防疫總指揮官可沒什麼不敢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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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7.48.47 (臺灣)
PTT 網址

s203abc 02/20 13:42感謝

daniel0203 02/20 13:43最終結果政府敗訴 賠償受害者名譽受損

tigotigo 02/20 13:44想被法院認證

greenpine 02/20 13:464%好了啦

daniel0203 02/20 13:46這兩條可以贏 就是動用國家機器

哪次不是動用國家機器,這只是要不要辦的問題而已 還是有人認為自付隔離費用,檢查送進集中檢疫所的物資(飯菜,餅乾)就是合法的行為?? 一群人都不怕了,還怕一個人

uhbygv45 02/20 13:47不要害法盲塔綠班好嗎

forhorde5566 02/20 13:47直接變党的row bench就好ㄌ

forhorde5566 02/20 13:48哪那麼麻煩 不是綠共ㄇ?

※ 編輯: devidevi (203.77.48.47 臺灣), 02/20/2022 13:50:40

s203abc 02/20 13:51奧運選手,這資格不夠國家機器嗎

Tiphareth 02/20 13:54這個國家機器還准許他出賽咧ww

ihaveseven 02/20 14:01法律都是看怎麼解釋而已吧

StevoWu 02/20 14:49113 114 都是對公務員吧?

shaoleo 02/20 16:50輕鬆點發個日本軍旗披風讓她去南京街上

shaoleo 02/20 16:50繞繞展現國際間運員的友好就夠了吧

shaoleo 02/20 16:52不然叫她中國朋友也穿個灣灣隊服來臺逛

shaoleo 02/20 16:52逛,展現一下友誼

shaoleo 02/20 16:53看看是不是同文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