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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偵辦中案件 在野修法要求調閱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偵辦中案件 在野修法要求調閱作者
win8719
(win8719)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62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46832
: 2.新聞來源︰
: 自由時報
: 3.完整新聞標題
: 偵辦中案件 在野修法要求調閱
: 4.完整新聞內容︰
: 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擴張國會調查權
: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十七日處理藍白所提國會擴權案,朝野立委激
: 烈駁火,立院廿一日將處理後續條文。依據在野黨所提再修正動議條文,政府機關正
: 調查的案件,立法院有權要求五天內提供複本,否則將送彈劾。由於政府機關涵蓋司
: 法、監察等憲政機關,民進黨立委批評,這完全違反憲政體制的權力分立,亦違逆偵
: 查不公開的原則。
: 綠轟違反憲政權力分立
: 朝野立委當日纏鬥十八小時,最終僅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兩
: 條文二讀表決,針對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要常態化進行,對立委進行口
: 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告廿一日繼續開會,處理後續條
: 文。
: 民進黨團抨擊,未經立法院長主持朝野協商及逐條討論就強行表決,且藍白草案條文
: 直到表決最後一刻才喬出來,此前根本無法得知條文內容。國民黨團則說,在執政黨
: 龐大壓力下,邁開國會改革第一步,會繼續努力讓修法完成,不負民眾所託。
: 週二院會繼續處理的條文中,包括藍白聯手要擴大國會調查權等爭議內容。
: 根據藍白新出爐的修正動議條文,立院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
: 、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若經政府機關如
: 司法或監察院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若法人、人民團體或關係人員
: 拒絕、拖延、隱匿不提供文件或虛偽陳述,經院會決議,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
: 鍰;公務人員違反上述條款可移送監察院糾正、糾舉或彈劾。
: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批評,立院修法不能逾越憲法,但這完全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 根據釋字第五八五號,立委調查權的範疇必須與行使職權相關,無法毫無限制、包山
: 包海的調閱;且偵查中案件亦不得調閱,否則違反「偵查不公開」。
: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說,立法院調查權的範圍,僅止於與司法調查無關的資料,這也是
: 民進黨版本之所以限定調查範圍。若立法院能調閱正在調查的案件資料複本,當然會
: 對調查過程造成壓力,這非常可怕。

剛好裡面有一段也很符合有關的修法內容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66

釋字第五八五號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調查權,固得以法律由立法院院會決議依法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科處適當之罰鍰,此乃立法院調查權之附屬權力。惟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課以罰鍰之法律規定,除採用裁罰手段應為達成調查目的所必要者外,其裁罰要件及標準均需具體明確,俾使受規範者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且其規定得經司法審查加以確認,以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是真調會條例第八條第七項「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六項規定者,處機關首長及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後仍繼續違反者,得連續處罰之」及第八項前段: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拒絕真調會或其委員調查,影響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依同條第七項之規定處罰等規定,並未明定立法院行使此項裁罰權之程序,且於同條第四項、第六項規定未依前開意旨修正之前,其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行使裁罰權之要件,亦非明確,與正當法律程序及法律明確性之要求均有未符。又就機關首長、團體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拒受調查,影響重大,或為虛偽陳述者,同條例第八條第八項後段規定「並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百十四條等相關規定追訴處罰」,應係指上開人員若因受調查而涉有犯罪嫌疑者,應由檢察機關依法偵查追訴,由法院依法審判而言,非謂其拒受調查或為虛偽陳述,即已符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百十四條或其他犯罪之構成要件,上開規定應本此意旨檢討修正。


就是這段

之前就有解釋過了

你提的東西罰款啥的刑法都有了

你不需要自作多情給你立法院擴權

應該交給檢調處理~

用刑法165條跟214條處理就好

這是檢察單位的事情不是你的事情

對了關於偵查不公開裡面也有說明

八、同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條例公布之日,各機關所辦理專屬本會管轄案件,應即檢齊全部案卷及證物移交本會」、同條第四項規定「本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規定之限制。受請求之機關、團體或人員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同條第六項規定「本會或本會委員行使職權,得指定事項,要求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提出說明或提供協助。受請求者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其中關於專屬管轄、移交卷證與涉及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而受憲法保障者之部分,有違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逾越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行使之範圍。


所以偵查的案件

因為涉及權力分立還有制衡原則問題

所以也不行要求對方交出偵查資料來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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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09.141 (臺灣)
PTT 網址

pico80286 05/19 08:01把人叫來尻臉就是爽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9.141 臺灣), 05/19/2024 08:03:26

