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建臺高中 教育部不給改考 也太靠北了吧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少在那邊情勒當巨嬰,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715635
: 教育部及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昨皆表示,七月八日才接到學校反映
: 大考中心說明,由學校集體報名的考生,有設計「學校檢核加上
: 考生檢核」雙重機制,大考中心以學校上傳的檔案為主,提供「
: 報考資料確認表」給學校,由學校列印交給考生核對確認無誤並
: 簽名,這份資料不需回傳給大考中心,由學校留存備查。
: 況且,在六月五日至十七日報名期間內,六月十八日至廿日報名
: 資料確認期間,學校皆可向大考中心提出更正;大考中心還在六
: 月十八日以電子郵件,向所有集報高中回傳各校傳輸的報考資料
: ,並請各校確認,但建臺高中均未提出改正。
: 學校報完名後,大考中心會給確認表,
: 請學校交給考生核對,
: 但本案的所有學生都不當一回事,自己沒確認也沒簽名。
: 明明6月18-20日都能更正,
: 他們卻推到7月8日才反映,考試是11日開始,也就是考前3天。
: 憑什麼教育部要給這群事不關己的智障巨嬰特權?
: 藍白網軍還想拿這個帶風向、洗教育部,
: 是當大家都沒報名過喔?
這件事情上,學生跟家長太低調了。教育部就是怕事,你今天20幾位的學生跟家長都站在教育部前面,我不相信教育部不低頭。什麼特殊考場有公平性疑慮,哪有什麼疑慮,就是懶得做而已,教育部學校老師是公務員心態,教育部的何嘗不是公務員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回歸到這件事情,我比較偏向相信學生根本沒有簽到名。這件事請就是該校註冊組長用該校舊的表格報名錯誤,目前傳出來的訊息,是註冊組長直接用該校舊的表格放在網路上給學生確認,學生看到當然是正確的報名科目,結果看到准考證才發現學校報錯科目。
不然20多位學生簽名都沒發現自己的科目報錯?用常識來想真的很難理解。學生如果根本沒有錯,學校端該負責的人懲處之後,教育部理當要給這些孩子考他本來應該考的考科,就只是懶得再去準備一些事情,爛透的教育部,公務員心態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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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准考證還來得及改耶 不識字?
所以為什麼學生不用為自己報考什麼科目負
責啊請問?
你要說學生完全沒責任怎麼可能
通常是砲灰考生才會這麼不在乎
巨嬰心態才有問題
我考基測指考發准考證老師都千交代萬交代
確認上面考生資料應考科目有沒有錯 怎麼
藍白鬧事當道學生都不用為自己要考的科目
負責啦?
收到准考證時就來不及改了好嗎
自己的責任自己付,笑死
學校的註冊組長是教育部長嗎!?
校長是賴清德嗎?
准考證部份,學生大前天才能到學校領,
就是領到準考證才發現學校報錯考科了
私立學校哪有公務人員XD
這件事情根本沒有公務人員出包OK
鬼扯什麼教育部理應怎樣
還公務員勒 雜草連事發學校是私立的都不
知道喔☹
雜草開始再亂帶風向 難怪是貪汙詐騙黨
這件事錯的就是該校的註冊組長,學生有
當天才能去學校領是誰的問題?教育部?
何錯誤,為何要因為註冊組長的錯誤買單
。教育部沒有錯,只是懶得處理事情而已
呀,標準的公務員心態,就是不想準備特
殊考場,不想做多餘的補救措施。
教育部規定當天才能領?
嗯,很中國
那就去找出鎚的傢伙阿
教育部有提供補救程序^^
繼續扯教育部啊^^
說錯 不是教育部 是大考中心有提供補救啊
就問你什麼時候會要求學校跟學生學負責
學校要負責呀,但學生到底要付什麼責?
就說學校端直接拿該校的表格放上網給學
生確認,根本也沒有簽名,學生至始至終
都是以為自己是報對科目的。
我考基測指考老師都有教我們要立刻馬上確
認資料有沒有誤耶^^
我有學到自己要考的自己要做好確認耶
你跟旅行社訂機票房間也一樣啊
還是你在主張:學生不用為自己想要報名考
試的科目做確認?
前面有人貼過了,簡章已經明列網址和期
限,可以再確認報考資料,學生自己不再去
確認怪誰
因為考分科測驗時,在確認報名科目的環
節,學生都已經畢業了。該校的註冊組長
,為了便宜行事,根本沒有印出來叫學生
返校簽名確認,只是把之前學校報名科目
你前面說學生要負什麼責提醒一下喔
的表格放在網路上給學生看,學生看到當
然是正確的報名科目。
出錯是旅行社賠 但行程毀了沒人可賠
你這就支那人心態阿
那是誰便宜行事 又不是教育部
那你就好好轟學校就好了扯什麼教育部
不愧是同文同種 這種心態好意思說要法治
能給學生補考的只有教育部呀!犯錯的是
學校,學生沒有錯,為何教育部要懲罰學
生?
教育部要補救也是看要安排面試入學的學校
或重考做補救 怎麼會是直接安插考試
不會懲罰學生啊 看是不是安排面試入學的
學校或提供資源多準備一年可以討論吧
學校出鎚可以連到教育部懲罰學生???
大考中心的網站可以去確認,誰叫你只看
學校,如果是大考中心弄錯呢?
