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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府院說話了!不滿黃郁婷冬奧惹議 蘇貞昌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府院說話了!不滿黃郁婷冬奧惹議 蘇貞昌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時間推噓 7 推:11 噓:4 →:47

※ 引述 《zetafera (ZETA)》 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TVBS
:  
: 2.記者署名:TVBS 林恩如
:  
: 3.完整新聞標題:府院說話了!不滿黃郁婷冬奧惹議 蘇貞昌下令調查處分
: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灣競速滑冰女將黃郁婷出戰北京冬奧掀起不少爭議,賽前因穿著中國大陸隊服練習,並: 將影片PO上網,之後又稱讚觀眾熱情的加油聲像「在主場作戰的感覺」,遭到輿論撻伐,: 近來她又在臉書和網友槓上引發討論。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19)日表示,行政: 院長蘇貞昌認為黃郁婷行為極為不當,已要求教育部、體育署針對黃郁婷不當言行進行調: 查,並為適當之處分。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也表示,總統府支持行政院採取必要的調查檢: 討及處分



我就不談什麼意識型態、倫理道德,我就單純討論「穿中國隊服」這件事,政府說要調查、處分,問題是這個行為是犯什麼法?依什麼來處分?


刑法的話,我想不到任何東西,內亂罪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外患罪是「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光穿個隊服顯然是不符合啦


反滲透法上的犯罪,主要是針對選舉罷免行為,這個也不符合


行政法上,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15條:

選手於培訓或參賽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所屬單項協會或中華殘總、中華聽體協、中華智體協提經紀律委員會審議,以決定懲處方式;情節重大者,由單項協會或中華殘總、中華聽體協、中華智體協取消其代表隊選手資格,並報本部備查:
一、未依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參加國家代表隊培訓及參賽。
二、違規使用運動禁藥,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經查證屬實。
三、不聽從教練指導或有破壞國家代表隊團體和諧。
四、變賣或使用公有器材設備,涉有營私圖利行為者。


穿中國隊服這個行為,看起來頂多只有第三款有可能符合吧,但問題是這個行為有「破壞代表團和諧」嗎?她不都繼續比完賽了?而且就算符合,比都比完了才取消選手資格能幹嘛?




反正這樣看下來,她的這個行為頂多犯了「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最多就是取消選手資格而已吧,還是我有漏掉什麼法?請幫忙補充,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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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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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La5566 02/20 22:16先承認中共是敵國吧你

LAWfOREVER 02/20 22:16用新聞就能炒作成叛國了,哪裡需要法

LAWfOREVER 02/20 22:16源?

yoyo82125 02/20 22:16可悲玻璃心搭緣斑

brepus 02/20 22:16這篇理性討論 推

spzper 02/20 22:17不抵制還參加匪區是不是也該辦?

michaelwu 02/20 22:17塔綠法

jiyucola 02/20 22:17先把喊台獨的人抓起來啦

brepus 02/20 22:17人治才爽

adk147852 02/20 22:18我推薦傳染病防治法

brepus 02/20 22:19法源是什麼 情緒才重要

RossiBean 02/20 22:20不就是這種懲處嗎?外加之後會被封殺

brepus 02/20 22:20可以立一個法讓民運人士待在台灣嗎?

s175 02/20 22:20執政黨有親戚在敵國賺錢的都以叛亂罪諸九族

kaky 02/20 22:20振興條例第七條啦還是要找陳時中啦....

s175 02/20 22:20要不要

brepus 02/20 22:21正事不做 整天搞一些有的沒的

christos1989 02/20 22:21塔綠班說要抄九族就是抄不用管你什

christos1989 02/20 22:21麼法

maxinehou 02/20 22:21代表團和諧靠一件衣服就能破壞?是有多

brepus 02/20 22:21立委在中國有生意可以當作叛國嗎?

webb 02/20 22:21不讓當國手!本來就是政府能做的!

maxinehou 02/20 22:21脆弱?這麼不合?

kaky 02/20 22:22拜託"國營"銀行都過去設點了..

kaky 02/20 22:23"國營"銀行在"敵國"從事金融活動,企業在幫

brepus 02/20 22:23可以先取消黃安的健保

kaky 02/20 22:23"敵國"賺外匯前十大有五六家....

brepus 02/20 22:24或是華航改名

hosen 02/20 22:26交換隊服不過是表示兩岸友好,玻璃心碎滿

hosen 02/20 22:26

jeffky 02/20 22:46本來就是要用這個辦啊,所以找教育部、體

jeffky 02/20 22:46育署處理,不是找檢調體系。白藍八卦眾一

jeffky 02/20 22:46直想洗成刑法,很奇怪。

DarkMore27 02/20 22:51拿掉國手資格就行了,廢話不用那麼多

sucktime 02/20 22:58腦子真的該好好用

foreluban 02/20 23:45稍有法律概念的人都知道本事件所謂懲處

foreluban 02/20 23:45就是朝國手規章方向處理而已 扯啥刑法

foreluban 02/20 23:46光是看到"違法""犯法"字眼就知道是法盲

foreluban 02/20 23:46一堆這種搞笑留言還不知道自己貽笑大方

mikamikan 02/21 00:00就跟你說別在八卦板跟塔綠斑講法了

mikamikan 02/21 00:00這些人腦袋裡裝的東西只能理解1933授權

mikamikan 02/21 00:01法而已 不過話說回來 你貼的辦法第15條

mikamikan 02/21 00:01其實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疑慮 因為母

mikamikan 02/21 00:02法 也就是國民體育法第21條第2項和第23

mikamikan 02/21 00:03第2項 如果作為開啟懲處程序 並進而取

mikamikan 02/21 00:04消其參賽資格 是有疑慮的 原因在於這兩

mikamikan 02/21 00:05條作為授權依據 授權的明確性並沒有明

mikamikan 02/21 00:06確到可以作為主管機關訂定懲處構成要件

mikamikan 02/21 00:08的授權依據

twpost 02/21 03:53第二項後半部份啦. 紀律這種東西 可大可小

MSEstar 02/21 11:18真不懂為什麼現在還是有一堆認共的腦殘..

fishhy 02/21 13:03這事了不起就中華奧會內部處理就好了,有

fishhy 02/21 13:03必要搞到蘇院長來說話嗎?

mikamikan 02/21 13:48上面說第二款後段 但這款使用的是逗號

mikamikan 02/21 13:48而非頓號 該款的意思是「使用禁藥」這

mikamikan 02/21 13:49個行為 造成「團體形象和國家榮譽」受

mikamikan 02/21 13:50到損害這個結果 而不是指使用禁藥或其

mikamikan 02/21 13:50他造成團體形象和國家榮譽受損的行為並

mikamikan 02/21 13:51列 讀法條要看清楚規範架構 不能看到特

mikamikan 02/21 13:51不能只看到特定用詞就斷定是這樣用

Wood 04/04 08:45真要共存第一要務不是帶風向,是快買novav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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