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問] 近距離被奪槍基本沒救了?
※ 引述《linbasohigh (左中彈、右中彈 反覆中彈)》之銘言:
: 今天台南殺警兩命案
: 新聞是說警方兩員被誘捕進人煙稀罕的地方
: 遭襲擊後
: 警方身上一槍兩彈匣被取走
: 並疑似將假槍放在槍套內(?)
: 我看蠻多實戰影片
: 槍被摸到基本沒救了
: 長槍除非有專門練過
: 槍管被抓後
: 用一手掌當重心
: 轉槍托用撞的 將人撞倒
: (之前我哥站大門有被民眾刁過有練一下
: 我抓槍管被他砸成豬頭)
: 短槍則是根本沒救
: 大部分是槍直接被對方打飛
: 身體重心基本上也是不穩
: 要恢復姿態也要一段時間
: 然後下場都不會太好看
: 通常是登出的多
: 所以在台灣
: 無論是軍警,只要被近距離壓制到碰到槍
: 是否就代表沒機會再戰了!?
在台灣是這樣,美國有一堆慘痛經歷改良很多了,像是為什麼要兩三人一組,為什麼一
個人是拿致命武器,另一個是拿非致命武器。
突擊步槍有背帶沒那麼好搶,手槍有等級三防搶槍套也沒這麼好搶
當你試圖摸警察槍套的時候,另一名員警也會直接對你開槍
1:10 開始,情況突然改變,警察壓制對方的時候,嫌犯試圖搶警槍而這警槍也不小心
擊發一次,另一名員警就對嫌犯開槍
https://youtu.be/bUgx90ewbhw?t=70
我講難聽點,美國警察的警察抓賊是玩真的,警察就是警察,賊就是賊。
台灣像玩辦家家酒一樣,嫌犯 持有毒品槍械就意思意思 逃一下,被抓也不會怎樣,反正關一下就出來了,警察也知道大多數的嫌犯都不會強烈反抗,所以就很自然的逮捕,在這種環境下的警察遇到任何一個美國悍匪都是等死。
9成美國警察沒開過槍,甚至打從一開始就不想對人開槍,因為除了要打報告還要行政休假,調查也要調查很久,但你今天要他的命,警察也會毫不猶豫的要你的命。
在美國警察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 密錄器和行車紀錄器,致命武器使用合理,工會和警察局會保你。
台灣警政還有法律問題太多,警察執法密錄器都沒有先開,然後那個行車紀錄器畫質可以再爛一點沒關係,力挺警察開槍,口說無憑 先強制要警察每次執法都開秘錄器,行車紀錄器畫質換好一點,車子也改一下,成立工會,修改法律。
我看是不可能啦,人家美國警察開的是什麼警車,我們開的是什麼警車..
福特SUV 可以裝滅火器 電腦 車牌掃描 AR-15解毒劑 急救包等等"基本"裝備
陳警察介紹美國警車
https://youtu.be/hXayPanndK8?t=138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這次事件為什麼有一個警察沒配槍? PPQ不是從槍套拔出來 舉槍就能射擊了嗎? 講一堆,就是沒有保障警察方法和限制警察方法。
反奪槍最好的方式就是,從另一個口袋拿.38左輪 射嫌犯就好,要不然就是靠同事
--
環境差距太大了 美國警察光去年一年就有458個人殉職
約70人死於槍擊 在越危險的環境自然才會衍生這種自
保規矩 台灣和平太久
等台灣哪天不再死者為大 再來談吧
美國也是喔,家屬很常要求警察局給鉅額賠償,很多律師最喜歡打這種民事訴訟,因為 贏的機會太大,沒錯是告警察局不是告警察,因為你告警察沒用,近幾年美國法律對警 察其實都是劣勢,所以才要強制帶秘錄器,還有警察為了自保還跑到行車紀錄器前面開 槍咧,就怕被告阿,當然也有LAPD Toni McBride這個女警為例子,至今扔被起訴,但 被起訴不代表有罪,家屬耍賴想討錢而已,最好笑的是當時媒體,把她平常訓練的影片 想洗成為了殺人而訓練,結果就是大多數人支持女警,甚至說這就是訓練的成果,不傷 及無辜下,精準擊斃毒犯。
一個沒配槍,是因為他是其他不用配槍的勤務(守望)
去支援的,雖然有疑問,就是為何他開車,因為守望基
本上是騎車,所以是不是不是臨時支援,而是原本就要
去查贓車,但便宜沒領槍?不知道,反正現在也沒人敢
討論,一討論就是不尊重死者、找基層麻煩
現在就是上層作秀、基層看到什麼都是幹幹叫,有要理
性討論嗎?不敢說沒有人提出建言,但去看網路,更多
的是情緒反應而已,檢討改進?算了吧
我補一下女警訓練影片,射擊方式好像叫double tap? 她還有其他影片也有跟基努李維拍 過,總之美國槍是分致命非致命,致命武器拿出來通常都是有可能死人,不然怎麼叫致命 武器。
https://youtu.be/1jU2zmO9uIA
警界自己也問題一堆(自身無能還凡事卸責推給法官)
講難聽點就是這樣囉..
