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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要求死刑人權退步是民智未開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要求死刑人權退步是民智未開嗎?作者
A6
(短ID真好)
時間推噓 5 推:7 噓:2 →:6

※ 引述《alexhsu0909 (MazdaNo1)》之銘言:
: 廢除死刑是現代普世價值
: 人權進步的象徵。
: an eye for an eye、a tooth for a tooth
: 則是野蠻人的行為

我聽你放屁 你這半瓶水的發言

是我水桶這兩個月看得最難受的一篇 一出來 不罵一下我難受

光看你說的一聽就知道 不知道這句話是從哪來的 原文是什麼

今天的有些人支持的廢死才是貫徹這an eye for an eye 話好嗎

我告訴你這句話的出處 這是出自漢摩拉比法典 196條

「如果自由人毀壞其他自由人的眼睛時,他本身的眼睛也將受損;

若你折斷其他自由人的腳,你自己的腳也將被折毀。」

196 If a man put out the eye of another man, his eye shall be put out.

[ An eye for an eye ]

但同樣是傷害眼睛 199條是這樣說的

199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所以特別強調自由人傷害自由人

但要注意喔 當時是分兩個階級 實際上是三種階級的

上層自由人 下層自由人 奴隸

以眼還眼這一行為 只存在同階級的自由人之間

如果不同階級的是這種情況

201條「打掉下層自由人的牙齒,必須支付一明納 」

201 If he knock out the teeth of a freed man, he shall pay onethird of a goldmina.

這裡為什麼會說201條有上下層關係

因為還有個200條

200 If a man knock out the teeth of his equal, his teeth shall be
knocked out. [ A tooth for a tooth ]


199條198條「傷了他人奴隸的眼睛,或是折斷了骨頭,必須支付二分之一明納」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以牙還牙 只有限於同一階級的時候

上層打下層階級 不需要以牙還牙 甚至付錢就好

有沒有和當今的判決很像? 有權有勢的人賠錢就好

我附了英文版的連結

無聊的人可以去翻一翻 傷害部份 在196前後

http://www.general-intelligence.com/library/hr.pdf

今天 水牛伯喊出我支持廢死 但這種情況必須除死

打死一般人不必處死 但是打死這些人必須處死

這就是很明顯符合 漢摩拉比法典中的階級以眼還眼制度

就是在告訴你 台灣就是有階級

綠政人員>兇手>一般老百姓

你一個一般老百姓被害 兇手罰罰錢就好了

判什麼死刑 你是低階的

律政人員就不同了 你一個低賤的兇手 敢來殺公職人員必須死

水牛伯的廢死 正是漢摩拉比那種 看階級的以眼還眼


實際上很多人都在 只告訴你以牙還牙是落後的

但是他們沒告訴你 他們口中落後的牙還牙是會看階級的

而這些灌輸你以牙還牙落後的人

他們實際反對的是不看階級的以牙還牙 做的卻是看階級的以牙還牙

你以為他們是在廢死 不 他們是在維護他們的階級優勢

我就自認放到漢摩拉比法典的時代來看我就是奴隸階級 你覺得你是自由民嗎

你要幫自由民維護階級優勢 還是幫奴隸爭取權益?

所以我支持不論謀害任何階級 都應該死刑 不是只有謀害上自由民才是死刑

我支持公平的死刑 判決不應該像漢摩拉比法典那樣 因為受害者的身分而有差異

不過台灣很多人似乎也認不清楚 自己在哪個階級裡面

把自己和有些既得利益者綑綁再一起 被賣了還幫忙數錢


: 重大刑犯的產生、是社會的問題
: 有問題的是社會、不是人
: #你我都是推了一把#
: 如今台灣卻陷入一股鄉愿
: 各個無不義憤填膺、
: 民智未開的風氣蔚為風潮。
: 對嗎?

今天會說出以眼還眼是落後的才是民智未開

不對是被漁民化了

殊不知 今天的情況 才更接近 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眼還眼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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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4.207.66.18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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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6 (154.207.66.18 香港), 08/29/2022 13:09:43

spirit119 08/29 13:10認同你

LYSLYS 08/29 13:11

tang79 08/29 13:13推,閣下勢必 漢摩拉比系

kevenshih 08/29 13:13是民智未開

kevenshih 08/29 13:13包括此篇

Loyeatta 08/29 13:19邏輯老師作古了?多數重刑犯是什麼階級

Loyeatta 08/29 13:19?廢死維護了哪種階級為多?

賠錢 免死 還有機會能外役監 你說按照漢摩拉比法典是什麼階級? 當街砍女友24刀致死 出來當司改委員 你說他什麼階級? 另外你可能有點誤解齁 我原文一直強調的是"一些"廢死不是所有廢死 我說的"一些"是那些 就是說這些情況可以死刑的 雖然我很討厭廢死齁 但所有均廢死的和一些可以死刑的 是兩種不同的廢死態度 本篇特別幹譙的是後者 因為其極為符合漢摩拉比法典中的以眼還眼(看階級)

lovenewsp 08/29 13:24突破盲點

stja 08/29 13:34

※ 編輯: A6 (154.207.66.18 香港), 08/29/2022 13:42:57

clone29 08/29 15:58推你的說法。同時也要說路人沒資格講原

clone29 08/29 15:58諒。

未經他人苦 末勸他人善

※ 編輯: A6 (154.207.66.18 香港), 08/29/2022 19:47:50

erickruklin 08/30 11:46超譯了吧...那個年代的自由人也不是

erickruklin 08/30 11:46什麼多了不起的階級 頂多也就是一般

erickruklin 08/30 11:46人 奴隸在那個年代根本是如同私人

erickruklin 08/30 11:47物品般的存在 可以這樣類比?

超譯? 我從頭到尾都強調有階級問題 第一 請問奴隸是財產 是不是也是階級? 你不會覺得奴隸是財產他就不算人所以不算一個階級吧??? 第二 自由人也不是多了不起的階級沒錯 因為還有上下層階級之分 自己搞不清楚別人說的東西 就電電好嗎

※ 編輯: A6 (43.239.67.239 香港), 08/31/2022 0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