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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館長開球版所犯罪責之研究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館長開球版所犯罪責之研究作者
fdtu0928
(黑米)
時間推噓 X 推:7 噓:8 →:78

花了一點時間研究了館長開球版會有什麼刑責。以下結論先說:

# 沒有要為館長脫罪或洗白的意圖,單純討論罪與罰。他在職棒地下簽賭這事上就是垃圾。

## 館長是不是組頭?我的認知他就不是,他只是代理。

因為負責對賭/設賠率/出金/扛勝負的才叫組頭,他就是負責只收錢/放款/抽水錢的小咖。

他的跑路風險不是來自於球賽輸贏的賭金,而是他代理賭客的信用(就是他開信用版,如果賭客輸了跑路,帳要他扛)。

所以什麼恐嚇球員啥的,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他真的太小咖。(且球賽輸贏和他有什麼關係?他只要管好他的賭客不跑路,他就能抽水錢獲利;而不是這場該輸沒輸,他要多賠兩億這樣。)

至於你認為這叫小組頭,那也是你的認定。就好像我不認為在八大門口看門趴車的小弟/或皮條客就叫黑道一樣。

再次強調:不是為館長洗白,就是覺得他在唬濫/把自己吹的像大咖,但他真的就沒那個咖位呀!

我個人認為,他連用暴力討債把讓他背400萬債(他自稱)的“朋友”抓回來的能力都沒
有,所以才想自殺。

比較合理的想像是:二十歲的館長,朋友輸了四十萬之類的小錢,他要不回來也還不起,所以作了幾個月就幹不下去了(賺的水錢就幾千或一兩萬,也不是什麼大錢)。

以上兩點先行報告。


*****

以下資料來源:法務部檢察機關公開書類查詢系統:

1. 開球版/抽水錢,只要有這樣的獲利模式,檢察官會以刑268(罰賭場)起訴(而266(罰賭客)修法前後都一樣)。

2. 被告幾乎都會用“我都自己下注”,“多個帳號都是我自己玩的”抗辯(試圖用266躲
刑法)。但只要被查到(必然包含搜索現場/電磁資料如通訊軟體內容),法官幾乎都判有罪(268)。

3. 刑責多在4-6月可易課罰金。可是非常意外,這種抽水錢被起訴被判刑的,人數非常少。

不分年份,以北檢來說,關鍵字賭博罪+水錢,大約就2x件/桃檢6件......

以職棒簽賭案來說,起訴判刑的哪怕有幾十人,都是最大的組頭與球員相關。而沒事的/沒被搜索取證的(能支持起幾十億賭金之類的各種所謂的小組頭/代理。。。),不知道有多少。

原因為何?我尚無法斷言。

4. 以下個人猜想:

個人覺得被告的訴訟策略(律師會固定如此建議)就是辯稱是自己賭的,而這是有成功率的。

然後,基於尚無可知的原因,你被搜索/逮到有水錢或聯絡其他賭客的證據,就是268然後有罪(至於為什麼搜你不搜他?我無法斷言。但肯定有很多收水錢的沒被搜)

我看了一堆線上博弈的判決書,有罪的多為系統廠商僱員(容易查的),一案也就幾個被告(包含會計或系統設計師);從賭客角度回推你是否為代理被起訴判刑的非常少。

這是否代表博弈代理宣稱“我是自己玩”的訴訟策略是可行的/且成功率多高(即,合作
時就先講好,如果被抄時就這樣說,事後也的確沒事),尚未可知。

5. 承上,館長因為目前自白收了水錢,就法理,用268起訴,沒有任何疑義。

不過,若他不自白收水錢,且在2009年被抓到他參與賭博,但沒被搜索,而他用“我是自己玩”的理由想脫罪268,是否能成功?個人覺得有成功率。

因為從我看到的資料,真的因為“抽水錢”被搜索/被拿到實際證據而成罪的案例太少了
(相對地下賭博規模)。

至於為什麼這麼少,是不是檢方因為某種原因不查/或是只要用某個套好招的說法,導致抽水錢的可以就逃過了,尚無可知。


*******

最後,附上一份個人覺得還算明白簡易的判決書提供參考。

https://reurl.cc/qngy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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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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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Long 11/29 03:30是吧,過了一兩天你終於查清楚268沒問

