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卓榮泰幹嘛不提覆議案
結論都是不想發 直接提覆議案 正面對決 不是更好
還可以訴求 如果大罷免成功 只要藍白立委加起來不到立法院全體委員半數
覆議案就可以通過 也就是只要在7/26 罷免成功6席國民黨立委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只要無法由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
這個普發一萬元的特別條例就可以 作廢不算了
用覆議綁罷免 根本可以是絕招 但卓榮泰竟然選擇開記者會直接說不給 而不是覆議
這一點費人猜疑阿 難道是打算看大罷免以後的方向再決定
如果是這樣的話 就乾脆先裝死 等到大罷免過後再來提要不要編預算不就好了
結果開記者會說 錢不夠 需要舉債1000多億 才能發 所以不發
但當初2023年 也是錢不夠 行政院決定用歲計賸餘1800億 跟舉債2000億
來執行發6000元現金的做法 結果這次只要舉債1000億 就可以發 反而不發
這邏輯真的很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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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人民作對啊
阿泰(挖鼻)表示 : 怎樣 林北就想掃多數
活老百姓的興 就問妳們爽不爽? HEHE
你的問題太難了,青鳥也不知道,但是青鳥會
教你唸書
覺得自己比人民還懂錢啊
是說普發一萬三讀後送行政院了嗎?
因為他就是不要按照程序,他要搞獨
裁啊
不給賤民錢還要釋憲?哈哈
他在催票啦,堅定大家罷藍委的決心
那為何立法院不自己發1萬???
他也沒說不發啊 只是要舉債 所以窒
礙難行
藍白覺得想要這一萬可以來舉債啊 反
正財政紀律早就被你們玩爛了
2年前舉債2000億 就沒窒礙難行跟財政紀律的問題?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7/17/2025 16:28:10沒按程序走 直接說我不做
感覺他快滾蛋了
立法院自己編、自己過,當然是他們發阿
好像還沒送行政院 沒看到相關新聞
藍白不會自己發?
去告他違憲阿
會變自助餐 選擇性執行特別條例的內容
早就有釋憲案的前例 照憲法執行就好
那時候是立法局,時空環境不同啦!
倒是藍白立委 已經釋憲過的東西還會犯錯
沒事啦 愛找資料找不到1990的釋憲
想知道國民黨的時空現在剩幾權分立了^^
違憲幹嘛理他 就不需要覆議了啊
沒有憲法法庭了 沒必要和你再玩
昨天的新聞說還沒送到行政院欸 = = 摸啥
而且為什麼是覆議??行政院就沒提出普發
1萬,是要覆議什麼??
還沒送喔可以問問愛找資料的幹嘛這麼急
到昨天都還沒送那就選完再覆議就好了R
2023年那6000就是救民調亂發的
是啊!卓仔這次怎麼不提覆議?本以為有其他
好招 結果是太監下面沒了 沒招了準備ㄧ招
走江湖無招勝有招!真可憐當不了孔明也玩
不了政通人和權術!
普發現金一直有問題沒解決啥債留子孫
這屆的立法院也是很奇怪 審很快但是都
很慢送 預算案跟罷免改嚴都一樣慢
你的說法不就罷免成功就沒一萬可領
青鳥不是都希望不要發一萬嗎 對青鳥訴求力很強耶 可以促使罷免成功不好嗎
桌榮泰是有打高端疫苗的正統台派嗎?
案子都還在立法院,怎麼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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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憲法 第 57 條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 二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https://i.imgur.com/tBWRc8B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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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阿肥我認真真心求問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說明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 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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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進黨該準備覆議了餓死抬頭 現任大法官剩8個 想開憲法法庭 得先公告法案 3日以後 才可以聲請釋憲5
Re: [討論] 法學探討 法律三讀不副屬不公布會怎麼樣中華民國憲法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其中57條被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取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4
Re: [黑特] 藍白上位證明他們可以比綠更爛罵民進黨全國22縣市8800億建設是坑錢, 然後國民黨團總召提個花蓮2兆。 黃國昌說覆議失敗就要卓榮泰下台, 小時候的公民與道德都沒有學好, 行政院長提覆議被否決,2
[討論] 關於行政院提覆議案的問題請教目前立法院的現況為 1. 國民黨為最大黨 2. 民眾黨投票時不是支持國民黨,就是不投票 因此只要國民黨想過的法案,基本上沒有過不了的 可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有權提出覆議案1
Re: [新聞] 覆議表決徵求6壯士!柯建銘嗆藍白「好膽略 對於程序,柯建銘說,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一定要提出覆議,《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定行政院得經總統核可提覆議案,同時規定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不信任案,通過後解 散 國會。黃暐瀚追問,柯建銘不怕解散國會嗎?柯建銘直言,「趕緊的趕緊的,半夜都等你
Re: [新聞] 快訊/藍白再勝!立法院否決行政院覆議案只能說啊,整個過程根本就是笑話一則... 而翻了下釋字五二零號 其中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憲法第五十七條暫停適用):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 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X
Re: [黑特] 為什麼要倒閣?倒閣就是塔綠斑的假議題啊~ 來來來~ 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
Re: [討論] 賴清德有一個大絕招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改了啦 覆議案只要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以上就可以了, 以前綠共黨會那麼囂張, 蘇光頭敢在立法院直接說在那叫什麼的原因 就是當時綠共黨立法委員自己單獨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