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選罷法還沒送那大罷免確定用舊制了吧?
當初的爭議三法
現在只有憲訴法送出立法院
選罷法跟財劃法都還沒送
2/1時間到可以開始大罷免
選罷法現在還沒送出去
配上覆議案可以卡幾天
配上總統府卡10天
配上春節假期又卡快10天
外加立法院又休會期
那2/1開跑的確定用舊制了吧?
附身分證跟選票+1都來不及了
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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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45.182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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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都來不及沒錯
推
本來就是用舊制啊 新法下任才適用
原本國民黨的說法是適用這一屆 國昌老師不是還有打日期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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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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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舊制啊 這一生就剩最後一次罷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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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怎麼可能會給你新的選罷法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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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drigueZ810 (114.45.45.182 臺灣), 01/15/2025 15:07:02
用現任? 以前自肥加薪都不行了
推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不朔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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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就算通過也不應該適用已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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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的連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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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理解是這樣 新法生效前提議(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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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送件的不需要附身分證 所以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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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很跟時間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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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門檻 星期五直接三讀新條文說門檻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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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當選票數 且適用法案生效後所有罷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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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無視提議日期)這種神操作都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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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保持懷疑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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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這樣寫不合憲 你中選會可以不照法條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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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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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投票前來不及釋憲就GG了 總之肯定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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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是還是得小心他們到二三讀的時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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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麼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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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離譜時間差攻擊
推
2/1就可罷免開始,信賴保護原則,不應有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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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否決原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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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一階段可能還是得趕在生效前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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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原來起因是行政院只收到憲訴法據聯合報的報導,憲訴法,財劃法,跟選罷法都是同時過的,結果只有收到憲訴法,其他的 兩個法案是因為立委去函要求韓總暫緩的。 幹,這是破壞流程的對吧? 要就一起收回,要就一起送出去,這次卻是這樣亂搞喔? 這樣是陷行政院跟總統府於不義484![[黑特] 原來起因是行政院只收到憲訴法 [黑特] 原來起因是行政院只收到憲訴法](https://i.imgur.com/ok6nad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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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柯建銘:三分之二立委就可罷免韓國瑜藍白力推的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修正案於20日三讀,然而,立法院至今僅將憲訴法送出 ,引來綠營質疑。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砲轟做為立法院長的韓國瑜違法違憲,若再不 處理將要罷免,他31日受訪時進一步明,罷免立法院院長是由立法委員來罷免,立法院三分 之二就可以罷免,「國民黨懂得法律嗎?」 老柯真的太霸氣了15
[轉錄] 柯建銘 threads 媒體受訪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老柯 threads 3.轉錄內容︰9
Re: [新聞] 藍:提暫緩公告選罷法財劃法 防綠時間差其實國民黨都沒想到, 這樣拖來拖去, 就算是選罷法延後送可以避免被大法官鐵拳, 但是這3項法律案行政院都會提覆議, 覆議完才送總統公告生效,3
[轉錄] 沈伯洋FB -國民黨三大惡法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沈伯洋FB -國民黨三大惡法 [轉錄] 沈伯洋FB -國民黨三大惡法](https://linktr.ee/og/image/apple00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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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民黨兩召委行文韓國瑜 延緩咨請總統公: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 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Re: [新聞] 國民黨兩召委行文韓國瑜 延緩咨請總統公 Re: [新聞] 國民黨兩召委行文韓國瑜 延緩咨請總統公](https://img.youtube.com/vi/vh0t1Brfv2s/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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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新的一年聰明點不要傻傻的聽人家說 什麼他沒選上台灣會完蛋 然後股票都出掉,覺得台灣未來一片黯淡 買台積電超爽,獲利200%,把本金賣掉先入袋 現在放在裡面都是多賺的,繼續讓他起飛2
Re: [問卦] 罷免連署需要身分證 你真的OK??好了啦 柯建銘都自爆在大會前拿選罷法當籌碼要跟國民黨談財劃法 表示民進黨根本不在乎罷免連署要身分證這件事 甚至憲訴法修正也不在乎 民進黨只在乎錢X
[討論] 民進黨玩法律方式,多學著點啦!最近太多民進黨為非作歹的噁事, 但大體看來, 就是在玩法律: 憲法訴訟法覆議? 哦~ 因為在拖時間, 在逼立法院送出選罷法、財劃法, 這二個法送出去, 會立刻公布, 隔天就送釋憲,
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附屬的悖論你這說法基本上只要 先放憲訴法過關 宣布施行後 憲法法庭確定沒了 法律沒規定同一天宣布過關的法案要綁一起副署吧? 然後行政院長不副署財劃法跟選罷法 藍白要怎麼辦?![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附屬的悖論 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附屬的悖論](https://i.imgur.com/ZGzxwgN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