如果改成不分勤務一律帶槍,你就會看到另一種抱怨,
腰帶太重阿、犯不著查察時帶槍吧之類的
所以當年換PPQ也是在作秀阿,不然買M1911 裝彈少 又有外置保險,平常裝忙就好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07:48:32警界從上到下不熟法律 讓員警對開槍規定不熟其標準
不改各種職務協助,包工程,找餿水口罩疫苗,什麼都
要警察協助,回歸治安維護都好說,不然再多改革都是
假的
這次能不能開槍 能不能配槍 已經是後手了
抓人 第一個 徐員自己去 一個在車上 就危險了
徐又被偷襲 槍都來不及用
一開始有兩人 一組 他們說不定能活下來
現在檢討被害人有沒有疏失是風向不對,沒人敢啦
我有暗示,不想講太白 風向不對,從頭到尾警察就認為嫌犯只是個偷車賊,以為會跟其他 嫌犯一樣,很快投降 結果直接被刀割破頸動脈,台灣警察的警覺性放到美國,幾條命都不 夠死,美國警察都會被砍死了更何況台灣警察。
真的 用這案子來吵警槍 蠻怪的
推xheath 就算美警碰到這種偷襲的也不一定能反應
美警都是兩兩一組,之前紐約那兩個警察直接在警車上被槍殺,這個更無解了,後來紐約 警車通通裝防彈。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07:56:14藏刀偷襲真的防不勝防
這階段說出兩個人太大意 沒有執行標準流程一定被噴
成豬頭
不能直面所有問題,那討論檢討都是空話
所以才會歪樓變成討論警槍使用問題
美國警察被毒販用AR-15爆頭那個案件就是單獨執行,而且這是涉及到國土安全部和聯邦 的案件,結果國土安全部沒有通報對方是非常危險人物,那個警察就這樣死了
一股槍拿出來碰碰,問題都能解決都風氣
蘆洲警對空鳴5槍!
