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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抓錯人非首次!三重警曾狂吼逮捕女移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抓錯人非首次!三重警曾狂吼逮捕女移工作者
hayate232
(CY)
時間推噓 推:1 噓:1 →:7

※ 引述《f230072828 (汝被閹之)》之銘言: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三重警昨(20)日晚間誤認「通緝犯」抓錯人的烏龍,造成被害人黃姓男子右眼皮仍受傷
: 縫4針等,全身多處擦挫傷;三重警方抓錯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去年8月,三重分局一名員警
: 誤認出來到垃圾的女家庭看護是「逃逸移工」,上銬帶回派出所管束後,才發現是合法移工
: ,竟然將女移工「丟包」路邊,這名謝姓員警最後遭到判刑。
: 昨(20)日晚間發生一起警察抓錯人還打傷人的烏龍狀況,有名54歲「航特退伍」黃姓男子男
: 從家中出門時,在新北市三重區竹圍街1處巷口,遭1名穿著便衣的三重警分局厚德所警察誤
: 認為「通緝犯」,2人便在巷弄爆發嚴重的肢體衝突,後來男子在其他警力支援下,被上銬帶
: 回派出所,但才發現「抓錯人」,不過已造成黃男右眼皮仍受傷縫4針等,全身多處擦挫傷,
: 黃男對此也表示要向員警提告,並揚言提出國賠。

台灣警政 法律真的超級無敵爛

認真執法的時候沒辦法執法,暴力執法的時候就是有牌的流氓

還有人提說不用打報告 真的有夠好笑

別的不講,美國是先查證件ID,有安全疑慮就先上銬(在美國很多州上銬不代表有罪),
查完ID沒事就會放人,如果有執法過當問題可以去告警察局。

該調查就要調查,該打報告就打報告,該開槍就開槍

而且考績這東西會影響到公正性早就該廢除了,在美國你用績效獎勵警員違法的,中華民國法律竟然沒這法律,反而還鼓勵這行為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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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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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sect 09/22 12:11侯友宜政績+1

gx8759121 09/22 12:11只要不是黑人

跟黑人無關,前幾天PoliceActivity 才PO 洛杉磯 LAPD執法影片,對方身上帶槍所以先 上銬查ID,看你是不是合法持槍,只是嫌犯太智障突然衝上車警察很害怕開了一槍,調查 之後嫌犯確實是非法隱藏持槍。

AFISH111 09/22 12:17沒有考績制的話 警察會瘋狂摸魚吧

winger 09/22 12:49今年六月 美國已經認定申請隱藏持槍的規範

winger 09/22 12:50違憲

winger 09/22 12:55而且對方雙手已經被警察銬在身後了,究竟

winger 09/22 12:56誰才是智障呢...?

他就沒槍證還想凹喔,加州就是要槍證阿,沒槍證還敢把槍帶在身上到處走?連槍證都沒 還隱藏持槍,被逮捕活該,沒錯他是有罪的,而且還是被通緝的非法持有槍械罪犯, 警察執法沒問題,既然被認定非法持有槍械,哪來憲法問題XD

sexyATHENA 09/22 13:30前陣子還吵要全面配槍

※ 編輯: hayate232 (114.43.26.136 臺灣), 09/22/2022 13:43:03

maycefe 09/22 15:15美國抓錯或違反會賠到破產台灣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