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請waynecode停止以本人2008年曾為國民黨員的事情騷擾我
: 推 waynecode: 大家為這位前國民黨員的勇氣鼓掌!! 114.25.31.248 12/04 23:39: → waynecode: 不愧是藍底的!!會看風向! 114.25.31.248 12/04 23:39: → waynecode: 幹得好!! 114.25.31.248 12/04 23:39本人在此發文 請ptt帳號waynecode網友停止以我2008年曾為國民黨員的事情騷擾我
前幾篇貼文說了今天很忙碌 其中一站就是去法律諮詢 https://imgur.com/a/898dJnI
你在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TCdcqvP5ZTmo 這篇澄清文
下面已經騷擾我幾次了 我明確告知請勿再叫我回國民黨 依舊故我
網友hadce貼出跟騷法構成要件 今天與律師討論 你符合其中2-5項
至於是否構成「與性或性別有關」 我不知道 也許你是甲 也許不是
另外律師還告知我 我也可以考慮對你提告強制罪
1. 以強暴或脅迫手段影響他人意志,使其被迫做或不做某件事
2. 行為人須具備迫使他人做出非義務行為或妨害其行使權利(很多民眾會誤寫為行使權力)
的主觀故意。
有相關判例
沒關係 我最後給你一次警告
從今天起請不要再次以我於2008為國民黨員的事情來騷擾我
你要酸綠畜 塔綠 新的名詞蟾蜍 隨便你
真他媽煩 講不聽 再繼續就吃傳票 操
--
有那麼嚴重嗎
笑死
我覺得嚴重 你管到我心理狀態是不是
這個寄私人信吧
撲 這要告啥XDDDDDD
要告快告 廢話太多了
這是言論自由的一環 告不成
我是怕你以後在這裡沒有朋友
有講錯嗎
你律師想要賺你的錢而已
這樣也算喔
你個版嗎
前國民黨員我覺得沒什麼不好啊
有錢有閒就趕快去告 不要口嗨
諮詢啥垃圾律師才1500
要告直接告就好了吧,這種我都是直接
告不囉嗦的,直接法院見。
乾我屁事 不會寫信喔
看不出能告什麼 不就嘴來嘴去
還強制罪咧
照你這標準,我大概要告10個
你告罵你綠畜都比你要告的贏的機會高
鍵盤律師一堆 科科
哪有要告人還先發一篇「我要告了喔」
不愧是前國民黨黨員 ㄏㄏ
他哪有強暴或脅迫 你律師唬爛你吧
我是建議你先把PPT刪掉啦
哈哈哈哈哈,拜託你快點告啦
照這標準這個版跟八卦會瞬間清空
管很寬欸 告人很麻煩 我給最後通牒也要該
果然是前國民黨員
乾你們屁事 政黑點國民黨員 爽沒
最後通牒是什麼鬼啦
我也覺得如果真的問過律師 那他真的
你公開發文當然干我們的事啊
ptt啦
是他再犯我就遞狀阿 中文不好喔
只是想賺錢 根本不CARE會不會贏XD
我認識的綠粉都身家都幾十億的大地主
這點錢不用這麼小氣
你私信的話不干我們的事,但你公開發
了一篇在板上,人人得以評論
你不要被警察洗臉才是真的
好阿快點你們私訊某w來繼續弄阿
看他要不要麻 你們都說告不成 叫他來咩
現在大家就叫你要告快點告啊
我是警察聽到提告理由真的會笑出來XD
我沒有說告不成,我是說這種要告就告
,發文在板上是幹嘛啦
現在每個都知道你是前國民黨員
要嘛都是貼三聯單的,你貼個1500幹嘛
叫他繼續 看最後w笑得笑不出來就好
我不介意被知道 我只介意整天煩 懂?
W怎樣不干我們的事啊,我們只想看你
貼三聯單告下去
他一直說我這個前國民黨員是前國民黨
員 我要提告強制罪
說不定w背景比你還厚耶 我鄉民來看熱鬧的
我有工作有生活 能不告 讓他停止
你怎麼會以為推文的人是站他那邊的?
我幹嘛要聽你的 你幫我出庭?
對阿鄉民只想看戲吃瓜XD
不要浪費時間去警局丟臉了 還有那個
律師 下次花錢找貴一點的諮詢
有阿 goddamnhuge
蛤?前國民黨員原來是不能說的事嗎
你有工作 說不定w沒有阿 他跟你耗就你吃
虧
所以omanor知道我談幾分鐘嗎
笑死人
靠夭又關我屁事? 別亂扯我喔
我又不認識你要告的人 要告就快告XD
好誤會你的 向你道歉 我以為你站他那邊
你要確定你背景比w厚哦 不然他知道你住址
可以有很多手段
講背景的是住在什麼國家?
他可能跟我都反綠 又不代表我挺他
趕快告一告 律師賺飽飽
好啦既然都叫我告 我找時間去 再來報告
某w記得看看這些人想害死你
台灣總統都要顧黑道當國策顧問
台灣議員很多都是黑道 就連立委都要出席
黑道葬禮 你以為台灣是怎樣的地方?