結果這位就站在三個人旁邊,還順便拍拍肩膀叫人趴
下
說真的police activity的影片 也很多沒照標準流程
也不可能要求基層每次攔人都維持21英尺xd
真的要警方徹底防衛式執法 有兩種可能
一是美式 警察覺得你非善類 直接拔槍叫你趴地吃土
這做法要有證據才能舉槍叫你吃土,沒證據會被告到脫褲,就跟你說的一樣police activity有不少影片都沒走標準程序,不是執法過當就是輕忽,輕忽的下場都是死 ,不過有一個很有趣的事情在美國很多警察局對空鳴槍是執法過當,因為你能對空鳴槍代 表情況不緊急,不緊急的情況,你應該是使用 泰瑟槍 警棍 辣椒水 非致命彈藥,等非致 命武器,而不是用致命武器對空開槍。
二是英式 看到人蛇拐騙少女?當作沒看到 省得麻煩
當然兩邊都是極端的例子 只能取個平衡
這吃的問題在警察,只是現在風向不對
合理結果是警察擊斃犯人,可是結果剛好相反
警方平常跟疑犯互動 很難全程維持安全距離啦
上次看一個影片 美國警察去好言相勸醉漢
突然就被醉漢貓了一拳 直接打倒在地
這樣算警察輕忽嗎 我覺得是盡力避免越權了
美警也不是每個地方都直接開槍 也有先用電擊槍或塑
膠子彈失敗後才開槍的例子
標準程序是這樣啊,所以我說9成都不會用到致命武器...不過有時候非致命武器激怒對方 讓對方拿刀爆衝的案例也不是沒有,只能說平衡難抓阿 標準程序,電擊槍失效,對方繼續逼近女警,女警不得不開槍,只能說這個人運氣好, 沒被打到致命部位,後續也很配合警方丟掉武器,不然一直亂動只會放在那邊失血過多 而死
https://youtu.be/FIbRhqZDePg?t=42
換m1911不如換空尖彈還比較符合實際執法需求 雖然
一聽到空尖彈很多人又會該該叫了就是
沒阿,我說M1911的用意就是 擺好看的,中空彈打到人會開花,一定會更慘,不過美國 不在乎就是,中空彈本來就加防武器,警察也會用。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09:04:11中空彈就避免穿透後流彈波及無辜民眾
其實我覺得鳴槍示警很有用..但也是擔心流彈傷人
不知能不能第一顆裝空包彈或非殺傷
盤查發現異狀轉換到逮捕其實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sop
不是沒用 是轉換只有往往不到幾秒鐘時間 執法武力
什麼時候要拿出來用 拿捏到何種程度 判斷的時間非
常非常短 跟swat或是調查局出門攻堅那種事先有明確
目標情資跟心理準備的狀況差很多 這些單位甚至連接
戰準則出勤前都已經律定好 警察街頭執法更多的時候
是處理灰色地帶的衝突 警察要使用致命武力 原則無
外乎就是先發制人跟優勢火力兩個原則 對手跟你武
器平等的時候當然沒問題 問題就是灰色地帶的時候要
不要用手上警械 吃員警判斷能力跟當時的社會風氣
怎麼用手上的警械 真的並不是0跟1的選擇而已 這樣
講不是說警械使用可以脫離法律監督 跟所有的案件一
樣 事實只有一個 但各方角力的戰場在法院 當然有人
會說我這種說法太矯情 法院說了才算 對啊 然後一個
弄不好BLM運動就有可能再台灣再演一次 我不認為有
人多少人可以在法律保障外抗得住這種社會壓力而不
退卻 當執法人員在灰色衝突時決定用先手優勢把對方
放倒 回歸到法院都是要個案討論 根本沒有一定什麼
狀態下法院挺不挺這回事
戰場除了法院還有媒體 BLM一大部分就是媒體煽動的
上次90槍60彈恐事件,竟然燒不起來有點驚訝就是,只有吵一下,好像是因為美國法律不 能以事後定論,當時被擊斃嫌犯確實有先朝警察開槍,之後快速轉身被誤認為要轉身開槍 ,正確做法是站住不動聽警察指示,不過該事件還在調查,但就..燒不起來吧
今天為什麼要爭論要不要放寬用槍時機 並不是空穴來
風 本質上其實是在討論 要不要擴大執法人員先發制
人的權力 這是很嚴肅的一個問題 放寬用槍時機只是
把這個問題的概念給具體化而已
如果只聚焦在用槍時機 那才真的是被牽著鼻子走
美國警察如何使用致命武力也是個很有趣的議題 美國
警察從基層組織稱謂到訓練軍事化一直都被詬病 尤其
是911之後根本就風聲鶴唳 最明顯就swat從人員組成
到裝備根本就火力過剩 只要再給他們一挺班用機槍
直接打翻一整個重裝步兵班我都不會意外 一直拉高軍
