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
如題
看似沒什麼的一紙公文
實際上影響力蠻大的
新聞報導如下
https://reurl.cc/v7DkAL
「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起因是之前有一個國賠案例
一個中國男子在台灣被路燈電死
結果法院援引法務部很久以前的函釋
認定「中國人也是ROC的一部分」
然後判賠400多萬
(這實在是很扯的一個判決)
總之
這份公文一出
算是替全台灣決定一個方向
「台灣是獨立國家國名是中華民國」
然後中國人跟台灣人是不一樣的
你們是你們
我們是我們
你我並非同一個國家
也給全國的藍腦軍公教(包括司法人員)一個警告
別再把中國人當成自己人了
望周知
嘻
--
雖然不是很想講,但這樣會違憲吧
不敢提修憲獨立 只敢搞這…
公文又不是法令 大陸關係條例怎不改?!
快提釋憲阿 XDDDDDDDDDDDDDDD
我不認為違憲啦,歸入中國籍,就要失去台灣籍
有沒有違憲有待商榷 因為事實就真的不是阿
是那個法官腦筋太死嗎?憲法歸憲法啊
你硬是要說大陸人是我國人
那請問納稅呢?當兵呢? 你要不要他們發兵單
實際上誰不知道中國人不是台灣人?
我也不認為違憲,提釋憲也不會過的
不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是正確解釋阿
不然難道我們要對中國14億人口徵兵?!
國民權利義務就是納稅服兵役阿
建議習近平將中國的稅繳給台灣,馬上讓
台獨下不了台
中國人沒有盡任何義務 卻有權利 莫名其妙
啊
講一堆 DPP完全執政怎麼法律不改
媽的,這樣柯文哲怎麼選中國國家主席
這很正常就一個政策宣示而已
完全執政,所以通令全台灣公務體系遵守啊
,你能怎樣呢?
藍白賤畜崩潰:蔡英文又在挑釁大陸了
。
之前還有台妻控告陸女在大陸與台夫通姦,
被法官判大陸地區是用我國刑法。
依照憲法一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只能是大陸人
爭議在於大陸人並非外國人
違憲
反正憲法也只是參考用
司法獨立審判沒錯,但法務部函釋還是行政
權的一面,之後就要以行政院的通令為主了
,嘻
獨立了
不過沒差 以後要修成外國也可申請國賠
法律不改 塔綠斑光靠么是有屁用喔
大法官說領土是政治問題,他們無權解
釋,所以你就算主張違憲也不會理你
氣到連噓www好啦乖,我要去吃飯了
支持
這很好
中華民國統一大陸那天再說吧 支八毛
只是覺得塔綠班騙一些死忠綠畜 很好玩而已
法務部都說要基於人權修成一體適用了
美國留著中華民國就是有一天要回去
現有憲法的解釋空間很大,尤其是牽涉到政
治問題的話,就算把大法官拉出來他們也是
尊重行政立法端的決定吧
你各位還有人在那提納稅跟當兵?
民進黨大選時請記得強調這個部份
看看上面跳腳,呵呵
行政院針對的又不是國賠法,是法務部及背
後的那群藍腦公務員
正本清源不做 搞一些白癡小動作 還有87附和
大陸有兩個中央政府 平行宇宙般荒唐
那中華民國應該要命令大陸人民起義
違憲XD 藍白一直利用憲法漏洞 來故意把台
灣跟大陸串成同一國家 真的被藍白紅得逞
美日可是無法協助台灣打戰 台灣人只能等
死,行政院這步太讚了 2024果然只有賴值
得信賴
政治的東西公民自己負責不要丟給大法官
難怪整個DPP跟詐騙集團這麼麻吉
這不是法律規定什麼就能改變的事實
憲法歸憲法?拜託,憲法是最高架構耶
如果不這麼做任何中國男子進入我國
你沒噓到啊t大,再給你一次機會
屆役齡是不是要押去從軍?共黨要不要處決
到底荒謬的是什麼再清楚不過吧
對公務員來說可以減少事情的公告都贊成
,至少以後不用處理中國人的案件受理
憲法到底哪裡有寫中華民國人民有哪些
人 一堆藍白粉整天扯憲法是白痴嗎
違憲??中華民國國籍什麼時候是屬地主義了
有種一點 把大陸去掉
一個中國本來就非現實 大陸這麼大 台灣打
的屁 還爭三小中國地位 ?聯合國席次都被
搶走了 還在妄想大陸? 1949被打跑了 就
該認知別再想中國這名稱和地位了
兩岸關係條例修一修 就可以解決的事 沒懶趴
明天星期五 順便提條憲
修憲不敢 搞這些小動作幹嘛
沒違憲阿 屬人跟屬地都合法規阿
要玩就玩真的 民進黨不要那麼孬
https://reurl.cc/gD7Dkp 通姦是指這起吧
所以看行政院 解釋 屬於行政事務
對啊賴清德沒種獨立,統派請安心投賴,嘻
白癡的東西本來就該改掉,不然支那人被農管打
你是要賠他錢喔?