Cosmoswalker 05/19 08:09這個是國民黨搞出來的違憲組織真調

Cosmoswalker 05/19 08:09會對吧?幹,明文規定預算無限咧!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9.141 臺灣), 05/19/2024 08:11:58

MyDice 05/19 08:12樓上的 現在網軍洗風向說是藍推的 跟黃國

MyDice 05/19 08:12昌沒關係

※ 編輯: win8719 (118.160.109.141 臺灣), 05/19/2024 08:13:53

xxxcv 05/19 08:16原來提的東西刑法都有,那民進黨現在在鬧

xxxcv 05/19 08:16什麼

win8719 05/19 08:16鬧他違憲

win8719 05/19 08:17最後一個告訴你偵查不公開就是關於權力分

win8719 05/19 08:17權問題

win8719 05/19 08:17有違憲

win8719 05/19 08:17都知道不行還硬要給他推~我才想問國民民

win8719 05/19 08:17眾黨在鬧啥

yoshilin 05/19 08:21綠皮黑骨 腦袋裝的都黑魔法

undeadmask 05/19 08:24柯建銘大法官說你違憲就違憲 笑死

win8719 05/19 08:26釋字第五八五號 沒看嗎笑死

win8719 05/19 08:27這是大法官解釋

xxxcv 05/19 08:38偵查卷宗未調查終結前當然不能公開沒有錯

xxxcv 05/19 08:38,但釋字729也要看一下

win8719 05/19 08:40恩729說啥

win8719 05/19 08:42729我只看到立法院可以調不起訴跟別的方

win8719 05/19 08:43式結案的卷宗除了這個還有說啥

xxxcv 05/19 09:02如果是立法院基於法定職權認為是重大議案

xxxcv 05/19 09:02或立法院職權行使範圍像預算案什麼的還是

xxxcv 05/19 09:02可以向行政機關調閱

win8719 05/19 09:08你沒看前面的嗎

win8719 05/19 09:09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

win8719 05/19 09:09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保障檢察機

win8719 05/19 09:09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

win8719 05/19 09:09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立法院向檢察

win8719 05/19 09:09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或未

win8719 05/19 09:09經起訴而以其他方式結案之案件卷證,須基

win8719 05/19 09:09於目的與範圍均屬明確之特定議案,並與其

win8719 05/19 09:09行使憲法上職權有重大關聯,且非屬法律所

win8719 05/19 09:09禁止者為限。如因調閱而有妨害另案偵查之

win8719 05/19 09:09虞,檢察機關得延至該另案偵查終結後,再

win8719 05/19 09:09行提供調閱之卷證資料。其調閱偵查卷證之

win8719 05/19 09:09文件原本或與原本內容相同之影本者,應經

win8719 05/19 09:09立法院院會決議;要求提供參考資料者,由

win8719 05/19 09:09院會或其委員會決議為之。因調閱卷證而知

win8719 05/19 09:09悉之資訊,其使用應限於行使憲法上職權所

win8719 05/19 09:09必要,並注意維護關係人之權益(如名譽、

win8719 05/19 09:09隱私、營業秘密等)。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

win8719 05/19 09:09解釋應予補充。

win8719 05/19 09:09都告訴你了~要等到調查完~立法院才能行使

win8719 05/19 09:09範圍職權..

xxxcv 05/19 09:15那是指向司法機關調閱卷證,我覺得這條如

xxxcv 05/19 09:15果有過就是做了一個取巧,在符合職權行使

xxxcv 05/19 09:15範圍內,我立法院向行政機關調不是向司法

xxxcv 05/19 09:15機關調

win8719 05/19 09:18行政也沒辦法

win8719 05/19 09:18因為那是調查的卷宗..

xxxcv 05/19 09:20這就類似是京華城也送檢調但死國民黨跟苗

xxxcv 05/19 09:20博雅還一直叫台北市政府拿資料出來

win8719 05/19 09:22京華城送檢調前~就開始叫拿了

win8719 05/19 09:22不是送了才叫拿

win8719 05/19 09:22然後不關於偵辦的事情可以拿出來

win8719 05/19 09:22第 5 條

win8719 05/19 09:22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

win8719 05/19 09:22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

win8719 05/19 09:22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

win8719 05/19 09:22職務之人員。

win8719 05/19 09:22前項所稱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

win8719 05/19 09:22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

win8719 05/19 09:22司法警察、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以外,依其

win8719 05/19 09:22法定職務於偵查程序為訴訟行為或從事輔助

win8719 05/19 09:22工作之人員。

win8719 05/19 09:245月2日檢調才出來說列他字案

win8719 05/19 09:26偵查不公開是有包含到協助的機關單位~不

win8719 05/19 09:26單指檢調

pupu20317 05/19 12:08有人文盲啦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