LearnLong 11/29 03:30問題了。

LearnLong 11/29 03:30關於「代理」一詞,正如你所說許多人會

LearnLong 11/29 03:31直接把「代理、水錢」認定為「組頭」,

LearnLong 11/29 03:31而這會影響你用這兩個詞去搜判決的結果

LearnLong 11/29 03:32(比方有些法官不熟社會事,全都寫組頭)

LearnLong 11/29 03:33的多寡。所以那天才會說你非要去定義

LearnLong 11/29 03:33「代理」跟「組頭」的差異,屬於自找

LearnLong 11/29 03:34麻煩,違反奧卡姆剃刀法則。

LearnLong 11/29 03:34反正你彎彎繞繞最後查出來的確可以用

LearnLong 11/29 03:34268也算可喜可賀。

不。我倒不這樣認為。 我用了許多‘’尚未可知‘’,就是我並不清楚檢方起訴相關案件的確定邏輯。 也就是我不確定存不存在一種狀況,就是當查獲一個線上博弈其中包含球版,包含檢方/ 系統業者/代理這三方都存在一種"默契", 就是代理不一定會被用268起訴(那些被辦的 ,反而是特例)。 這我真的不知道。 另,檢察官在起訴,你多看幾份就知道,組頭(賭局提供者)是一定會被起訴,而代理( 共同正犯)不一定會被起訴。 但我們都知道,合理的設想中,其實代理一定存在。 換言之,我今天查獲一個博弈網站,標準流程中,你一定要起訴組頭才會成立;但不一定 會起訴代理,這個案子也能結案。 如果一切理性,當檢察官扣到一個網站的帳,只要通過看帳(對帳户),就應該有個流程 ,去把我們都知道存在/且應該存在的代理全抓出來。 但這個流程似乎不是這樣。 基本上好多案都只起訴包含組頭,會計和程式設計師之類的“必要成員”;而你找不到一 個只辦代理,但不辦組頭的賭博案。 所以去區分組頭或代理當然有必要--因為開賭局的那個,一定有事。而沒開賭局,只幫忙 下注抽水錢的,就有機會沒事。 至於標準為何,我尚無可知。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4:09:33

LearnLong 11/29 03:36「代理、水錢」這都不是學院派的專有

LearnLong 11/29 03:37名詞,你不知道法官會不會用 組頭、抽

LearnLong 11/29 03:37傭、分成、提成…等等詞彙去寫判決書。

用的詞語都一樣,就是268的構成要件。 我用“水錢”檢索,因為起訴書會有證詞,268的構成要件中,“意圖營利”對代理來說 ,就是水錢(抽傭/提成。。。)。而那個所得,會被沒收。 當然嚴格來說,我必須用每個可能的詞檢索。但看了幾案,我發現成案的那些被起訴固定 班底,一定有組頭,會計,程式設計,業務。。。但不一定有代理。 所以我才說,存不存在代理是可以跑掉的這種邏輯。

JoeyChen 11/29 04:03我記得小時候大家都叫這收簽注的是組頭

按這個說法,職棒簽賭案要起訴的可能不只3x人,或許是3000人。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4:20:50

LearnLong 11/29 04:27你沒發現你一直使用多重假設嗎?

我想討論的問題很簡單: 一個作球板的人,如果他被抓到,可能會被課處什麼刑責?是用268還是266? 從268的構成要件與判例,268是對的。 但266有沒有可能?我認為也有可能。 要怎麼說呢?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檢方對於一個賭博罪(特別是線上博弈球板)的成案,他的起訴標準為 何。 我假設一下: 只要一個組頭,一個業務(含代理),一個程式設計員,一個會計,一個賭客有金流,這 案子就成立了。這些是定番。 那麼,檢察官只要在看帳過程中,找到一個賭金金流,哪怕大家都知道這個金流只要往下 查(請搜索票)就可以抓到這個代理,他會不會選擇不請搜索票,然後用266就處理掉了 ? 所以當你說這個人是代理,就一定用268辦,我是懷疑的。 因為代理的金流方向和組頭的金流方向是相反的,不細查,代理和賭客的金流沒有差別, 差別在這。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4:50:55

