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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用瑞莎也救不了賴神。賴沒證據就該道歉!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用瑞莎也救不了賴神。賴沒證據就該道歉!作者
wfelix
(清雲)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4

※ 引述《cyl0220 (別問我是誰)》之銘言:
: 真的太好笑了,因為賴清德拿不出證據證明徐春鶯是共產黨
: 以及整個民進黨民代近乎"違憲"的言論後(明示暗示徐春鶯沒資格當不分區立委)
: 塔綠斑竟然異想天開
: 搬出歸化台灣國籍大概才4、5年的瑞莎來擋箭
: 我先說,我是喜歡瑞莎的,畢竟她對台灣的體操界是有貢獻的
: 但她就是明顯法律資格不符合當立委的條件阿
: 如果蔡政府真的"破例"提名瑞莎當民進黨不分區立委,
: 這又是"超譯"憲法的最新代表作了
: 這是不敢修憲但可以視中華民國憲法為糞土的概念嗎?
: 賴清德可以為自己的指控拿出證據嗎?副總統ㄟ,有什麼國安資料要不到?
: 不然就道歉阿,說錯話道歉天經地義,
: 不要只會哭哭扯說自己家小時候很窮之類的,選總統不能只會哭哭ㄟ
憲法沒有規定瑞莎不能當

那是底下的法律規定的

其實國籍法本就有規定 對中華民國有特殊貢獻的人
經內政部判定 可以不用放棄原國籍就能拿ROC護照

個人建議 藍白快去提案 比照上述國籍法的規定

多增加一條 對中華民國有特殊貢獻的外籍人士

歸化後不受十年限制,可立即參選公職人員

讓瑞莎成為對中華民國有特殊貢獻的外籍人士來符合資格

DPP敢反對的話就證明綠營只是想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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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o 11/06 12:27你這樣又打臉塔綠班了。徐春鶯沒有放棄中國

lono 11/06 12:27籍,還是有ROC護照

wfelix 11/06 12:35國籍法有規定 因母國因素拿不到放棄國籍

wfelix 11/06 12:36的人,還是能歸化 不只PRC 其他無法放棄

wfelix 11/06 12:36國籍的國家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