事化的結果大家都在BLM運動看到了
問題在配有警槍的警察何以被僅持刀械的犯罪嫌疑人
制伏
今天這個案例明明就已經有武力轉換,先辣椒水,後鳴
槍警告,沒看到密錄器不知道無法反擊原因是什麼,只
有方養寧口述嫌犯抓狂拿刀在鳴槍後猛刺,所以有可能
是鳴槍警告時距離過近,否則依照現行警械使用條例,
也已經符合第四條使用槍械的狀況,吵用不用槍根本莫
名其妙
嫌犯稱被辣椒水激怒,老實說我相信,因為在美國原本持刀嫌犯只是拿刀在那變晃,你使 用非致命武器之後反而讓嫌犯憤怒 亢奮,9:42 部分,時間幫分哥好了,只能說會發生什 麼事情當下真的不知道。
https://youtu.be/aY-8k1j30wI?t=582
美警也是出大事後才加強火力的 以前也是小槍
知名的北好萊屋搶劫槍擊案 現實版GTA
現在人手一把AR更不用說了
我先回一下 Tieylea,美國SWAT是有必要性,因為現在美國的罪犯火力真的太強,之前 就有SWAT被擊倒,但因為裝備保護了他,只有面部受傷當然當場也流了很多血,如果有 看 PoliceActivity SWAT和匪徒駁火的影片就知道SWAT的火力是必要的,震撼彈 霰彈 槍 AR-15 硬式防彈衣 榴彈發射器 等武器..美國毒販的火力真的不是台灣人能想像的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10:09:34辣椒水一事仍待證實,但使用辣椒水目的在於讓犯罪
嫌疑人暫時喪失抗拒及反擊能力,於此之前,警察還是
得保持距離;老實講,比起用槍時機跟槍枝的火力,
或許警察的訓練與個人執勤技能,才是這次憾事發生
的主因
是這樣沒錯,不過我記得美國警察有做辣椒水訓練就是,不知道台灣警察有沒有,就是找 人噴你辣椒水,然後你還要繼續奔跑模擬追捕嫌犯,聽起來就很痛苦,這麼做的目的是, 你不能因為嫌犯被噴你也被風吹到,就停止逮捕或是失去保護自己被攻擊的能力。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10:12:50這次事件是巡邏警察,拿SWAT比較並不恰當,面對僅
持刀械的犯罪嫌疑人,比較台美警察火力也是沒意義。
老實講,第三名警察到場後發現遇害同僚並施予心肺
急救,甚至消防隊救護到場警方支援還沒出現來看,
很懷疑遇害警察根本沒有通報與呼叫支援,雖然這樣
說很殘忍,但這就是問題所在
就我說的阿,扮家家酒結果遇到一個瘋的..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10:17:06如果辣椒水有效,此種警察嫌犯一對一情況,應該是
先持槍控制現場並呼叫請求支援,並要求嫌犯跪低趴下
,等待支援;就算著急逮捕,好歹也要持槍搜身排除危
害物。總之,台灣警察訓練跟考核有待加強
密錄器不隨時開是有啥理由嗎 怕沒電?
辣椒水目前似乎還不是警械裝備的標準
所以是否有針對辣椒水使用訓練,很有疑問
誤會我的意思了 swat火力要到何種程度基本上都是因
地制宜 今天治安差到要配m249也是各州郡自己選擇
911之後常常被拿出來酸主要還是因為行政權趁機一直
擴權 尤其是歐巴馬從阿富汗撤軍開始 把過剩軍品依
國防法倒回去給各州郡加強執法武力 才會有swat火力
過剩到可以幹翻步兵班這種笑話出現 swat配重管狙擊
槍是要去打誰XD
話不是這麼說,維安特勤也有.300 麥格農的那把狙擊槍(忘記名字),只是用不到而已XD
拿swat比沒有不恰當 建議再重看一次推文 現在吵用
槍只是表面 帶風向真正要吵的是能不能擴大執法人員
先發制人的權力
台灣沒這樣訓練辣椒水 應該只有教你要z字朝臉噴 哈
哈 一踢常訓30個人去 哪有可能每個噴完叫你再去追人
別傻了
轄區警察又不是要從事危險任務,訓練那麼多做啥...
,那是特勤隊的任務
真的別為難一般警察,他們是要為民服務而不是對付危
險歹徒
真的 但遇到最頻繁的危險也是轄區警員
這種預謀奇襲是非常難阻止的
民主國家司法警察權要不要擴權基本上就是靠輿論凝
結社會共識 如果風向不是要這樣帶 那直接找個訓練
不足的因素結掉就好了
危險歹徒不會寫在臉上告訴你,自己的執勤安全還是要
自己顧,該跑就跑
之前曾要求雙人執勤且間距拉開 沒落實
本質上這種奇襲事件無法阻止 是增加其代價
你什麼時後覺得訓練不足不是其中一個原因?
