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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張秉鈞 的問題應該是刑法59條減刑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張秉鈞 的問題應該是刑法59條減刑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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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秉鈞 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
符合貪污治罪第八條2項
可以減刑一次,依照規定減刑一次最多減二分之一。貪污保底七年。

所以他能夠只判一年多,關鍵還是在第二次減刑條例,刑法59條。




至於為什麼法官願意給他,刑法59條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判決書

總結就是議員期間

1.問政受選民肯定。
2.地方事務多有建樹。
3.這些錢用在公務地方上,並非一己私利。


這些理由就是為什麼他可以刑法59條


假如他可以
那麼高虹安也應該可以啊

而且張是貪污快兩百萬
高虹安也才11萬



照理來說高虹安也應該來一個刑法59條
情狀顯可憫恕


民進黨貪污一百多萬你說他可憐給減刑
民眾黨貪污11萬,你說他罪大惡極不給刑法59條


這沒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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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219.1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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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219.110 臺灣), 11/09/2024 21:04:46

calase 11/09 21:04高不是一直沒認罪過嗎

張認罪繳回犯罪所得 那是貪污治罪第八條給的減刑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219.110 臺灣), 11/09/2024 21:05:42

railman 11/09 21:05洗髮跟買衛生用品能有相同待遇嗎?

calase 11/09 21:12而且你不能用法官加加減減的金額來比罪行

calase 11/09 21:12

為什麼不能用貪污所得多寡來論罪行 刑法59條本來就是抽象的 童仲彥他能得到刑法59條 不是因為他認罪 童從頭到尾沒認罪 判決書明確說給他59條的理由就是 他貪污所得只有五萬1千八百。 (五萬以下可以得到一次減刑,就是多那一千多,看了真的很可憐)

timeriver235 11/09 21:16所以你可以說高有開那邊建樹阿

timeriver235 11/09 21:16高貪污不止11萬法官從輕認定了

法官認定他11萬 他就是貪污11萬

timeriver235 11/09 21:17高還不認罪11萬認罪繳回大概就緩刑

timeriver235 11/09 21:17

win8719 11/09 21:17私人用品可以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

leterg 11/09 21:21就用在紅白包花籃那些

leterg 11/09 21:21還有里民聯歡

neverfly 11/09 21:25高虹安也沒繳回所得吧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219.110 臺灣), 11/09/2024 21:28:47

perry52 11/09 21:27高還有個機會就是二審認定貪污金額五萬以

perry52 11/09 21:27下(這也不是不可能,起訴跟一審認定金額

perry52 11/09 21:27就降很多了),可以減一次刑。如果二審法

perry52 11/09 21:27官又願意給高適用刑法59條,就可能達到緩

perry52 11/09 21:27刑條件了

xu3ck 11/09 21:58說白了 就是差在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