LearnLong 11/29 04:43等我睡醒之後發文挑戰你。

LearnLong 11/29 04:47先說一個最離譜的邏輯錯誤,是要找到

LearnLong 11/29 04:47正面證據去支持你的「猜想」,而不是

LearnLong 11/29 04:47因為「找不到」所以我的猜想是對的。

LearnLong 11/29 04:49例如原文最後兩段「抽水錢成案少……

LearnLong 11/29 04:49是不是檢方…不查…可以逃過…」

LearnLong 11/29 04:50雖然你補了很多個「尚無可知」但這就

LearnLong 11/29 04:50不是正常的求證邏輯。

LearnLong 11/29 04:51除非你找到一個判決是「法檢對代理

LearnLong 11/29 04:51不起訴,或判無罪」的資料

你都抓到他是代理了,那就268呀! 但我就問你一句:當你看到一萬筆組頭的帳,光從金流方向和數字,你要如何判斷誰是賭 客/誰是代理? 然後檢方有沒有必要去把每個代理都抓出來,因為這就有搜索票(搜這個人私人)的問題 。 這就牽扯到當一個代理,被發現在組頭帳上有與賭客相同方向的金流,而他宣稱我是自己 玩的,這事會不會成立且被放過。 按你的邏輯,檢察官必須對所有組頭帳上有高額紀錄,且宣稱“這我自己玩的”所有賭客 都進行搜索取證才能確認。 當然,被抓到確認(已有蒐證)是代理的,就是268. 我想我要證明的是,有一個代理,他宣稱他是賭客,然後過關吧? 這我作不到,但我相信有。因為當幾乎所有代理的抗辯(有律師協助)都用這個套路,就 表示這套路有用。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19:03

LearnLong 11/29 04:51否則你看再多反面、側面判例都沒用。

LearnLong 11/29 04:52另,你明明都說尚無可知,但卻又要一直

LearnLong 11/29 04:53反覆提你的猜想,聽起來就很像話術。

LearnLong 11/29 04:53忘了在哪看過的,例如我反覆說

whitecow 11/29 04:54木可你不可

LearnLong 11/29 04:54「fdtu0928是不是館粉?尚未可知」

LearnLong 11/29 04:54「fdtu0928是幫館長洗白?尚未可知」

LearnLong 11/29 04:54「fdtu0928是小草?尚未可知」

LearnLong 11/29 04:55實際上就是給閱聽者加強前面那一句的

LearnLong 11/29 04:55心裡暗示。所以為啥很多人都說你是在

LearnLong 11/29 04:55幫館長洗白,但是你自己以為你只是在

LearnLong 11/29 04:56「做學問」可能就是這樣。

LearnLong 11/29 05:07你再明確一下,你要討論的是不是「假設

LearnLong 11/29 05:0820年前,館長就在大眾媒體自爆自己做

LearnLong 11/29 05:08組頭、收水錢,那他會不會被依照刑法

LearnLong 11/29 05:09268起訴(事證足夠的前提下)」

按你的這個設定,是268沒錯。 我昨天認為是266,但我不確定,所以我才查了判例。今天確認是268. 但我有一點沒變:就是組頭和代理是不同的,因為金流方向相反。 這也是為什麼我昨天會認為用266 的主因。

LearnLong 11/29 05:09因為你看的判例,都不會有人是這樣自爆

現在,我要強調的是這個也沒錯。

LearnLong 11/29 05:09麻煩明確一下,不然感覺範圍有出入。

LearnLong 11/29 05:10如果你的題目是「他會不會依照266起訴

LearnLong 11/29 05:11」就簡單多了,會但我會覺得叫輕判。

起訴就不是判決。那不叫輕判,而且用不同法條起訴。266罰賭客,268罰賭場。 這就是我一直強調代理不是組頭的原因。這個代理是代理賭客,而不是代理組頭。 我是代理,我收你的錢,幫你向組頭下注;而不是我代理組頭,接受你的下注。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38:09

LearnLong 11/29 05:20「你都抓到他是代理了,那就268呀!」

LearnLong 11/29 05:20對阿!館長都承認了阿 你對他的「客觀

LearnLong 11/29 05:20行為」為啥就不包括他的自白阿????

LearnLong 11/29 05:21而且館長承認的還是「小組頭」耶!

