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政黑同意連署修改選罷法專區
我支持修改選罷法將參選正副總統的年齡下修至35歲
送最有戰鬥力的徐巧芯進總統府
讓巧芯得以從草協到政協
早餐店到板門店
同意的底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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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爆
Re: [新聞] 「國民黨一年發動4次罷免」卓冠廷:只是「割闌尾計畫 全面罷免」 1.蔡正元 第一階段過關 第二階段過關 第三階段投票罷免失敗(投票率24.98%) 2.林鴻池 第一階段過關 第二階段連署失敗 3.吳育昇 第一階段過關 第二階段連署失敗 4.江惠貞 第一階段連署失敗11
[討論] 大家會幫王建煊連署嗎?王建煊要以無黨籍參選總統 加上新黨沒有總統大選門票 所以只能根據選罷法第23條進行公民連署 2020立委選舉有19,311,105符合選舉人資格 乘上1.5%大約要連署到28萬9667人才能登記參選2
Re: [問卦] 何時會有第一個被罷免的總統: 我們的選罷法很奇怪啊 為什麼總統可以人民直選,卻不能人民直罷呢? 要罷免還要透過立法委員,這不是很奇怪嗎? 你看罷免市長,只要人民連署、投票同意就好4
Re: [問卦] 說真的 再罷下去 可能要修選罷法了罷免門檻太低 濫罷行為恐勞民傷財成為政黨惡鬥工具 我是人 我支持修改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 --5
Re: [稱讚] 衝著他們就投同意啦: 本次憲法修正案複決是長這樣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 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4
Re: [問卦] 反對18歲公民權的原因?澄清文來啦 澄清前先看看這次修憲複決的標題 除本憲法與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權 法律指的是公職人員選罷法 年滿23歲可以參選里長或民代2
[討論] 總統提小強副總統巧芯不就好了國民黨明年選舉勝券在握卻不知道該提名誰出來 明明就有一個很好的人選羅智強 最北深耕過基隆 最南也去過高雄發公車 還有徒步環島了解全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