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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作者
lono
(l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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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國籍法說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胡錦濤是1942年出生
他出生的時候父母當然是中華民國國民
所以根據現在的中華民國國籍法
他也是中華民國國民

既然他是中華民國國民
那他的小孩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
也一樣是中華民國國民


行政院是沒看法條嗎?


※ 引述《Aidrux (保境安民)》之銘言:
: 如題
: 看似沒什麼的一紙公文
: 實際上影響力蠻大的
: 新聞報導如下
: https://reurl.cc/v7DkAL
: 「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
?
: 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 起因是之前有一個國賠案例
: 一個中國男子在台灣被路燈電死
: 結果法院援引法務部很久以前的函釋
: 認定「中國人也是ROC的一部分」
: 然後判賠400多萬
: (這實在是很扯的一個判決)
: 總之
: 這份公文一出
: 算是替全台灣決定一個方向
: 「台灣是獨立國家國名是中華民國」
: 然後中國人跟台灣人是不一樣的
: 你們是你們
: 我們是我們
: 你我並非同一個國家
: 也給全國的藍腦軍公教(包括司法人員)一個警告
: 望周知
: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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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4.1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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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1:49:58

DustToDust 05/25 21:49行政院覺得綠糞不會去看吧

geordie 05/25 21:50所以幹嘛要有兩岸關係條例這個脫褲放屁

geordie 05/25 21:50的法律,直接發給他們中華民國的護照跟

geordie 05/25 21:50身份証不就得了

法務部的想法是用「戶籍」來區分台灣人和大陸人 在自由地區有戶籍的居民才需要納稅服兵役 中華民國國籍是兩岸華人都有 香港人也一樣有中華民國的國籍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1:55:45

Sinreigensou 05/25 21:52哈哈水啦

Sinreigensou 05/25 21:53所以樓上民進黨要處理法律問題了沒

chiangdapang 05/25 21:54藍白如果連法學緒論都不懂,就不要

chiangdapang 05/25 21:54直接拿法條出來講

geordie 05/25 21:55那得先要把兩岸關係條例廢掉才可以啊

j3307002 05/25 21:55還什麼法學緒論,行政命令不能規範司法

j3307002 05/25 21:55行政命令能規範司法就是行政控制司法

j3307002 05/25 21:55行政控制司法就沒有三權分立了

j3307002 05/25 21:55罵五權要三權,結果自己不尊重三權分立

j3307002 05/25 21:56這麼不尊重司法乾脆接受統一算了XD

tinmar 05/25 21:56如何解釋第二條的意涵 不是你決定的

「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不然還有什麼解釋?你可以分享一下嗎? 你要說胡錦濤的父母是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穿越到1942年生下胡錦濤?

tinmar 05/25 21:58不然釋憲不用大法官 一般人自己決定就行

chiangdapang 05/25 21:59藍白講的好像法官一定會反對行政部

chiangdapang 05/25 21:59門的解釋一樣

chiangdapang 05/25 21:59事實上法院一樣會引用行政函釋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02:06

chiangdapang 05/25 22:00藍白粉敢說當選改回去,只會被罵死

chiangdapang 05/25 22:00而已

flyclud 05/25 22:00樓上看來是真不懂...

flyclud 05/25 22:02知道為什麼行政命令或規則對法院沒有拘

flyclud 05/25 22:02束力嗎?

ll6a 05/25 22:03樓上上說的是對的,其實現在法院已經不是以

ll6a 05/25 22:03前審判獨立,你不聽黨話丟官都是小事

Aidrux 05/25 22:03其實公文裡面早就有解說了,全文看完後就

Aidrux會認同行政院了 223.137.74.242 05/25 22:03

我看完還是不認同耶

公文裡引用的

出入國及移民法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 區無戶籍國民 它是寫「本法用詞定義」 而不是寫那些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國籍是來自國籍法的規定 國籍法的定義很清楚 胡錦濤是中華民國國民

Anvec 05/25 22:03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

Anvec 05/25 22:04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Anvec 05/25 22:04我以為這是基本公民素養