公18歲公投都沒過了修憲真的別鬧了
可以提案
某樓是不是不知道識字328
過不過一回事
還剛好都蔡任內 真的是你喊你的 我判我的
本來就是,共畜在哭啥
早該做的
所以憲法 兩岸條例都沒動?
連噓耶,讓我想到以前有名的連噓帳號 xd
藍白紅統仔大崩潰
明明法條有問題你改解釋 這樣根本
沒解決問題
如果他們是中華民國國民,那麼來台
灣就要馬上被抓去服兵役,笑死
所以大陸地區屬於中華民國?上面的人民就
是中華民國國民?
哪來台灣的旅客都屬於中華民國國民囉?
說不定他們很樂意來台當兵欸,現在一堆韭
菜正在大出逃
國籍法有"中國大陸"這個詞嗎
國籍法有除了中國大陸以外的詞嗎?
中華民國以外才對
施行細則也沒有
國籍法只有外國人跟無國籍人還有中華民國
人
所以要表達啥了?
大陸就淪陷區啊 本來就不是外國
這個東西要改七年 有夠廢
一堆法盲
7年了中共不敢打台灣是不是也很廢?LINK
22都要進來了欸,嘻
跟憲法牴觸不是無效嗎
牴觸在哪裡?
真替法盲感到難過
讚啦 再來就是建交惹
台中建交 擺脫美版一中 點破G7圖謀 真正
偉大復興
所以牴觸在哪裡?
看法盲崩潰真的是蠻好笑的
法盲的三大法學解釋方法就是:我感覺
、我覺得、我認為應該是
不要講台灣啦,你去問一下有去過中國的
人,我們入境中國是國內還是國外線?連
他們都不覺得兩岸是同一個國家了。
不是阿 我們憲法是一中憲法
哪來的一中憲法?
我們的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
嘴七年的大概跟侯導一樣外交草包
所以牴觸在哪裡?
其實這現象也很奇妙 這部憲法的確是
當時法院怎麼判的啊?好扯喔
一中憲法 它明訂包含大陸地區 是事實
但因為實際因素的考量 在實行上漸漸
就算不講兩邊的人民是不是兩國人民,但是這
個判例就很奇怪了吧www
一中憲法的出發點是一個中國
朝向兩國的方向去走 但不少地方還是
但是這部憲法並沒有說世界上只能有一個中
國
有遺留 比方稅收好了 如果你在大陸
地區的收入 並不視為外國所得 而是
所以就沒有一中憲法這回事
併入臺灣地區收入一起算 這邊又不把
蔡英文終於做事了
大陸地區視為外國 臺灣的法律情況應
該也是世界少有的
還有一點就是~台灣都有外國人來玩~你會把
F I N A L L Y
算成中華民國人嗎?
