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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陳智菡:四問法務部長 台北地檢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陳智菡:四問法務部長 台北地檢署作者
ice80712
(打臉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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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 #法務部長 、#台北地檢署:

ㄧ、北檢深夜發新聞稿,說 #林俊言 檢察官是依法去「醫院視察」,但 #法務部長 鄭銘謙剛剛卻在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坦承,檢察官是去「訊問」,依法應全程錄影錄音。但檢察官大隊人馬去了兩個多小時,卻只有幾分鐘錄影,請問北檢跟法務部長,誰錯了?

二、若照檢方所主張「視察」的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檢察官不但要把視察情形陳報主管,依法還要通知法院,最後還要有視察報告,請問林俊言與北檢有嗎?一切程序合法嗎?

三、北檢去視察醫院為何要帶書記官?還通知沈的辯護人?要律師到場不就是開庭準備?連法務部長都認為是去開庭的,北檢新聞稿是不是公然說謊?

四、北檢說是沈慶京要求紀錄,所以最後才有了短短的錄影錄音,不合理的地方在於:沈自己要求要紀錄,結果北檢卻稱「當事人行使緘默權」,什麼都沒講,北檢用新聞稿在自打臉,法務部長您還敢幫北檢新聞稿背書?


「刑事訴訟法第106條」:
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

法律規定檢察官應勤加視察羈押處所,是為了「維護羈押被告的人權」,不是讓惡檢濫用 #不當偵訊 取供、迫害人權與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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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就是串供沒串好,
偵辦檢察官跟去詢問的檢察官不同人,
再加上跟法務部長三方沒串好!
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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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58.2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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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GoYuSheng 03/13 13:02民眾黨的一條瘋狗在那吠什麼

ccdg 03/13 13:04收押禁見的人,為什麼陳可以通靈知道?還是

ccdg 03/13 13:04自己想像的?

dritcritx 03/13 13:05沈的律師都沒說話瘋狗就衝出來狂咬了

nathan2000 03/13 13:06鍊子又沒綁了!!!!

slimak 03/13 13:06可以請律師發言嗎?這廝在幹嘛

daleptt 03/13 13:06對別人問題還真多 對你民眾黨只有一個問

daleptt 03/13 13:06題 帳目搞清楚沒?

MinamiHinata 03/13 13:06現在是沈給的錢比較多嗎?

hbj1941 03/13 13:07民眾黨政治獻金到底重新申報了嗎?都多

hbj1941 03/13 13:07久了,還算不出來?

percy921 03/13 13:08妳誰?法務部長幹嘛理妳?

boboking2 03/13 13:15誰啦 不認識

brella 03/13 13:16妳什麼東西

n00298 03/13 13:19你誰

ylkuo 03/13 13:19我FB被她封鎖了QQ

johnnygtoo 03/13 13:29 先申報完再發言

gn00027535 03/13 13:47垃圾白

crabs0120 03/13 14:43吳宗憲表示,媒體報導沈慶京所指的事

crabs0120 03/13 14:43,應是開臨時偵查庭,臨時偵查庭大部

crabs0120 03/13 14:43分都無法全

crabs0120 03/13 14:43程錄音影。民眾黨的狗兒們要不要去吠

crabs0120 03/13 14:43一下吳,他完全打臉妳們這些狗捏 柯柯

joshua95762 03/13 16:15直接封鎖,誰要理這條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