所以你知道行政院多蝦了嗎? 行政命令無視法律

ll6a 05/25 22:04智燦黨搞死一個小法官可不要太簡單

chiangdapang 05/25 22:07按照你的解釋現在中華民國國民起碼

chiangdapang 05/25 22:07有6、7千萬人口

ll6a 05/25 22:07你敢不引用監察院就直接尻你進懲戒法院

flyclud 05/25 22:07法官是終身職啦...怎麼會丟官。

j3307002 05/25 22:07法官不能被開除啊但她可以讓你升不了官

chiangdapang 05/25 22:08很多法院的判例法官都有引用行政解

chiangdapang 05/25 22:08

chiangdapang 05/25 22:08藍白粉大概是沒看過吧

chiangdapang 05/25 22:09憲法不得牴觸柯CF

DustToDust 05/25 22:09很多引用行政解釋不代表可以牴觸憲法

DustToDust 05/25 22:10你要這樣搞幹脆用行政命令法理台獨算

chiangdapang 05/25 22:10牴觸憲法哪一條了?

flyclud 05/25 22:10這不是廢話嗎?不拘束法官的意思對某粉

flyclud 05/25 22:10來說很難懂?

DustToDust 05/25 22:11我們是在台灣 不是支那 隨你玩欸

flyclud 05/25 22:11法官當然可以引用行政機關解釋,也可以

flyclud 05/25 22:11不引用啊~

chiangdapang 05/25 22:11如果這樣牴觸憲法,那我問個問題好

chiangdapang 05/25 22:11了,大陸那邊的人依照憲法是不是有

chiangdapang 05/25 22:11選舉權罷免權考公務員的權利?還有

chiangdapang 05/25 22:11納稅服兵役的義務?

ferb 05/25 22:12樓上,說對了

ferb 05/25 22:12真有當兵義務

flyclud 05/25 22:13法官是根據法律內容做獨立判斷,不是你

flyclud 05/25 22:13行政機關解釋耶。所以法官覺得行政機關

flyclud 05/25 22:13對,他可以引用。覺得有問題,他也可以

flyclud 05/25 22:13不引用,這叫不拘束。

chiangdapang 05/25 22:14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

chiangdapang 05/25 22:14複決之權。

chiangdapang 05/25 22:14第 18 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chiangdapang 05/25 22:14第 19 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chiangdapang 05/25 22:14第 20 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chiangdapang 05/25 22:14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17:52

chiangdapang 05/25 22:15還當兵義務咧,笑死,先看看徵兵前

chiangdapang 05/25 22:15提是什麼好嗎?

大陸地區來臺役男在臺設有戶籍者,役齡期間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https://www.nca.gov.tw/chaspx/Faq_Detail.aspx?web=254&id=12132

有戶籍的大陸人也要當兵沒錯

ferb 05/25 22:15樓上,去把憲法增修看完

ferb 05/25 22:16在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看完

chiangdapang 05/25 22:16不然所有的陸客都可以抓起來當兵了

chiangdapang: 或是要求補繳所得稅了

39.12.17.84 05/25 22:16

ferb: 不然會當反串或是不讀書小粉綠 218.32.237.202 05/25 22:16

chiangdapang 05/25 22:16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位階不是憲法

ferb 05/25 22:17它是怎麼來的?你不會不知道吧?

j3307002 05/25 22:17行政命令本來就不能規範司法

ferb 05/25 22:17你是在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違憲嗎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19:03