這裡很簡單的解釋就是說只有入了中華民國
而且雖然是併入臺灣地區收入一起算
國籍才算中華民國人
但是如果在中國已經繳給阿共的話 就
就是這樣
可以扣抵 也就是也承認阿共收稅
相當於承認阿共的治權
判例好像是拿函釋去弄的
其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誕部法律 明顯
也不是把大陸地區視為外國 而且dpp過
根本在憲法,函釋只是解釋法條適用,所
以綠畜党廢止函釋,只是在作秀;)
半它也不願和不敢改
沒差啦,菸皇掌握所有大法官,只要大法官不
宣布違憲那就沒有
有沒有違憲不太好說,因為憲法有寫大陸地
就算有人申請釋憲只要不受理即可
區人民之權利義務另用法律規定之。所以
還是有差別的吧
反正智燦很多事都是違憲然後靠掌握大法官來
扭曲憲法,幹這種事很熟練
單單看國籍法,因為是血統主義,大陸地區
人民只要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是中華民國國民
就會從爸爸媽媽的血統得到中華民國國籍。
而1949年前是中華民國國民的很多啦
但是國籍法以外有沒有其他特別法,我就不
知道了。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是從戶籍來區分,並未處理國籍。
對中華民國來說對岸中國人都是叛軍好
嘛
沒用啊 兩岸關係條例細則寫了中共
控制之地區 也是中華民國領土
對叛軍還講憲法?要講也先投降再說
紅明顯 所以外國人被路燈電死我們政府不
用賠喔?
都要賠吧~我也覺得重點是這個,哈哈
你說叛軍也要有法律來認定叛軍、有法律來
認定叛軍怎麼處理。你要舉出哪個法哪條呀
那老蔣是用哪條法律認定共黨叛軍啊?
講老蔣哩,戒嚴當然廢止了,這不廢話
就以兵役來舉例好了。兵役法規定中華民國
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但是 徵兵規則
第39條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臺之役男,
,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於屆滿一年後
應辦理徵兵處理。>>這代表什麼?
代表兵役法沒排除陸港澳役男的兵役義務,
只是因為沒有戶籍滿一年,所以不徵兵而已
跟叛軍不叛軍毫無關係。
這裡有一個問題,行政院函釋,對法院法官
判決是沒有拘束力的。
支那五毛是不是全體悲憤中?
外國人也要賠啊 那判決哪裡扯?
我上面有說了,法院獨立審判,問題是,所
有可以引用的函釋,全都因為行政院的通令
無效了,法院等於被拘束了,以後再也不會
出現那個判決了,嘻
菸狼賤畜還是不敢講總統網軍哪來的
支持!
法院被行政院拘束我也是笑了
這對藍腦而言,簡直是比服貿3分鐘通過還
更過分!行政院直接以公文隔絕中國人的身
分,問題是,藍腦不敢上街抗議,哈哈
你笑是你的事,所有舊的函釋全都失效,這
是鐵一般的存在
藍白粉整天嘴的東西結果一查憲法條
文都沒寫
兩岸關係條例的位階又不是憲法,行
政機關的函釋可以實質指導基層公務
員行政處分
真正問題在於藍營在深層國家的勢力
已經實質崩盤了
XDDDDDDDDDD
可以這樣顛倒是非黑白的嗎
整天造謠 被憲法打臉 被台灣關係法打臉
這紙公文就是在警告藍腦公務員用的,以後
哪個違反行政院的通令,差不多就是五縱等
級的人了
叫法官判判看中國案件啊
被打臉的是民進黨吧
依大陸委員會 哈哈哈 啥大陸委員會
沒拘束力又如何 見解紛呈更好 提上來統
一解釋囉
先抓住議題 給紅軍來跟 跟了就喜迎功德
怎麼不敢修法
紅軍有膽放著不管 則是便宜猴猴 類比日
韓論 2300萬人都有民主基因 猴猴這些話
紅軍一樣吞不下去啦
啥叫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不敢修法 就搞這些偷偷摸摸的
無恥之徒
事實就是這是事實啊 民進黨才搞這推翻
法官用法有疑義可以停止審判然後聲請大法
官(憲法法庭)解釋,問題是,誰敢有問題
?嘻
靠著謊話竊占政權
民進黨本來就不遵守法律,只有對他有利時
嘻 不敢修法的違法亂紀之輩
才遵守法律,很正常啦
事實就是中華民國包含大陸地區
這個函 就是證明中華民國本來就是如此
民進黨過去在說謊話
等你當行政院秘書長,再來說吧,呵
2023年5月23日之前 在民進黨又在惡搞之前
大陸地區人民就是中華民國國民
之前說不是的人 都在說謊話
為啥不修法 完全執政
有人說謊被戳破 就搞一個函 無恥惡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通
令:即起停止適用 代表通令前就是啊
眼前就有個莫北協,人家還承認台灣是中
國的,所以不承認台灣,用台俄關係條例
來設處
根本之道是要禁止大陸人來台 本末倒置
修法啊
不敢修法 不敢修憲 又要睜眼說瞎話
一路用騙的
法務部1993年8月5日(82)法律決字第16337
號函釋內容 民進黨先在說是認知作戰 靠北
還要幻想中國大陸是我們的,
我似乎聽見了蒙古國的嘲笑
1993年的函釋 被民進黨說是假的
是這樣顛倒是非的嗎
講一堆都是屁啦 要就修法 不要耍嘴皮
整天在抹別人 又不想修法 又要違憲
藍白崩潰...
