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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時間推噓 1 推:3 噓:2 →:16

※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電子報
: 2.記者署名:
: 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網路霸凌誹謗除罪化? 大法官同意明年3月開庭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2000年曾做成釋字509號,宣告刑法誹謗罪合憲,過了2: 2年,本屆大法官再次拿出來審查,並預定明年3月14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外界認為,以: 本屆大法官的自由派風格來看,宣告違憲機率不低,惟近來因科技所產生的網路霸凌案件: 層出不窮,甚至造成多名受害者承受不住痛苦而輕生,未來若真的除罪,恐無法透過公權: 力制裁霸凌者。

之前日本因為木村花的事才通過「侮辱罪」修正案 網路污辱人最重關1年、罰日幣30萬圓

追訴期三年,台灣卻打算要廢掉是?

說是可以用民事求償,但一般老百姓玩得起嗎?

網路上幾乎都是用代號,而要知道這代號的主人是誰,

那首先要透過法院向網站請求該代號IP位置,

之後再向電信業者請求這IP使用者的資料,確認是誰後求償。

對了,民事一二審請求律師費基本上是不行的。所以先準備個六萬律師費

不然你就自己寫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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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38.18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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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wang 12/02 19:13跟著一起加入誹謗就好了

kumori 12/02 19:17以後用網路騷擾人 不用跟蹤了

ApAzusa126 12/02 19:29這問題可以透過要求法院或業者有一個

ApAzusa126 12/02 19:29協力義務來解決

aa00064652 12/02 19:29騷擾完就沒事,不必去查

rick789j 12/02 19:34所以有團體是要臭人了嗎?

rick789j 12/02 19:34臭人沒罪還可以逼死一個人

trywish 12/02 19:35你都知道是"代號",那你也用"代號"不就好

trywish 12/02 19:35了。本來最早要告的成,需要帳號和本人有

trywish 12/02 19:36高度相關。像是什麼翁什麼瑞的,本名根本

trywish 12/02 19:37一點關聯也沒有。當然也因為只是代號,所

trywish 12/02 19:37以側翼粉專才積極造謠。但這和互相罵是兩

trywish 12/02 19:38回事,不是指到"本人",而是代號,被罵就

trywish 12/02 19:38受不了,有問題是現在人抗壓性越來越差了

你有想過臉書推特那類的SNS網站嗎,上面是能用自己真名的, PTT的代號也一樣能打真名好嗎 但污辱你的人可以用代號,就算他用真名,你有打過自己的名字在GOOGLE上查過吧 那麼同名同姓一堆人,你不申請IP查是要告哪一個求償?

※ 編輯: cloud3455 (101.137.38.182 臺灣), 12/02/2022 19:46:13

sakeor00 12/02 19:45大法官自由派,但是不准人民行使憲法投

sakeor00 12/02 19:45票權??確診不能投票到時候這大法官在

sakeor00 12/02 19:46睡覺嗎?

heat0204 12/02 20:01可以罵法官吧?我有好多話想說

a125567365 12/02 21:22確診不能投票大法官在幹嘛? 在審案阿

a125567365 12/02 21:23確診不能投票覺得違憲不會自己去救濟?

gay7788 12/02 21:57不廢掉垃圾側翼一直被抓出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