ferb 05/25 22:18很好哦,很高興你發現這問題,哈哈

chiangdapang 05/25 22:18小粉紅想靠這些東西在台灣賺賠償金

chiangdapang 05/25 22:18已經確定以後是走不通的

ferb 05/25 22:18你不要跳針

chiangdapang 05/25 22:19位階不是憲法就等於違憲?藍白粉還

chiangdapang 05/25 22:19是去讀讀法學緒論吧

chiangdapang 05/25 22:19可憐啊

j3307002 05/25 22:19都不能來台了要怎麼賺賠償金呢

Sinreigensou 05/25 22:19徵兵前提就是在台灣有戶籍滿一年

ferb 05/25 22:20它會繼續跳針,呵呵

j3307002 05/25 22:20法學緒論?我只知道行政命令不能管司法

Sinreigensou 05/25 22:20一直叫人讀法學緒論 其實拿法官判

Sinreigensou 05/25 22:20例更準 法官比你我都懂

j3307002 05/25 22:20要不要接受行政一方的說法是法官自由

ferb 05/25 22:20我才不相信它不知道大陸人在台灣一年會被徵

ferb 05/25 22:20兵咧

j3307002行政命令不能要求法官依照它來判決 111.250.19.169 05/25 22:20

Sinreigensou 05/25 22:21而且這次函釋其實根本沒強制力 法

Sinreigensou 05/25 22:21官要用舊判例判也都不違法

j3307002 05/25 22:21法官判決是依法判決不是依行政命令判決

Sinreigensou 05/25 22:21不過民進黨不會跟你講這點

j3307002 05/25 22:21你可以去修兩岸人民條例跟憲法啊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22:48

j3307002 05/25 22:21先前民進黨可是說要獨立要公投制憲

j3307002 05/25 22:22台獨黨綱都說要公投建立台灣共和國

chiangdapang 05/25 22:22以後不管是行政機關的解釋,還是法

chiangdapang 05/25 22:22院累積的實質判決(最後會是最高法院

chiangdapang 05/25 22:22民刑事匯總判例),只會對藍白的主張

j3307002 05/25 22:22當然地下電台都說台灣國

chiangdapang 05/25 22:22越來越不利,因為藍白的意識形態只

chiangdapang 05/25 22:22會越來越脫離社會認知而已

直接修國籍法不就好了?和社會認知有什麼關係? 民進黨不修法直接搞個牴觸國籍法的行政命令 綠師的法律系是讀假的?

j3307002 05/25 22:22行政命令無法規範司法

j3307002 05/25 22:23你的說法是完全無視三權分立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25:01

j3307002 05/25 22:23你得說法是行政命令能超越法律與憲法XD

ferb 05/25 22:23不修法,直接幹~維持現狀,你說中共如何會

ferb 05/25 22:23信,為何中共不信任綠共?

j3307002 05/25 22:23真的這麼不喜歡三權分立,那你接受統一xd

j3307002 05/25 22:24它的意思是法官要依照行政命令判決XD

j3307002 05/25 22:24原來他認為司法是行政的下轄機構xd

ferb 05/25 22:25綠共老是說維持現狀,但是老是喜歡鑽這種破

ferb 05/25 22:25壞所謂一個中國的地方

j3307002 05/25 22:25如果司法要服從行政,那就沒有三權分立

ll6a 05/25 22:25你選擇不引用得罪黨會送職務法庭

chiangdapang 05/25 22:25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你不能在大

chiangdapang 05/25 22:25陸地區設有戶籍,有沒有違憲?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 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 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它可沒寫會喪失「國籍」,它只寫會喪失「戶籍」

j3307002 05/25 22:25其實要破壞一個中國就趕快啊

ferb 05/25 22:25超級會~難道是想請中共再爆氣助選?

z2wen 05/25 22:26亡羊補牢結果越補越大洞,治標不治本

j3307002 05/25 22:26趕快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憲法笑你不敢

ll6a 05/25 22:26以前國民黨還不敢這樣幹,智燦黨送多少違背

ll6a 05/25 22:26菸意志法官去職務法庭尻洗了

Sinreigensou 05/25 22:27現在就是行政干預司法

j3307002 05/25 22:27蔡易餘提修國家統一前就縮回去當小丑xd

ferb 05/25 22:27國家統一前~

Sinreigensou 05/25 22:27在野黨一定要出來反制

j3307002 05/25 22:27蔡易餘說柯是黑暗騎士他是小丑XD

archer67 05/25 22:28法律是用來參考用的

chiangdapang 05/25 22:28例如你如果跑去在中華民國領土的湖

chiangdapang 05/25 22:28南省設戶籍,會喪失憲法規定的選舉

chiangdapang 05/25 22:28罷免考公職等國民權利

j3307002 05/25 22:28法律是用來參考?才怪你要遵守啦

bill4051326 05/25 22:29不會有人不知道特別法由於普通法吧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30:21

chiangdapang 05/25 22:30你去自己國土設立戶籍,結果是和叛

chiangdapang 05/25 22:30國罪褫奪公權處罰效果一樣,呵呵

bill4051326 05/25 22:30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對於憲法是特別

bill4051326 05/25 22:30法,怎麼有違憲?

