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詐騙解決不了 但是可以加重刑罰吧?
※ 引述《QchchQ (情比金堅)》之銘言:
: 車手被逮過幾次 還不釋放出來又繼續當
: 大家都知道源頭不滅 台人貪心
: 但是可以罰重一點讓人不敢當車手這也是一招啊
: 除了防堵 也可以加重懲處吧
但現實是:
越是想加重罰則,人家就會越肆無忌憚,甚至萌生規避之意
去年施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後,情況是真的有改善了嗎?而且觀察犯罪類型,與立法目的越行約偏...
真的照著本意來走的話:
「為防制及打擊詐騙危害,落實『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政策之執行及需求,藉 由跨部門、跨層級及跨領域之公私協力合作,強化金融、電信及網路各面向之防詐作為 ,達到前揭綱領所揭示『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之減害宗旨,預防及遏止不 當利用金融、電信及網路從事詐欺犯罪,並嚴懲詐欺集團及保護被害人,保障人民權益 ,特制定本條例。」
其實在經歷了多次宣導後,情況本應有改善(至少上當的不會變多)
但事實結果變成怎樣,可以看不見嗎?
會做到當下的這個樣子,還能有什麼好驚訝的呢?
目前魔爪還能伸到權貴身上
這已經證明了一個人的貪念,是足以讓心靈受到迷惑,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勸說都無法救出來
而且同時,車手被判要「一生還債」(負擔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這基本上已經夠重,沒辦法再更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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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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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乾脆取消刑法好了
車手脫產的話,一生還債根本不算懲罰
多的是為了不繳稅給國家,於是脫產但是
依然過著奢豪日子的有錢人。你太嫩了。
要是車手要被斷一隻手,我就不信車手
願意鋌而走險幾次。人也不過四隻手腳。
罰則加重會使人萌生規避之意,所以
不要有罰則就不會規避了 讚讚 最好
法律都不要有 就不會有人犯法了
覺得加重刑責就能降低詐騙肯定是低能
兒,詐騙杜絕不了就是「獲利太龐大」
遠高於其他犯罪所能得到的利益,才會
那麼多人去搞詐騙
實務上去當車手的基本上就是人生無望
有辦法再厲害啊 禁奢,奢就檢舉抓去管收
只是政府成本不少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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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打詐專法刑責很重嗎?打給後 各位詐騙肥宅早安 如題,欸欸欸欸,剛剛我朋友阿肥跑來問我詐騙刑度怎麼樣啦 查了一下,今年7月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加重詐欺獲利一億元以上,最重可以判處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襪,看起來超重ㄉ,這樣以後應該沒人詐騙了對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