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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法院判林秉樞2年10個月 高嘉瑜:太輕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法院判林秉樞2年10個月 高嘉瑜:太輕請作者
meblessme
(人身攻擊是爛人)
時間推噓 推:1 噓:1 →:3

現行在傷害、重傷害、傷害致死 殺人罪中間
定義有太多可以操縱的空間

而淩虐這種明明很嚴重的行為
同時嚴重傷害身心
卻只因受傷程度相對不高
往往罪刑無法體現其嚴重性
甚至死亡也很容易變成傷害致死
而輕判

還是那句 應該增加凌虐罪

非經合理同意,
以超越抵抗能力的方式
如多對一,囚禁,藥物注射,巨大力量…
控制自由,進行威脅,傷害及侮辱,
致他人受故意之傷害,人格受損
就構成凌虐罪
並應賠付精神賠償
罪刑應該提高層級
三年以上上不封頂
未成年人犯罪其監護代理人應承擔精神賠償

凌虐致死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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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12.1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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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y7788 09/30 18:14五樓肥宅露個臉就讓人身心受創了

kilof 09/30 18:14民刑事不分就可以直接噓了 呵

我又不是法律專業 已經傳訊息給委員了 請他們去擬定

qazws08 09/30 18:18新聞沒提細節,猜測扣除雞鴨時間跟易科

qazws08 09/30 18:18罰金之後,入獄即出獄

※ 編輯: meblessme (42.77.212.101 臺灣), 09/30/2022 18:18:39

skyyo 09/30 22:44http://i.imgur.com/sQyazOb.jpg

圖https://i.imgur.com/sQyazOb.jpg?e=1666757309&s=O3PkwFOjgdtq-Usq5xxWwQ, 法院判林秉樞2年10個月 高嘉瑜:太輕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