我記得是美國陸戰隊有訓練被噴臉xd
每天處理一堆垃圾事,哪有時間訓練,常訓在主管眼裡
就是給你休息的
風向一直都很常亂帶阿 以前有沒搜身單警解送人犯被
刺死的,風向也是一下吹沒上銬,一下吹公發手銬爛,
最後才發現原來是沒搜身
搜身沒搜好這事情美國也發生過,然後公發手銬明明就很強,你被銬上越掙扎會越緊,需 要用鑰匙固定,美國那個比較離譜,對方是直接開槍,駕駛開門要把嫌犯押進去,結果被 直接被開一槍倒地後直接爬到車後,老美也會發生這種神奇錯誤。
https://youtu.be/MMlGgZLe3sc?t=270
怎麼會拿美國來比 不說傷亡率跟經費差距 那邊反警壓
力更大
我記得有個影片很離奇 搜身時沒東西 也上了手銬
結果還是變出槍來 donut operator猜他是藏在屁屁裡
是不是奇襲屬於待證事實,但第二名員警無論是否配槍
,但發現同僚被攻擊至少要呼叫支援,這是起碼的訓練
,而且如何逮捕如何搜身排除潛在威脅,很難相信警
察無從訓練
其實主要是台灣的風氣不敢開槍,我後來追一陣子,才
知道營區還有站大門被奪槍的,甚至還有殺警奪槍,再
拿手槍搶營區的步槍等情事,皆是開槍守則與現實面沒
辦法執行有關,SOP有了卻未能執行,唉…
甚至有 有槍無彈,有彈無槍的奇怪狀況,我哥都說那
就都拿電擊棒好了,結果還有安官拿電擊棒電到自己的
案例
你那個是213和光復橋事件,213那個又剛好發生在金門,殺了拖哨的人挾持連長,搶軍械 室還有彈庫,直接丟手榴彈..
台灣警察連被調查上法院都當做處罰 真順著他們人民
才危險吧
警察敢不敢開槍問題很多,不過過去難舉證的必要性
跟侵害最小現在都可由秘錄器影片舉證
sdiaa 給妳一個讚
台灣警察值勤密錄器也要開不開的,有些舉動真的很像有牌流氓,你不開就是不會自保 不然就是想搞有牌的流氓行為,真的要強制規定每次執法一定要開。
警察跟軍人不一樣,不要拿軍人槍彈分離來跟警察類
比
警察勤務裝備標準要求是沒人配發一台喔!沒配發是
縣市警局的事,發了沒用是個別警察的事,就不要靠腰
開槍要賠
還有人在講要開放嫌犯逃跑時警察可以從背後開槍的
美國絕對禁止,警察這麼做一定是謀殺,但對方突然轉身又是另一種情況這個就打報告交 給警察局處理,之後上法院這樣,LAPD Toni McBride 警員打死毒犯那次很多人挺,因為 周圍都是民眾,他先叫民眾走開,看對方準備衝刺 才開槍的,當然也有人抗議囉
聽到都頭皮發麻...希望講的那個人不是警察
就像這次殺警案突然砲打廢死一樣,邏輯0分
四等警察不考刑事訴訟法也不考行政程序法,也沒有
考憲法,不用期待
說一句比較現實的話,你通報後被別分局破獲,方仰
寧會放過你?績效逼死多少警察,多少人為績效違法
。
講到這個,美國沒有績效這東西,績效是違法的,然後警察有責任去抓賊,但沒義務,意 思就是黑幫火拼警察可以放著給他們拚個你死我活,之後派SWAT去洗地,搞不好連洗地都 不用。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12:12:10在國外局長早就換人了,台灣是破獲殺警案,績效卓
著繼續升官
整個社會從上到下都只是在演一場大戲而已,沒有人
真的想解決問題,不如亂送案就有績效,你人民有問
題自己去跟檢察官講,浪費法律系統時間跟人民的時
間,干我們P4
罪犯拿著兇器轉身跑向人群 我記得是可以開槍的
可以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13:51:47阿就有同事不看規定在那邊 啊如果他拿著刀在我面前
晃來晃去勒 那種同事誰碰到誰倒楣
台灣警察密錄器我相信是有在開,但是對警察不利時,
警察會讓證據消失,畢竟密錄器檔案遺失,也就記個申
誡,比起被指控而追究法律責任,行政懲處輕上個幾百
倍。我之前還在警專版,看到他們說他們也有不自證己
罪個權力。看得我頭好痛
不自證己罪是大原則沒錯,但既然密錄器是警察裝備一
種,若強制規定執勤強制開啟密錄器,依法執勤的舉
證由警察負擔,就不會有自證己罪問題
拿刀晃來晃去有攻擊意圖就掏槍上膛瞄準 叫他刀放下
人趴地上 保護生命優先
今天郭董也在講開槍還要寫報告接受調查還要上法院
又一個把調查上法院當做懲罰的...
