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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沈伯洋報警 大安分局:查無不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沈伯洋報警 大安分局:查無不法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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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大安分局就有關立法委員沈伯洋於政論節目反應日前住家疑有遭人跟拍行為一案,回應如: 下:
: 案緣去年10月間沈委員向本局反應提供住家外有一重機車號(M**-5**7),疑似裝設攝影機: 對其住家拍攝,有侵犯其個人隱私之疑慮,經調閱該車監視器影像及車牌辨識系統等方式: 查證,尚查無不法情事,當時已立即與委員聯繫,增派警力加強委員住處巡邏及周遭安全: 維護。
: 另沈委員於114年4月間報案稱接獲網路恐嚇郵件,經調閱網路IP暨用戶註冊資料等,尚查: 無相關犯嫌資料。
: 本局針對各級民意代表安維工作均相當重視,如有接獲報案,定保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 之立場,據以協助及偵辦。

: 大安分局回覆了 說有去查 但查無不法
: 廢話 行車紀錄器是要怎樣犯法 人家也只是剛好停你家門口吧
: 恐嚇案件也查無犯嫌? 到底是不是真有其人

這樣聽起來,應該是不難理解了

警方是有在做事,但是否能證明犯罪嫌疑的存在,一般明眼人可能看不出來



而在沈氏一方,也有本身的問題

目前的癥結,應該是環繞在:

(一)「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一說,在本情境中沒有適用的空間,無名行者(隱形人)讓各 方頭痛的同時,警方也無以為繼、沒辦法追查

(二)「假想敵」在現實中確實有可能存在,但嚴重程度應不至於到要去找心理科或精神科 醫師的樣子(畢竟對於「紅中」,根本無藥可治)



但不管怎樣講,看來是沒辦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案件無疾而終,難道對司法體系的維護真有益?

要不是王鴻薇立委公開促請交待,相信大眾至今都還被矇蔽著,對具體來龍去脈一無所知的當下,也對安保產生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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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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