chiangdapang 05/25 22:31特別法高於普通法,特別法未定之事

chiangdapang 05/25 22:31項才由普通法補充,但是特別法也是

chiangdapang 05/25 22:31法,位階不高於憲法

chiangdapang 05/25 22:34勞基法的性質相對於民法債編也是屬

chiangdapang 05/25 22:34於特別法,但是民眾黨也沒遵守過勞

chiangdapang 05/25 22:34基法啊,呵呵參考用的啦

sciss1 05/25 22:3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由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授

sciss1 05/25 22:35權,當然不會違憲

※ 編輯: lono (1.200.44.123 臺灣), 05/25/2023 22:35:57

sciss1 05/25 22:37所以就說民進黨不是維持現狀而是破壞現狀

Anvec 05/25 22:37戶籍 不是國籍

Anvec 05/25 22:37要投票 你要有戶籍

sciss1 05/25 22:37行政院此函釋又多給一條證據

Anvec 05/25 22:38像這次疫情很多人不能回來 被遷出戶籍

chiangdapang 05/25 22:39授權只是制定程序是一回事,制定內

Anvec 05/25 22:39也是不能投票的 他們不是因未取得大陸戶籍

chiangdapang 05/25 22:39容有沒有實質違憲又是另一回事,不

chiangdapang 05/25 22:39然中華民國有一大堆法、律、條例、

chiangdapang 05/25 22:39通則還不是被宣告違憲,以前藍營更

chiangdapang 05/25 22:39扯還發生連自己訂的憲法增修條文被

chiangdapang 05/25 22:39大法官宣告違憲,垃圾至極

Anvec 05/25 22:39你要取得戶籍才能投票 沒有違憲

chiangdapang 05/25 22:41大法官的權力其實是可以宣告憲法條

chiangdapang 05/25 22:41文本身違憲的,憲律是有可能出現違

chiangdapang 05/25 22:41反憲章的狀況的

ferb 05/25 22:42塔綠斑信徒趕緊宣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在不

ferb 05/25 22:42合時宜好了

ferb 05/25 22:43它給的理由不就是這樣

ferb 05/25 22:44問題它就是不修~只是想鑽個連法官都可以不

ferb 05/25 22:44理的函

ferb 05/25 22:44很多事塔綠斑你真的可以做,現在藍的學乖不

ferb 05/25 22:44會去攔你

ferb 05/25 22:45但是你們只是打這種假球,還一副你沒錯的說

ferb 05/25 22:45法,被罵甘好耶

ferb 05/25 22:46當藍白放行時,都是塔綠斑自己縮的

chiangdapang 05/25 22:48你要取得戶籍才能投票,但是考公職

chiangdapang 05/25 22:48呢?

ferb 05/25 22:49嘴炮違憲這,嘴炮台獨,嘴炮修法,嘴炮函釋

ferb 05/25 22:49,誰理你啊

pipiayin 05/25 22:49聲請釋憲啊

Sinreigensou 05/25 22:50法律不改 嘴砲最會+1

chiangdapang 05/25 22:52其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如果你去大