郭台銘他爸是警察出身,警眷都馬特別愛護自己人
不是單純跟風向而已,而且我不知道有些哪來觀念認為美國警察調查程序不麻煩,陳警察 說他一槍都沒開都可以在辦公室打報告打一整天了。
※ 編輯: hayate232 (114.43.63.125 臺灣), 08/26/2022 21:29:27不知道那個陳警察。但用槍後的陳述與內部行政調查是
必要的,美國警察跟台灣難跟台灣警察類比是美國人
有售憲法保障的擁槍權,但就算是美國,使用擊發配發
的槍枝跟子彈,本來就需要填寫內部的報告單,警察
局的政風(督察部門)實質檢查內容與其他證據是否
相符合
這個陳警察,他直接說加州法律,基本上就是一個概念 其他州都不會差太多少
9成警察不想開槍?請問這個數據是從哪裡來的?我覺
得你大概沒有很了解美國社會
不就分要你命跟不要你命,開不開槍這幾種?
內文寫的是沒開過槍 不是不想開槍@@ 要問誰都不想開
槍 可是有時候沒辦法
4
分享一則十幾二十年前差點出事的故事 在某次聚會裡鄉下某分局局長說的 當年他還只是派出所的小菜鳥 那個派出所平常只有三個人 有天接到報案,有人在河邊偷電纜。12
既然第一篇引起熱烈討論 我繼續分享第二篇 中壢地區軍車很多(因為營區多) 最棘手的就是車禍處理 做筆錄,畫現場事故圖,立和解書 會讓領導士官來做 那時候是夏天,我也是破冬中鳥士官了 早上車巡出去沒多久 就接到戰情電話19
員警很多時候不能挑選現場或保持安全距離啊,分享我以前有一次差點槍被搶 兄弟家中吵架,入內哥哥說弟弟要打他老婆,現在兄弟又要再打起來所以我和同事一人攔一 邊,在把人攔開時,哥哥就用手抓我槍柄講著我要保護我老婆,要搶我槍 當時還是90手槍,公發槍套還是前轉式的防搶槍套,所以他在我正面握槍柄就正好解開,我 當時就右手壓槍柄左頂他的臉,兩人僵持在沙發上,對方身高過180、體重破百,光護槍都8
這些招式,我看美國警察執法影片或新聞也很常用,只是開保險不上膛很怪就是,美國 改用S&W M&P之後隨時上膛狀態 保險也在板機上,所以拔出來就能射擊,台灣PPQ也有 相同功能。 至於我說的招式是威嚇招式,例如 突擊步槍 AR-15(M4A1 M16) 拉柄拉到底放掉,那個 槍機聲響很大,對方就會乖一點或是泵動式(按壓式)霰彈槍 進彈的聲音也有一定程度2
我也來分享一下好了 通常我們站哨都是一長一短或是就一把短的 長的沒上膛還要拉拉柄 短的從軍火庫接過來時就已經上膛了平常就開保險放槍套的 所以已經習慣身上有把上膛的槍站四個小時的哨了23
今天又出一樁拿刀進警局的 這次警察夠機警先拉開距離 到戶外去,就開槍1x槍 很多人甚至警察自己也以為槍開一開人就倒了 事實上一半警用小口徑手槍打到人是沒有制動性的2
基本上,這有邏輯上的錯誤 「近距離被奪槍基本沒救了? 」 你先假設近距離被奪槍就完蛋了 這表示你身上本來有槍,但是後來被對方奪走了 而邏輯上的錯誤就在於,槍被奪走,表示情況變成7
餓死抬頭 我也來講講我當初兩次差點開槍的經驗 當時轄區民眾看電表抓到私設基地台在抗議 後來他們轉移陣地到屋主另外一個處所抗議 當時民眾在外面抗議,屋主在屋裡,8
台灣陸軍有訓練反奪槍啦 有沒有用就很難說 當時教官教的其實大多都是要領 從擒拿、奪槍、反奪槍 都是相同到要領51
首Po今天台南殺警兩命案 新聞是說警方兩員被誘捕進人煙稀罕的地方 遭襲擊後 警方身上一槍兩彈匣被取走 並疑似將假槍放在槍套內(?)
