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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網紅嗆殉職警「死有餘辜、活該」 台南二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網紅嗆殉職警「死有餘辜、活該」 台南二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時間推噓 推:3 噓:3 →:11

是說警察要告什麼公然侮辱啊?

對兩個死警察公然侮辱的話

告訴權人似乎不是警政單位吧

這樣缺乏訴訟要件是進不了法院的


※ 引述《seal998 (偽善的流沙)》之銘言:
: 說真的啦
: 警察講要辦這個就輸了,輸一屁股的輸
: 以前當兵時候,老的軍士官都知道
: 要搞人最好的方法叫做
: 「按照規定來」
: 今天條子也一樣
: 不可能一兩招合法玩人的步數都沒有
: 條子之所以不這樣做
: 主要也是怕投訴怕麻煩
: 但今天大順風起來,怕屁怕?
: 今天你手上可以玩人的資料一項不缺
: 辦什麼辦?
: 當然是合法玩死數學哥以後公開處刑啊
: 沒聽說認真起來的官玩不過民的
: 如果玩不過,對不起,警察真的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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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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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9999 08/28 14:13真的大爆笑,死人到底要怎麼提告訴乃論

achun1212 08/28 14:13而且也告不贏啊,根本不會起訴

nikewang 08/28 14:14罪責也很輕

aa1052026 08/28 14:14只有家屬能告吧

ppptttqaz 08/28 14:15法條真的要用對 貽笑大方也無法討公道

HONYLO 08/28 14:16警察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懂,情緒辦事

Lawleit 08/28 14:23被害人已死亡,由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

Lawleit 08/28 14:23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家長、家屬提

Lawleit 08/28 14:23告。

e1q3z9c7 08/28 14:44被害人已經死亡之後才被侮辱也能告嗎?

nakayamayyt 08/28 14:48那個是韓愈條款 本來連後代都不能告

phoenixhong 08/28 15:11幫樓上補充,這件事有印象,而且還

phoenixhong 08/28 15:11蠻有趣的

phoenixhong 08/28 15:11https://bit.ly/3pQ0fA7

Lawleit 08/28 15:18刑法312,侮辱死者罪。

ayanami00 08/28 16:37他講的沒錯啊,賊頭不會因為怎麼死的

ayanami00 08/28 16:37就可以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