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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她參加彩色派對全身 55% 被火紋身 判八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她參加彩色派對全身 55% 被火紋身 判八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時間推噓 8 推:10 噓:2 →:26

一堆法盲
這八仙本來就要賠
舉例來說
一般鄉民知道不要借id
借了出事就要扛
這叫一般人應可注意程度
但是今天八仙有收錢
法律上會要求它的注意程度要提高
比一般人可注意程度要高
你他媽的都知道要開會
都知道要討論停車場討論救生
為什麼沒想過會閃燃???
參加民眾北七北七的不懂
你有收錢就要想多一點
沒想到?
那賠錢剛好而已懂?

※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丁牧群
: 3.完整新聞標題:
: 她參加彩色派對全身 55% 被火紋身 判八仙樂園負責!賠償金額出爐
: 4.完整新聞內文:
: 黃姓女子 2015 年 6 月 17 日到八仙樂園參加「彩色派對」,不幸遇上 15 死、484 傷: 的塵爆意外,黃女全身 55% 面積受到 2 至 3 度燒傷以及吸入性灼傷,她與父母向八仙: 樂園、主辦活動的玩色創意、瑞博等公司連帶求償,高等法院今判八仙樂園與 2 公司連: 帶賠償黃女 470 萬元,八仙另須賠償黃女父母共 120 萬元,總計八仙要賠償 590 萬元: 。
: 黃女提告指稱,彩色派對工作人員當時多次用二氧化碳鋼瓶噴射色粉,晚間 8 時 31 分: ,因為一名工作人員操作不慎,將色粉噴入高溫電腦燈,瞬間引燃粉塵雲,造成塵爆慘案: ,主辦活動的 2 公司及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都難辭其咎。
: 高院認為八仙公司當時考量 6 月是淡季,希望藉由舉辦彩色派對吸引更多消費者入園玩: 樂,並入住八仙經營的旅館,除了在官網為派對打廣告,另製作優惠票券、住房優惠廣告: ,派對舉辦前還邀請主辦人呂忠吉開會,討論開放停車場、提供接駁車、延長餐飲商店營: 業時間、配置救生人員等措施,顯與一般單純出租場地不同,目的是增加八仙公司收益。: 另外,八仙公司同意主辦單位在凹陷水池內搭建舞台,並因此多收押金 50 萬元、要求主: 辦單位額外加保,顯見八仙對於主辦單位有監督能力,對於噴灑色粉活動的危險具有防範: 及管領能力,而八仙明知活動現場是水池下陷的空間,會增加連環爆燃的危險性,也知道: 參與活動人數眾多,卻未監督主辦單位在舞池四周設置逃生通道,現場僅有八仙樂園門口: 可出入,且八仙僅配置活動區域原本的遊樂設施救生員及管理人員維護安全,並未建立完: 善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因此高院認定八仙公司與瑞博、玩色創意 2 公司所提供的: 服務不符合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都要為黃女受傷負起賠償責任。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830/066AE219889A241A15EB689AD8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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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t1001 08/30 23:17好想去八仙烤肉

EIKD 08/30 23:19收錢就得負責

arhuro 08/30 23:22我上篇推文有講 如果內文屬實 出租不安全

arhuro 08/30 23:23場地 有出租場地之外的實質營利獲利 八仙

execute 08/30 23:23你租房子開派對發生氣爆房東要賠嗎?

arhuro 08/30 23:23光這兩點 賠錢是合情合理的

execute 08/30 23:24房東對於租客沒有責任

mynewid 08/30 23:24這個案子顯然不是房客而已ㄛ

arhuro 08/30 23:25那房東如果"明知"危樓 還租給房客 地震來

execute 08/30 23:25說穿了租客是窮鬼所以死命的把責任往房

arhuro 08/30 23:25倒了 房東會沒事嗎? 文中以說明八仙"明知"

execute 08/30 23:25東攬罷了

arhuro 08/30 23:26活動場地空間有危險性一樣出租 怪不了人

arhuro 08/30 23:27本文中也沒錯 八仙是有實質收益 跑不了

cka 08/30 23:29八仙不只租場地,他還有討論希望這些人去住他

cka 08/30 23:29的大唐會館,那就不只是租場地了

cka 08/30 23:30而是整個行銷活動八仙有參與

shino95995 08/30 23:30有協同和實質收益 八仙跑不掉

skyless 08/30 23:32講不贏先問候爸媽?

Faye88 08/30 23:32八仙跟呂忠吉共利當然要一起賠

sam197665 08/31 01:46有協同獲利當然要賠,鄉民舉例應是:出

sam197665 08/31 01:46租土地,租客(呂忠吉)辦活動致人受傷

sam197665 08/31 01:46,未協同獲利,有可能以不知情無法督導

sam197665 08/31 01:47免責吧?

frank111 08/31 09:46賣人頭給詐騙集團犯不犯法?共犯阿,還問

saygogo 08/31 09:51你才是法盲

pierreqq 08/31 10:39硬拗成協同獲利這法官也不簡單

rockyegg 08/31 16:05????

mcjesus7204 09/04 12:36八仙當然要賠,把特沒營業是要怎麼賠

mcjesus7204 09/04 12:36且這只是冰山一角的被害人,最後被害

mcjesus7204 09/04 12:37人拿到錢搞不好是下輩子的事。

mcjesus7204 09/04 12:38所以法官判賠金額一點意義都沒有,

mcjesus7204 09/04 12:39被害者已經先支付數百萬醫療費,還得

mcjesus7204 09/04 12:39再等十幾年二十幾年後才拿到賠款

mcjesus7204 09/04 12:39或搞不好根本拿不到。最後八仙一定是

mcjesus7204 09/04 12:40是以分期付款攤提數十年償還當事人

mcjesus7204 09/04 12:41一期未付視為全數到期←這條有用嗎?

mcjesus7204 09/04 12:41我不履行分期義務,啊我就沒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