LearnLong 11/29 05:21莫忘初心好嗎,一切都是從館長討論起的

LearnLong 11/29 05:22還是你現在要跳tone,說你討論的是假想

LearnLong 11/29 05:22的張三?那就可以直接End了

LearnLong 11/29 05:26靠杯 我看到你回的倒數第二句了

LearnLong 11/29 05:35浪費我青春 幹 回來補罵一句

所以你弄懂沒有?為什麼我說館長說他是組頭,我說不對。因為他是幫下注的,局是組頭 的,不是他的。 我才覺得你在浪費我的時間。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41:16

LearnLong 11/29 05:39代理可以是組頭啦 幹

代理怎麼會是組頭? 你透過代理買球,輸贏誰賠?組頭還是代理?

LearnLong 11/29 05:40那麼多人跟你說他們那裡通稱組頭

LearnLong 11/29 05:40你就沒想過有些法官也不會分這麼細嗎

LearnLong 11/29 05:41你能照到判決書有代理一詞的說不到反

LearnLong 11/29 05:41而是偏差值 幹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42:56

LearnLong 11/29 05:42他就是組頭阿

LearnLong 11/29 05:42你可以繼續向大眾證明民間用語組頭

LearnLong 11/29 05:42不能包括代理

LearnLong 11/29 05:42你最好去問上個世紀知識水平比較低的

LearnLong 11/29 05:43賭客,看他們會不會說代理 還是通稱組

你們認知錯誤關我屁事? 我從昨天開始就一直在講這點,你看不懂怪我? 至少我的認知是:起賭局的那個才叫組頭。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5:51:39

LearnLong 11/29 05:43

LearnLong 11/29 05:43你回上面阿 你翻你前幾天的文阿

LearnLong 11/29 05:43一堆人說「誰給我下注的都叫組頭」

LearnLong 11/29 05:44非要把民間用語切割?

LearnLong 11/29 05:45那你扯266 268幹麻 那你看判決幹麻

LearnLong 11/29 05:46你只是想證明館長不能是組頭

LearnLong 11/29 05:48就說你非要扯「代理」根本是徒增困擾

LearnLong 11/29 05:49你直接說「館長有沒有可能按266判」

LearnLong 11/29 05:49我相信也不會有人反對啦 弄兩個變因

LearnLong 11/29 05:49在那卡死你自己的CPU

我的cpu 沒卡死呀。 我對館長的說法,那時發生什麼事,他實際幹了什麼,都對起來了。 對我來說:在賭局中,他是幫人下注方,不是收注/負責賠付方。在現金交易且沒人跑路 的前提下,賭局輸贏和他沒屁關係,他就穩穩收水錢,這是他的獲利來源。 至於你們說他怎樣,是組頭什麼的,我也是笑笑,他就不是嘛。 局又不是他的,輸贏也不是他賠,他就是個賺水錢的小咖,你們要怎樣判斷他,和說這個 樣子就是組頭,其實也不關我事。 最後再說一次,沒洗白他,他就是拉基。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11/29/2024 06:08:05

LearnLong 11/29 05:52所以是你認識錯誤阿 還不怪你

LearnLong 11/29 05:52民間用語組頭就是泛稱,有可能包括代理

LearnLong 11/29 05:52你非要在那邊吹毛求疵搞切割

LearnLong 11/29 05:53昨天就一直跟你講了你聽不懂,非要撞了

LearnLong 11/29 05:53南牆才死心,還要怪是別人不懂你的「

LearnLong 11/29 05:53高雅」用詞。

LearnLong 11/29 05:54還在「起賭局那個才叫組頭」

LearnLong 11/29 05:58你想過可能是檢察官輕放、想過可能是法

LearnLong 11/29 05:58院不追究、想過可能是全部版友認識錯誤

LearnLong 11/29 05:58,就沒想過是你自己的問題 :)

LearnLong 11/29 05:59再問你一個問題啦,何謂起賭局?

LearnLong 11/29 05:59我知道一個網站,我不告訴你。我跟你說

LearnLong 11/29 06:00我這裡可以賭,然後我收了你的錢去那個

LearnLong 11/29 06:00網站下注,扣一點當我的營利。

LearnLong 11/29 06:00我這叫「代理」還是「起賭局」

LearnLong 11/29 06:01(我不只收你一個人,我收好幾個)

LearnLong 11/29 06:01慢慢定義吧你,無限細分只會搞死你自己

riomusi 11/29 09:08認真給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