嘻嘻 哈哈 對 你崩潰
欸欸 不要崩潰啊你
民進黨說謊話 你崩潰了嗎
嘻嘻
嘖嘖嘖,你先去面對蒙古國吧
民進黨說謊就已經不打自招 自打嘴巴
即日起停止適用XDD 不就代表之前說謊
還在蒙古國 陸委會之前早就講過
在中華民國行憲之前 早就因為中蘇友好合約
承認外蒙古獨立
蒙古國又不是資進黨同意的,你在説啥?
那時候還沒有中華民國憲法
你才在說啥 陸委會是民進黨開的嗎
哎呦,老蔣被踢到台灣來之後又否認了呀
,況且憲法上寫的大陸地區有寫不含蒙古
國嗎?
所以你沒有看陸委會的解釋麻 自己掰麻
並未完成憲法領土變更之程序
的確之後否認啊 但是沒有完成領土變更
外蒙獨立扯當時沒有中華民國憲法,你會
不會太搞笑?
本來就是這樣啊 你才搞笑咧
你去笑陸委會啊
自己在瞎掰 陸委會解釋多久了
你叫民進黨再出一個函啦 推翻101年的解釋
你就可以繼續顛倒是非了
101年,不是說資進黨老在說謊,怎摸就拿
資進黨執政時的解釋咧?你還好吧
...
抱歉 是我的錯 原來2012年是蔡英文執政
真心感到抱歉 你對 你說的都對
1953年2月23日,中華民國宣布《中蘇友好
同盟條約》失效,撤銷承認外蒙古的獨立
請民進黨再發一個函 101年執政黨是民進黨
幹 誰放他進來的 出來面對啊!
來更正我認知上的錯誤
對 1953年 撤銷 但沒完成領土變更程序
當年的領袖是偉大的蔡英文總統
如果不是 那請行政院再發一個函更正 謝謝
馬的 明明就已經有現成的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可以用不用?全面封殺大陸地區人民
進入自由中國地區很難逆???
喔喔,我換算錯誤抱歉,101年
去修改憲法增修條文 還有兩岸關係條例
不是這樣搞個函
不然會陷入無盡迴圈
法務部會說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 兩岸關係條例
大陸地區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
中國14億人都沒收到稅 稅務機關違憲阿
依照112年行政院函示 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沒收到稅也有解釋
兩岸關係就是用國內法來應對灣
我不承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用的
是啊 國內法
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種函示基本違背兩岸關係條例
要是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是中華民
國的人的話直接來台就發護照就好幹嘛要
另外用三小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之
要進來的共匪通通先思想審核 你的一邊
一國現在就可以拿出來用 將他們立刻選
邊站再放人進來啊
中華民國的人來台灣 是不需護照 比如金門人
或者是馬祖跟澎湖 來台或本島過去 是不用護
照的
所以大陸人來台 我們也不是看護照
當初剛終戰台灣還沒從日本割出來,老蔣
直接就給台灣中華民國的身份,那需要這
雞巴毛的兩岸關係條例,你説是吧
而是給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也不是欸 因為兩岸關係條例是國民黨戰敗後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來台有發給他中
華民國的護照?
撤退來台 兩岸內戰未完但是不得不往來的情
況下
不會 因為本國人在境內移動 不用護照
而因為互不承認 就算拿中共護照我們也不認
一樣,我們可以主動發中華民國的護照跟
身份証給來台的中國人
啊不是說中國大陸的人民也是中華民國的
國民嗎,就直接發護照啊
幹啥要另立法律?簡直脫褲放屁
好喔 那民進黨加油
今天八卦板也在貼月初的新聞
大陸來源所得 不算海外所得
https://reurl.cc/b95lZX 國稅局2022
稽徵實務常見民眾誤認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為海
外所得
所以中國人有對我繳稅是唄
先講 歷年都有宣傳
這個很早也有解釋吧 大陸地區是淪陷區
重點是你舉這個是想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人也有對我繳稅?
