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是不是可以報警抓馬記者了
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剛剛北檢已經證實馬記者7年200%感情終究是錯付了,那現在是不是可以報警抓馬記者了?
畢竟那個1500確定有萬已經造成政黑動盪不安,影響公共安寧,讓大家上車又翻車,罰個3萬不過分吧?
NCC到底睡醒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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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13.121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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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都死光了吧 可以裁掉了
噓
北檢有說她的資料不正確嗎
噓
證明不是北檢流出,小草不要再造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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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流出
噓
先摸摸自己口袋有沒有錢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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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傳喚她證明馬的消息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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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假的消息北檢直接說與事實不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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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馬記者都說消息來源是7年檢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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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要傳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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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查什麼洩不洩密
推
守護民主台灣不該成為可以任意造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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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壓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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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消息假的 就沒洩密問題就不會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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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的重點是她造謠 但她消息是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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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非北檢方面給的消息 誰給的?律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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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手上那份羈押裁決書上可能有,律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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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退下轉任的......7年檢察系統......
推
看到一堆腦殘急著幫馬記者脫罪呢。
噓
那蚵糞網軍應該早就關到死了,整天造謠
推
查無早洩
爆
Re: [新聞] 台中男轉貼「政府砸9400萬換裴洛西訪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俗稱謠言罪 要成罪重點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近年完全被掌權者濫用63
Re: [新聞] 周玉蔻稱沒確診質疑「檢體遭感染」哇 直接質疑檢體遭汙染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耶 會不會造成所有人恐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58
Re: [新聞] 張姓實況主網路散布謠言 違反社維法罰300a9%2c133%2c20220930%2c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裁定 111年度重秩字第133號 移送機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1
[黑特] 推薦媒體用社違法告沈伯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要處罰3天以下拘 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沈伯洋在台灣社會使用麥卡錫主義污衊電視台 已經造成台灣媒體界人心惶惶 推薦那些媒體可以用這條告沈3
Re: [討論] 驚!"懷疑虛偽陳述" 的"懷疑"2字被拿掉了: : 懷疑兩個字被拿掉了 : 懷疑兩個字,僅限於對綠鳥宣傳用 : 完全沒想到 原來覆議理由也能AB版耶 : --1
[問卦] 有沒有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八卦?「傳染病防治法」第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1
Re: [新聞] 晚安小雞整群人在騙?老婆+老闆恐「都是中華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 或新臺幣30,000元以下罰鍰。 想問照新聞所說他們家人老闆也知情 是不是可以檢舉這個 警察已經在辦1
Re: [爆卦] 有飛彈來襲幫備份 請問在哪裡 太恐怖了吧 這有點嚴重耶 已經造成我的恐慌了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這標題我覺得可以 沒新聞來源那就是你自己下標的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5款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 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 引述《freemanlex (福里曼)》之銘言:
- 想太多 那個網紅又不是觸犯刑法 只有刑法才會符合限制出境的 罪行太輕微的也不符合要件 更不用提他只是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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