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附屬的悖論
你這說法基本上只要
先放憲訴法過關 宣布施行後 憲法法庭確定沒了
法律沒規定同一天宣布過關的法案要綁一起副署吧?
然後行政院長不副署財劃法跟選罷法
藍白要怎麼辦?
瀆職罪?這個我看很難啦。
去告行政院長違憲?新版憲訴法已經過關了,目前開不了,
立法院拿行政院長沒輒。
解法:通過賴清德再次提名的大法官人選
通過後,行政院再把財劃法跟選罷法送去打憲法官司,肯定違憲。
結果:玩了半年,一切回到原點XD
以上是身價最高的活化石看法。
※ 引述《v40316 (v40316)》之銘言:
: 如果憲訴法造成憲法法庭被癱瘓
: 那麼就沒人能宣布行政院長違憲
: 如果行政院長不附屬憲訴法
: 憲法法庭就不會被癱瘓
: 那有可能憲法法庭宣告不通過憲訴法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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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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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頭來藍白自己玩到自己,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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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能出的招式有很多,會慢慢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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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作用力小的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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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如果憲訴法造成憲法法庭被癱瘓 那麼就沒人能宣布行政院長違憲 如果行政院長不附屬憲訴法 憲法法庭就不會被癱瘓 那有可能憲法法庭宣告不通過憲訴法違憲嗎?X
由於內閣制國家實權者為閣揆 虛位元首雖名義上公布法令任命文官 惟仍需要實際掌權者負責 所以才會要求真正權力者副署以示負責 我國立憲之初便以內閣制為方向53
笑死!這不就是那些藍白蛋頭學者所提出來的荒謬見解?你要不看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 二項怎麼規定的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 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這是在取消揆同意權的時候同時修正的,代表當時的修憲者並沒有因為行政院長成為總統3
不可能,因為法律違憲宣告必須以法律有效存在為前提 既然法案還沒有公布生效,那該條法律就不存在 既然不存在也就不生違憲問題 而須透過憲法訴訟來宣告其無效了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釋憲時X
行政院長的任命要行政院長副屬 本來就很怪 難道今天政黨輪替 新總統任命行政院長 還要之前政府的行政院長副屬?X
今天最後一篇就給你了! 顯然你跟根本沒有看懂我在說什麼? 前面一堆主張副署權是制衡總統的,那是在雙首長制的前提下的推論,也就是憲法還沒 有取消立法院對閣揆的同意權的情形,行政院長有民意支持,自得以其副署權對抗總統 但是在修憲後,已經取消立法院對閣揆的同意權,行政長變成總統的幕僚長,他的權力X
笑死 因為總統沒有否決權,實際上有否決權的是行政院長 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供三小 那不就代表 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權力還比總統大? 我就問一個關鍵問題啦 這次行政院長要不要提覆議? 要1
我覺得說「副署權是制衡總統」這種說法很荒謬 依照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 1.總統可以無痛撤換行政院長 2.法律命令須行政院長副署才會生效 這代表X
不副署倒閣重選在別的國家正常。 在台灣一是總統制 二重選成本很巨大 阿你說憲法當初就這麼寫的,是這樣沒錯啦,憲法是主權者寫的,什麼是主權,主權就是殺人的權力。 也就是說對憲法最終的真正詮釋的權力,是握在當初建立共同體時那些殺的動人的人的意志傳承。 現在爭議直接上到了這個國家最原始的基石1
附屬權 憲政之爭上面回文已經寫得太高深 搞不懂了 但 反制方法多的是 何必哩 君不見 所有預算案都還沒出委員會? 來找個影響性不大 但汙辱性極強的預算凍結 比如 行政院+官邸的水電費 特支費 網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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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藍白軍師黃揚明說不副署,在野黨可提釋憲好了,關於立院通過的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 等爭議 對此,藍白軍師 黃揚明今日於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 若行政院長不副署,在野黨就去釋憲,不需要倒閣。 總之,藍白軍師黃揚明建議 在野黨去提釋憲,讓大法官解釋憲法來判定到底誰違憲 不建議倒閣、要倒閣就民進黨自己去倒閣,反正我們藍白絕對不會提倒閣73
[討論] 結論就是不副署啦,沒有其他的選項昨天尚公還在政論節目討論,說到底要不副署還是走釋憲,當時就有來賓說要看今天大法 官人事案投票的結果,如果憲法法庭可以組成,那就走釋憲,如果組不成,那剩下選項就 是不副署。 結果今天投票的結果果然是全面封殺,代表根本沒有協商的空間,那就只能對撞了,反正 你在野黨喊違憲喊的再大聲,也沒有憲法法庭可以為你背書,行政院只要副署並宣告並公9
[討論] 黃揚明:如果不副署代表卓榮泰不滿賴清德在中天的新聞大白話中 黃揚明分析了目前立院通過的《選罷法》、《憲訴法》、 《財劃法》,外界分析行政院長可能會採取不副署 對此黃揚明這樣看,影片時間軸附上 逐字稿如下:X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這篇講到重點了 所以政黑板現在跟打了勝仗一樣 這是他們目前那邊的爆文內容 供參考 ======= 剛剛老江湖尚毅夫在節目上說 藍白自己玩死自己 只要接下來民進黨行政院長只附議憲法訴訟法,並送給總統公布施行,其他立法院通過的 法律都不附議也不送交總統公布,一切照舊法。1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宣告違憲時大法官法盲果然是法盲,淨異想天開一些根本不會發生的事情,行政院長如果要癱瘓立法院, 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只要不副署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就好,這樣總統就不能公布法令了, 等同實質閹割立法院職權,而且你還不能提釋憲,因為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唯 一的方式就是倒閣。 更別提依據憲法的規定,預算的編列權在行政院而不是立法院,行政院只要狠一點不編列4
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副署有什麼罰則?四月的時候就玩過一次了,國會擴權法被暫時處分。 按照這個套路的話,如果之後國民黨的那些法條都過好了。 可以這樣玩: 立法院繼續不同意大法官人事,因此大法官人數不足。 行政院提出憲訴法暫時處分,2
[討論] 還是尚公頭腦最清醒很久沒看到向錢看的剪輯 觀看數快逼上整集的 尚公講得很好啊 如果公投複決來不及(要明年8月才能再投) 藍白又肏俗辣不提倒閣的話 行政院方面想要解套 那就乾脆只副署憲訴法 呈請總統公告 拿到無敵星星之後 財劃法 選罷法就算不簽 違憲了 也沒有憲法法庭可以判X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宣告違憲時大法官只能說會有這種想法真的是好傻好天真 1. 就算憲法法庭癱瘓賴也不敢選擇性簽法案,吃相太難看,政黨還是要選舉的。 2. 如果只讓憲訴法過關也不會癱瘓憲法法庭。藍白會讓大法官人選過關,但切記不是所 有爭議法案都違憲,例如財劃法。這時候不簽法條就真的違憲囉。 所以我覺得賴政府會扣著副署權2
Re: [新聞] 憲訴法修法三讀》憲法法庭:減損人民笑死人了 國會至上你在平行世界嗎? 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就直接指導立法院立法 大法官一句憲法沒有明定,所以立法院立法是擴權違憲 行政院直接無視立法院立法, 法案通過補償是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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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周偉航FB 週四早上九點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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