不是不課徵 而是淪陷區課不到
但如果是課得到的人 你在大陸賺的就要課
現在中國人都可以來台灣了,怎麼會課不
到稅?
重點一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中華民國
的人不是?
是啊 有來台的 超過多少天 就要課
如果只是單純來旅遊 你可以查到所得資料嗎
查不到所得資料怎麼課
藍白畜這麼氣幹嘛www
這不是藉口,中國人來台沒把稅務繳清不
得離開,你也說了在對面賺的錢都不屬於
境外所得不是?
這份公文就是對體制內的藍腦公務員放大絕
,是藍白仔都會生氣的
繳稅的實務就是稅捐稽徵處要查到你的所得啊
如果在台灣 你的所得查不到 政府能課你稅嗎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這是基本素養吧
重點是中國人=中華民國的國民唄,問台灣
人繳稅有沒有問題啊?
不用生氣啊 到時候憲法法庭打臉民
進黨即可
好喔,去提釋憲啊
重點就鄭運鵬又撒謊啦,國籍法是血統主義
大陸地區人民只要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其一是
中華民國國民就從爸爸媽媽的血統得到中華
民國國籍。
綠粉看到民進黨撒謊都超級高興 一點不生氣
會撒謊的民進黨才是民進黨,不會的不支持
是吧?
是“中華民國領域內”,還血統咧
呵,違憲的東西也能這麼高興
國籍法本來就看血統,自己去看第二條
這紙函令就是民進黨在毀憲亂政的開端,甚
至用來審查與檢驗法官的意識形態進而達到
法界的寒蟬效應,民進黨真厲害
兵役法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
義務。但是 徵兵規則第39條大陸地區、香
港、澳門來臺之役男,自初設戶籍登記之
翌日起,於屆滿一年後應辦理徵兵處理。
>>這代表什麼?
代表兵役法沒排除陸港澳役男的兵役義務,
只是因為沒設戶籍滿一年,所以不徵兵而已
某些台派熱烈歡呼兩岸終於是一邊一國,變
相就是在承認台灣不是法治國而是人治
9.2%爆氣
1,要有台灣戶籍2戶籍設滿一年
我就問林書豪要不要當兵啊?
他有中華民國護照
說違憲的我就問~我們沒在對岸徵兵收稅
是不是也算違憲? 整天違憲違憲的 啊憲
法就與事實不符啊~
他們會講叫資進黨去修憲以示負責
哈 鍵盤憲法法庭喔
戰不贏塔綠班只好引入中國人助陣了
很早就有釋憲了吧
那個年代還叫做中共匪幫竊據
早就有因為內戰不能實行而做解釋
修一下讓阿陸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適用
國賠法不就好了?搞這些有的沒的
實務上只有戶籍 沒有國籍問題
有個問題在中國大陸生活令中華人民共和
國護照算是中華民國國民?
叭叭叭叭叭 違憲
行政權可以拘束司法權?
很好,塔綠班很嚮往法西斯國家
笑死,說行政權約束司法權,可能在
你們偉大的祖國才看得到
真廢 完全執政還不敢直接改法律
早該做了
法院又不歸行政院管
好的 獨立了
本來就是事實獨立
還用問?台獨啦
牴觸法律無效,陸委會要解散了嗎?
原則就是兩岸互不隸屬
呵呵,行政命令有比憲法大?
趕快修憲啦,孬.賴神都不台獨了
台獨就是孬種硬要裝硬漢
請藍白提憲法法庭ㄚ
連憲法都不理瞜 這綠粉最對味
13樓 所以逃兵不繳稅 被電線桿電死政
府可以不用賠?