爆
[問卦] 美國警察拔槍速度是不是超快啊?PoliceActivity 的最新影片 直接從2:54 開始看好了 警察上前盤查,問了幾句話 要對方 拿出ID 對方行為怪怪的,警察的手隨時都在可以拔槍的位置上 下一秒就直接拔槍把對方擊倒了88
[問卦] 美國警察開槍清空彈夾是何心態的八卦?美國是標榜人權價值的民主國家 也是民主國家的老大哥~ 為何美國警察在執法 尤其是對壞人開槍 常常不符比例原則?36
[問卦] 殺警案留‘’2打1打輸的‘’是有問題嗎?姑且不討論本件殺警案原因 台灣警察在逮捕犯嫌時,目的是制服跟壓制 跟街頭打架把對方打到毫無還手之力 根本不同,而且差很多 不要說對方有無格鬥經驗40
[問卦] 美國警察開這麼多槍合理嗎? (認真探討)先上影片 這是PoliceActivity 剛上傳不久的影片 嫌犯在車內開槍,後來下車逃逸,之後被一群警察開槍最後這個嫌犯身上至少有60個 彈孔。25
[問卦] 為什麼美國警察很多都是支持人民擁槍的?大家都知道,美國一年死於槍擊案的人非常多 不管是黑幫火拚,警察擊斃對方或是對方擊斃警察,還是小偷 搶劫被屋主擊斃 死於槍下的人都非常多,那為什麼美國警察還是很支持人民擁槍咧? --11
Re: [問卦] 在美國可以持刀幹掉兩個警察的機率?刀一直以來都是很危險的東西 例如: 女警第一時間也來不及拔槍反擊 是那嫌犯沒有追著砍她不然大概也死9
[問卦] 原來美國警察開槍是不能打四肢的這是華裔猶他州警察的講解 美國警察為什麼不開槍打腿? 簡單來說就是,你打腿會過度擊穿傷到無辜的人,而且打腿不代表對方不會繼續行動 ,也不代表不會失血過多而以,更不用說一槍打下去後面可能會有後遺症變成半殘。4
[問卦] 美國人對於警察使用警棍邏輯是不是怪怪的美國警察 裝備基本上都是,電擊槍 辣椒水 警棍 霰彈槍(可裝非致命彈藥) 手槍 突擊步 槍等等武器。 由於一個警察身上裝備沒辦法帶這麼多,通常都是警察個別攜帶,標準配裝是 電擊槍+手槍,其餘裝備是 警棍 霰彈槍(可裝非致命彈藥) 和AR突擊步槍 但美國人民有一個邏輯很奇怪,使用警棍因為畫面太殘忍所以會抗議說警察執法過當4
Re: [新聞] 警察必學「21英呎法則」生死線 死亡領台灣警察也不是沒教,是21英尺法則對台灣警察來說太模糊,加上台灣警察沒有公會 保障。 21英尺法則只是一個概念,在6公尺左右距離對方只要衝刺 隨時都可以殺死你的意思 ,至於要怎麼判斷? 就真的很吃警察的判斷力 不過當警察很明顯說 drop the knife 的時候就真的不是跟你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