之前也遇到好幾個喜歡裝熟黏人的,柯粉的
比例較高
好了好了 政黑民主 我會去告 皆大歡喜
不過omanorboyo是有看進我走進律所嗎
ㄏ
連收費標準都能評論 你知道我諮詢多久嗎
真的很ㄆ
趕快去告啦 別學國民黨在那最後通牒
看不懂中文喔 我說好了阿
還是你要我現在半夜12點出門 笑死
兩個字:快去告。
阿你是知道我談多久喔?
被激一下就去告真的不要太在意網路
這些網友真的只是看戲而已
沒差阿 反正本來就是選項之一
我只是在激進跟不激進之間本來選一個
現在起鬨我決定選另一個而已
做筆錄時還要錄音複誦 想到就很尷尬
加油 你行的 去那邊再把推文唸一遍
真愛幻想我要去警局欸
直接遞狀就好 某幾個提警局的有夠天真
年輕一點的警察可能會笑場
還在提警局 謝謝你半夜逗我笑
消夜吃完了 來睏睏去
直接告了吧,輸贏其次,先看看是不是網軍
或是塔綠班反串帳號?
卡個位
喔喔 我是覺得你可以告下去讓他好好
的去跑法院 跑過就怕了
以後要立志當律師,現在醫師太操了還有波
波。
綠蟾蜍都叫反對者滾出台灣去中國也可以告
?
告啊 不要嘴砲
拜託律師事務所全名貼出來,會跟你講這種
可以告強制的律師一定要公告周知一下,尤
其還不是外面免費諮詢,是收費的才扯
拜託律所名字講一下,以後避開這間
這竟然是收費諮詢的結果?
你們想像的可能是剝奪自由罪 (2)強制罪的構成要件 客觀要件 強暴或脅迫的手段 「強暴」涵蓋使用物理力量達成目的,包括直接和間接強暴,前者如抓住對方阻止行動, 後者如不開車門限制他人自由。而「脅迫」則包括各種威脅或恐嚇手段,不一定需實質行 動,如威脅使用暴力等方式使人按意願行事。
有造成他人進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的結果 意指強制他人進行無法律、道德義務之事,如強迫他人參與非法活動,或阻止他人自由行 使合法權利,例如阻止他人自由表達意見也屬於此範疇。 自己回去看我內文貼的那篇po文 不停的要我回去加入國民黨 叫我告知教授姓名 有很大的把握至少讓他吃個未遂(強制罪未遂犯處罰之) 主觀要件
強制行為必須是故意為之意為行為人在做出強制行為時,知道自己正在使脅迫或強暴之手段,強迫別人做出違反意 願的事情,或妨礙其行使權利的情形,且是故意且有目的性的作出此類行為。 除非他主張被鬼綁架手打鍵盤
我走入律所腦中完全沒有強制罪三個字 我只想問跟騷法是否有辦法成立告訴 律師仔細看完以後告訴我可以兩罪併告 連類似判例律師都丟給我了 只不過該判例那個被告少了"故意"的條件 所以最後強制罪判決無罪 但這件的故意我看要怎麼打掉 喔對了 這個判例是該律師幫忙那個被告打掉的 :) 你們又是哪間菁英法律系畢業 還是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鍵盤打打字倒是很厲害
好耶.jpg
跟騷不是要跟性有關嗎?我沒記錯吧?
是的 所以我內文稍微雲淡風輕的寫過去 但訴狀我會有具體描述 這個牽扯訴訟策略就不便多談
※ 編輯: Berotec (36.239.110.21 臺灣), 12/05/2024 01:22:41五毛不要出國到台灣就沒事了
兩個字:快去告。 這三個字?
爆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看板: Boy-Girl 標題: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時間: Sun Nov 21 12:41:06 2021 看到一堆人在吵這個法案,講什麼追人就會被告、長的醜也被告騷擾怎麼辦? 身為律師兼被害人兼男性,應該有資格出來講幾句話。67
Re: [問題] 惡意逼車該如何處理一個惡意逼車案子1年半終於得到結果 最終刑事案件妨礙自由強制罪6
Re: [新聞] 瓦斯阿伯「眼神性騷」影片曝光! 狂盯說真的怎麼看是他的自由, 阿北有做猥褻的動作嗎? 頭伸在那邊看造成不舒服所以提告? 那是不是路上看到那些喜憨兒也可以說不舒服? 你怎麼知道那人是故意的還是喜憨兒?16
[Vtub] 西甕中之人準備提告了(有中之人雷)如題 從裏板看到的圖 截圖裡這個帳號是西甕的前世推特帳號 然後西甕這個發文的內容 大概看了一下 主要說有人仿冒她的這個帳號 散播假的西甕中之人照片9
[問卦] 焦糖這樣有犯強制罪嗎?強制罪屬於刑法中的妨害自由罪章,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明文指出,透 過強暴或脅迫手段迫使他人從事非義務之行為,或是妨礙他人行使其權 利的行為,將會被認定為強制罪。 Apple就說不關焦綠的事了,兩個人根本不認識,要焦綠不要扯到她,結果 焦綠還一直在那邊嘴砲,這已經妨礙Apple行使其權利了吧,這可以告他嗎4
Re: [新聞] 台大女不爽室友太吵「連鎖2次門」代價太台大就是強! 我們雜魚還是上網補點知識好了 強制罪法律知識: Q:強制罪定義為何? A:強制罪定義依我國刑法第304條規定: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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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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