誰說學生完全沒責任的
好了啦,連確認都不會,就是炮灰而已,考
哪一科都一樣
真以為吵就有糖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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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建臺高中 有23位考生 預計在本周末 分科測驗 結果被爆出 因為學教教務處的作業疏失 把這23位考生 文科報成理科 理科報成文科 大概就等於 高三生在大考前一周 學校告訴你不好意思報錯科目![[討論] 建臺高中 教育部不給改考 也太靠北了吧 [討論] 建臺高中 教育部不給改考 也太靠北了吧](https://i.imgur.com/L3Auqi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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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說如果, 假設今天出包的不是 苗栗縣 私立 建臺高中; 而是 台南縣 公立 建臺高中的話, 教育部應該就馬上加急、火速『考量學生權益』幫忙特案處理了吧?呵呵~ 應該是覺得區區23個苗栗學生+46個苗栗家長,總共才影響23個家庭跟69張選票而已,誰叫10
公務員就只能依法行政 如果校方自覺有錯 那應該由校方去解決 而不是發動網軍洗教育部 這是非常可恥的做法2
少在那邊情勒當巨嬰, 教育部及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昨皆表示,七月八日才接到學校反映 大考中心說明,由學校集體報名的考生,有設計「學校檢核加上 考生檢核」雙重機制,大考中心以學校上傳的檔案為主,提供「![Re: [討論] 建臺高中 教育部不給改考 也太靠北了吧 Re: [討論] 建臺高中 教育部不給改考 也太靠北了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7/11/10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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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雖然老師 學生都有錯 但是報錯分科教育部為什不能改? 不就是程序上的問題 怎麼會有什麼公平問題 考試都還沒考 哪來的公平問題 這教育部也太失能呢 一點靈活性都沒有
這一串有的帳號看起來用語有點阿共啊 洗得太刻意了,會附和的雜草智商真得堪慮 難怪一堆巨嬰拉不出o也要天天怪政府 今天什麼東西本來就是按照法律規定 考試辦法和簡章規定來走4
到底關教育部什麼事? 所以考生自己也沒檢查 一開始帶風向的標題 就是通通別人的錯 到底關教育部什麼事?X
大家真的該慎防變成「青鳥邏輯」。 今天這情境就有點像當今立法院, 投票日已經過了之於報名截止已經過了, 發現考科不是自己要的之於發現立委不是自己要的, 於是要求修改考科之於於是搞大罷免。3
所以人家半部論語治天下 你要半部法律來說說? 選罷法 選罷法 你該不會覺得罷是指罷了? 教育部之所以拒絕這種事是因為簡章裡面有提供事後發現的補救措施 只是學校和學生超出時限而已 現在選罷法裡面有可以罷免自己覺得不適任立委補救措施1
目前是 側翌: 不可補救 藍白: 要補救 其實如果今天執政的是國民黨,側翌在野 就換側翌敲鑼打鼓押著教育部補救了
爆
[問卦] 建台高中「忘了給學生簽名 又不小心忘了有苗栗民代去跟建台溝通後 澄清了下面幾個確認的時間點 1.學生簽名: 學生唯一一次簽名 是在五月報考時 但學生簽名後交出去並不知道學校報 名科目錯誤。 2. 報名後要給學生簽名確認報名科別 不過建台高中忘了![[問卦] 建台高中「忘了給學生簽名 又不小心忘了 [問卦] 建台高中「忘了給學生簽名 又不小心忘了](https://i.imgur.com/ZMKE7d7b.jpeg)
爆
Re: [新聞] 建台高中分科測驗集體報錯科 教育部:你可能會以為,就改23個人是有多難。 問題是,就是很難。 准考證號碼要重新編過,試場要重新安排,試場座位要重新編,考卷跟答案卡要重印。 種點有兩個: 明天就要考試了,你不知道嗎?
Re: [新聞] 建台高中分科測驗集體報錯科 教育部又還沒正式開始考試 考卷也還沒發下去 前天就爆出這個新聞 本來距離考試還有三天時間 讓這23位考生改回原本報考科目4
Re: [新聞] 建台高中分科測驗集體報錯科 教育部:教育部對學生重拳出擊不手軟 「錯了就得承擔,不論責任比例,也不論是否有更好的解法。」 教育部是沒在教育啊 學生錯了完全不給機會 要負全責 +365再來啦 還是法院更會教4
[問卦] 如果今天是北一女中的學生報錯科目呢?如題 如果今天新聞中是北一女中的學生 報錯科目 那教育部有沒有可能會做出不一樣的決定? 還是這就是這個社會現實的一面?3
[問卦] 所以以後學校出包 教育部都不用負責?我覺得這件事情負責的邏輯 看起來很怪呀 目前資訊看起來學生沒簽名確認 學校幫他們 確認了 結果出錯 然後教育部表示這都學校的問題 我有叫學校給學生確認了 所以以後學校出包 教育部都不用負責? 但學校明明就是教育部管轄的單位呀 憑什麼一點責任都不用負3
Re: [新聞] 建臺高中報名鬧烏龍!教育部「不改」:23個而已,是能牽動多大 不想處理懶得處理公事公辦啊 理由都嘛一堆 學生有錯自己相信學校不好好確認嘛,就全部承擔起來 這就是教育部嘛1
Re: [新聞] 建台高中分科測驗集體報錯科 教育部:話說,學校疏失,怎麼能讓學生擔? 教育部也太腦殘了吧?這不是等於要學生死嗎? 為什麼不能用以下做法,給學生一條路? 比方說,教育部罰學校一筆不小的罰款(ex.100萬),學校繳完罰款,才可以更改考科,且聲 明這是特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