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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1字10萬!徵才註明「限女性」 小店罰30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1字10萬!徵才註明「限女性」 小店罰30萬作者
iou861007
(中壢金城武)
時間推噓 X 推:1 噓:4 →:4

※ 引述《asdf1256 (guest)》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 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 1字10萬!徵才註明「限女性」 小店罰30萬元確定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一間資本額10萬元的咖啡店,2021年間在徵人廣告上註明「限女性」,被高雄市政府: 認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出30萬元罰單。謝姓老闆不堪高額罰金,興訟抗罰,主: 張不知此舉違法、裁罰違反比例原則。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謝男是大學畢業,應知雇主不得: 性別歧視,日前駁回其訴,全案確定。
: 2021年3月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接獲民眾檢舉,謝男經營的咖啡店張貼招募廣告,內容: 登載「誠徵工作伙伴(限女性)」等字樣,涉違性別平等工作法。稽查人員到現場檢查,: 認定確有違法情事,提請高雄市就業歧視評議會審議。經決議,本案性別歧視成立,市府: 依此核認謝男違法事實明確,開出30萬元罰鍰,公布謝男姓名。
: 3個字被罰30萬元,謝男嚇壞,興訟抗罰,主張其他類似的性平案件,處分機關均衡酌受: 處分人的營業規模及資力,核其應受責難程度尚非重大,而援引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減輕: 處罰,而他小本經營,不諳法律規範,即便30萬元是最低門檻,仍對他造成嚴重負擔,違: 反比例原則。
: 謝男強調,他未參加開業相關講座訓練,實無法得知刊登「限女性」的徵才廣告已違法,: 自己對違法性認知極為薄弱,且本案屬極輕微損害,應受責難程度甚低,且所生影響輕微: ,應符合減輕處罰的規定
: 最高行政法院說明,行政罰法第8條的減輕或免除處罰規定,須以行為人「不知法規存在: 」為前提,即不知其行為是法規所禁止(不得作為)或誡命(要求作為)而欠缺違法性認: 識,才能適用。
: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已實施多年,且經政府機關、學校: 單位及民間大力宣導,受過大學教育的謝男,縱然無法明確知曉法律內容,但對雇主不得: 對勞工有性別歧視行為,應具有違法性認識,其行為不符合減輕處罰的要件,日前駁回其: 訴,全案確定。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https://bit.ly/3f6gd6Y
: 6.備註:



題外話

再來看看職業安全衛生法

因為工安意外死人,3萬-30萬

死人跟涉及歧視罰的是一樣的錢

難怪台灣老闆不在意工安,死人最高也才罰30萬


https://i.imgur.com/7EQEZdn.jpg

圖https://i.imgur.com/7EQEZdn.jpg?e=1666750702&s=xv2xd6sTzyM5rmvjmiha3A, 1字10萬!徵才註明「限女性」 小店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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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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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937609 09/25 00:28817選得

Sashimii 09/25 00:28是罰完30萬還要賠民事給工人家屬

Sashimii 09/25 00:29不是老闆總共只要付30萬

民事責任跟刑法的過失責任還有勞基法的職災補償是其他法,就算雇主的補償,不是政府的 處罰,不一樣好嗎

Sashimii 09/25 00:31再噓個1F 不要講的好像DPP上台才改的

bakasensei 09/25 00:32工人沒家屬就不用賠了

twdvdr 09/25 00:33這個是102年修正的法 當時馬+KMT立委修的

※ 編輯: iou861007 (1.171.126.82 臺灣), 09/25/2022 00:35:05

MTal 09/25 01:10結果民進黨完全執政六年了,還是沒改。果然

MTal 09/25 01:10是馬英文哲一脈相承,價值觀都差不多

heliotropism 09/25 01:15達要去找議員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