chiangdapang 05/25 22:52陸設籍後,還不能擔任軍職的

bill4051326 05/25 22:52主要是因為上次中國男子被電,法院

bill4051326 05/25 22:52依照民國82法務部的函釋作出判決,

bill4051326 05/25 22:52也採詢陸委會回覆未明文規定,因此

bill4051326 05/25 22:52重新做出函釋,而有沒有違憲,釋字3

bill4051326 05/25 22:5228就跟你說了,對於領土範圍不予解

bill4051326 05/25 22:52釋,係屬政治問題,沒有違反邏輯啊

chiangdapang 05/25 22:53第9-1條第2項

bill4051326 05/25 22:53法院採不採用那是法官個人的事

chiangdapang 05/25 22:54bill先弄清楚特別法的定義

j3307002 05/25 22:55行政命令不能規範司法判決

chiangdapang 05/25 22:55一件案例是法官個人的事,但一堆案

chiangdapang 05/25 22:55例加起來就不是了

j3307002 05/25 22:55法院採不採用那是法官個人的事

chiangdapang 05/25 22:58行政命令不會推翻現有的司法判決(

chiangdapang 05/25 22:58除非是再審有理由),但是行政命令

chiangdapang 05/25 22:58的改變的確會影響以後的司法判決,

chiangdapang 05/25 22:58尤其是與賠償有關的案件

bill4051326 05/25 23:09我是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同樣事項

bill4051326 05/25 23:09中優於憲法,依據中央標準法16條:

bill4051326 05/25 23:09同一事項中,如同時可適用兩種以上

bill4051326 05/25 23:09之法律時,應優先適用者,不是說行

bill4051326 05/25 23:09政命令高於司法判決

miracle210 05/25 23:18不敢修憲阿 塔綠班就是孬

nvlsvee 05/25 23:18你法律怎麼讀的,法律大於憲法?

bill4051326 05/25 23:20自己去暸解特別法跟普通法的關係

bill4051326 05/25 23:21誰跟你說法律高於憲法

BwDragonfly 05/25 23:22代表法律沒有想過會有領土被占據數十

BwDragonfly 05/25 23:22年,甚至叛軍成立政府國家被國際信任

BwDragonfly 05/25 23:22的那一天

Sosonian 05/25 23:28對啊,憲法沒想過所以要修憲啊

Sosonian 05/25 23:29結果阿塔嚷著要修憲上台,上了台後又不

Sosonian 05/25 23:29敢修

miracle210 05/25 23:30這整件事其實就是在講 塔綠斑是廢物

bill4051326 05/25 23:32既然綠不提,藍白可以提修憲啊,1/4

bill4051326 05/25 23:32立委就可以提了,為什麼不提我納悶

bill4051326 05/25 23:32

BDG 05/25 23:52都看過法官判決不鳥施行細則了 法緒零分瞎扯

BDG 05/25 23:52一堆

BDG 05/25 23:52因為國賠是協議先行 讓行政機關法制人員多一

BDG 05/25 23:52理由拒賠罷了

BDG 05/25 23:52至於法官才不CARE啥函釋 先想好結果 再找理由

BDG 05/25 23:52背書而已啦

chiangdapang 05/25 23:57我看過法官對勞基法判決可以不鳥施

chiangdapang 05/25 23:57行細則的案例,但也有法官引用勞委

chiangdapang 05/25 23:57會函釋的案例

chiangdapang 05/26 00:00還有喔,刑事庭法官會引用工程會函

chiangdapang 05/26 00:00釋重判公務人員進監牢,土木職系常

chiangdapang 05/26 00:00說今日鄉公所明日看守所就是這樣來

chiangdapang 05/26 00:00的,一千多個函釋你就慢慢背,那天

chiangdapang 05/26 00:00漏掉哪個可能就讓你進監獄

holyhelm 05/26 00:51這種說法還滿有趣的 XDD

susanmm 05/26 02:17好棒棒,不過他們又沒中華民國護照,行政

susanmm 05/26 02:17院是在跳針什麼?

cvsi04236 05/26 02:29大概這邊的某些綠粉不知道國外無戶籍

cvsi04236 05/26 02:29役男不用服兵役吧 科科

Gunsroses 05/26 05:35第二條第二項怎麼不一起貼出來?

cccict 05/26 07:47沒戶籍資料就不是國民啊

ROUTE777 05/26 16:22中國不認雙重國籍 所以請公安把胡錦濤

ROUTE777 05/26 16:22的身份證收回去 請他改用台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