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果行政院長裝死怎麼辦
4這樣子我小蔥啦
憲法第72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不對耶如果塔綠斑真的要搞
卓榮泰一直不把法律案移送總統裝死怎麼辦ㄋ
憲法寫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後公布
可是沒有寫行政院長收到幾日內一定要移交總統啊!!!!!!!!!!!!!!!!!!
總統可以說我沒收到在行政院長那要怎麼十日內公布
這些該死的綠畜塔綠斑如果這麼這樣搞該怎麼辦
現在社會氛圍又都是反這次改革
請問專業法律人有解套的方法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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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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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來立院電阿,再安個藐視國會罪
推
既然要裝死,綠畜鬧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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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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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扣你幾條,關到死
推
裝死就裝死啊 你立法院也不能怎樣 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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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又不敢倒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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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判刑,總統直接特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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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wu3041 以後會有藐視國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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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法務部也可以裝死啊 我不辦你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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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總統換人前都沒定獻
推
裝死就明年預算攻防而已
推
不高興可以倒閣啊
推
我幫你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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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公佈就沒有辦法安罪吧 嘻嘻
推
移送總統及行政院 不是讓行政院送給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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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不倒閣教訓行政院長的話,要不要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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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背書?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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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失職的話,立法院要不要處理
噓
幹,小草都小學沒畢業,移送政院 及 總統
推
還沒移送總統府就沒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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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的法案就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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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怎麼判藐視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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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藍現在以為行政權在國民黨手上是不是
推
倒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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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國會擴權,退回重審,實質討論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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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側翼:提議520後解散國會不知道有沒有人回過= = 解散國會程序:(憲增3條2項3款)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所以要民進黨的立委先對民進黨的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然後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1
[問卦] 原來總統不能開除行政院長?!阿伯我翻遍憲法發現一個奇怪的bug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3
Re: [討論] 不在籍投票 是不是穩了中華民國憲法第57條 第三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須有出席三分之二立委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才必須接受(或院長走人) 這一條應該至少有16年沒有動用了 如果搞甲動,藍白必須要75席才能逼賴政府就範2
Re: [新聞] 史上第一次! 賴清德最快5/24赴立院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15-1 條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 第 15-3 條3
Re: [討論] 如果當年閣揆同意權沒取消的話其實這個假設的議題很難回答 再加上這套憲法是被魔改過的 憲法本文的設計,其實是偏向內閣制的設計 總統是間接選舉產生,只有儀式性權力及五院協調權 而最高行政首長(行政院長)需經立法院同意任命3
Re: [討論] 51席不妥協還有別的辦法嗎不用等2028阿 DPP自己提行政院長不信任案,叫藍白一起表決同意阿。 倒閣成功行政院長就可叫總統解散立法院,然後兩個月內就可以重選立委了耶,重選的話 相信這次綠營會大獲全勝吧。 而且這屆的行政院長被倒了也不影響下屆卓內閣就任,還能重選立委,感覺對民進黨來說2
Re: [問卦] 中華民國被搞成半總統半內閣誰要負責這個r,97年修憲前中華民國是內閣制應該是沒有疑問的,阿不過從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廢除後也運作沒多久就遇到97憲改被修掉了 啊憲改後中華民國政府體制是怎樣 其實學術上爭議很大啦 從憲法條文中總統跟行政院長共享權力這一點來看華國算是雙首長制,但跟法國的雙首長制相比我們的總統又沒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機制來讓總統可以探求最新民意(其實就是見風轉舵) 所以啊,也有部分學者基於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一項行政院長是由總統直接任命這一點認為我國其實是事實上總統制,阿不過這種論點的批評主要就是憲法53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仍然是有效條文,但總統制下行政權跟立法權其實是互不負責的 阿肥宅我自己其實也是偏向事實上總統制啦,畢竟行政院長是總統全權任命的,反面解釋來說總統也可以單方面開除掉行政院長,導致行政院長地位其實跟總統幕僚差不多,以及就算立委對行政院發動不信任案,行政院長也可以呈請總統解散國會,變成事實上兩邊都有殺招 都不敢互相負責- 今天翻閱憲法第57條之3,在加上各政黨立委席次結果。 走到最後一步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這一關,需要75位,藍白加起來只有62位,綠白 加起來只有59位,看來要達到75位代表某些政黨要有人反骨才能達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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