陸配都拿不到戶籍了,在那邊說沒設戶籍
所以不用當兵是不是很搞笑,知道可以設
戶籍代表什麼嗎
通令沒啥用齁 法官可以不鳥
不是修憲很難啦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個
中國框架
2
結果看自由下面留言根本不領情 某甲 原來是唱雙簧,大陸地區人民還是「中華民國人民」,民進黨真的把台灣人當白痴 幹禮涼 某乙21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3
這是放屁吧 在美國多得是父母台灣人 小孩是拿美國籍沒有台灣籍 難道小孩成年入境就會自動變雙重國籍被抓去服兵役嗎? 要拿胡錦濤當案例 請他先入境台灣 拿著中華民國認證過的出生證明申請入籍好ㄇ? --X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妖孽橫行必有垃圾靠山 民進黨指鹿為馬本已經是很誇張的重點垃圾惡政行徑 誰知繼指鹿為馬後 現在居然直接目無章法1
華國腦袋洗腦嚴重 以中國歷史來看,中華民國已經亡國,消失在中國了 70年前,蔣介石被妖孽毛澤東趕出中國,滅掉中華民國,損失領土是台灣的100倍。 這絕對是 國之將亡?國已亡?1
陳水扁: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蔡英文:中華民國台灣 賴清德: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 名字叫中華民國 民進黨黨綱就說了要正名制憲, 完全執政已經7年,
11
[討論] 這次的高雄國賠判決歷史意義很重大吧?這次的高雄國賠判決歷史意義很重大吧? 中國男單車環台被路燈電死 「國賠463萬」高雄地院: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這個新聞相信很多塔綠班會跳腳 甚至我也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畢竟這種事本應該只存在憲法上 實際運作 兩邊心裡都明白 實際上還是以3
Re: [新聞] 大陸男子獲國賠 陸委會:從未指稱中國大陸客是否國賠,這個問題早在2010年就出現過。 2010年10月21日梅姬颱風侵台時一輛載著二十多名陸客的遊覽車, 行經蘇花公路因雨勢太大落海,駕駛與陸客全失蹤被認定死亡。 死者家屬質疑公路總局封路太慢打官司,2016年以天災不須國賠定讞。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不了了之,只蓋了「蘇花公路安魂碑」作為紀念。1
Re: [新聞] 陸男來台被路燈電死獲國賠463萬 關鍵2法瞎爆的法官 國賠?中國人是我國民?身份證拿出來看呀?中華民國身份證? 法官是庸才是不是?法律百百條,一定要拿這一條不合理? 他國民? 是有繳稅給中華民國是不是?1
[黑特] 大陸委員會還有臉敢批評法院見解 笑死陸委會指出,依憲法第3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根據國籍法、入 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 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高雄地院調查,據法務部函釋,參照兩岸關係條例意旨,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適用國家賠償法,而陸委會的函覆則說沒有明文規定,因此基於人權保障和人道理念,- 結果法官打臉你耶 目前找到兩個法院判決 人夫在中國包二奶還產子 基檢起訴:中國屬我領土 基隆地檢署認定,卓與「小三」通姦地在中國,雖在我國主權不及之地,但依我國憲法規定 ,中國仍屬我國領土,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卓。
爆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爆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78
[討論] 認真問不副署,藍白真的不敢提倒閣嗎 ?75
[討論] 翁曉玲:這只是序曲,我要端正大法官61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45
[討論] 原來國民垃圾黨惡搞大法官不是第一次53
[討論] 競猜本次大法官會通過幾席?34
[討論] 台北拿比高雄台南多你真的可以?36
[討論] 政院不副署 藍白也不敢倒閣 法案會?27
[黑特] 大家一樣公式,為啥高雄台南覺得被搶錢?27
[討論] 財劃法簡易解釋版33
Re: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30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32
[討論] 額..徐委員,你戳破了鎖還在耶19
[討論] 反對財劃法真正理由23
[討論] 藍白說那為何綠營那八年不提自己的財劃44
[討論] 無實際討論,都在謾罵對方陣營27
[討論] 明明選的是賴清德 最後變成傅崑萁在執政15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15
[討論] 蔡壁如:柯文哲是永遠的主席、精神領袖11
Re: [討論] 劉仲敬會怎麼論這次的三法案?17
[討論] 目前反財劃法的首長13
[討論] 財劃法要怎麼分高雄才能拿第一多的錢?13
[黑特] 請政治廚放過MyGo!!!!!12
[討論] 明年哪些福利要消失惹?12
[黑特] 柯文哲簡直走向阿扁後塵!11
[討論] 吳思瑤:民主就是比拳頭3
[討論] 是時候遷都高雄了吧!!8
[討論] 承認吧 40%就是少數 乖乖服從多數9
[討論] 要倒閣也不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