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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立法院應該要有指揮警察的權力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立法院應該要有指揮警察的權力吧作者
HOD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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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立法院已經有司法權跟裁量權

那是不是要更完備一點

賦予立法院指揮警察辦案的權力

有些人就是不爽來當證人,不願意配合立法院

那可不可請警方拘提,強制到立法院接受審問呢

有些人就是不願意交出資料,罰錢也不怕

那是不是可以給立法院指揮警方去搜索呢

大家覺得還要給立法院什麼權力,這樣國會才能徹底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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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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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0519 05/28 17:27警察是行政院警察的權利

DDDDRR 05/28 17:28所以交裁所監理站也能指揮警察嗎 他們也能

DDDDRR 05/28 17:28開罰單阿

kuninaka 05/28 17:30我跟你說

kuninaka 05/28 17:30立法院長可以叫警察

kuninaka 05/28 17:30所以立委當然也可以

DDDDRR 05/28 17:30只是叫警察誰不能叫警察

OpenGoodHate 05/28 17:31我提議順便把國軍指揮權也拿到手

kuninaka 05/28 17:32DDDDRR你沒搞懂我說的警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