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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不信任案vs.解散國會 根本是行政院有利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不信任案vs.解散國會 根本是行政院有利吧作者
Me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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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有寫道..."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
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蘇貞昌已經是任期頗長的行政院長了, 更何況內閣總辭後,報導寫出近半閣員留下
想想歷屆行政院長任期都是拚短的 例如那個清流共治的唐飛

行政院 院長下台已經經歷過數次,非常有經驗,陣痛期大概越來越短
所以說 不信任案vs.解散國會 根本是行政院有利,國會越來越不會輕易提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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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 醫生老加蛋人小加蛋人說:小舟尼要不要出國阿~ 小加蛋:好~就好壓

(燈燈燈(音樂)) 20年間,小加蛋賭對惹一支股,讓牠可以說嘴一輩子,工作只為踩步機

如今,安處peace洋另一端的小加蛋回臭牠的家鄉為糞島/島民為土著
還勸:土Eason+七鵝港筷移民吧~ 殊不知加蛋兩老是否還在島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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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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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usgun02/24 12:16這lag20年以上了...就岩里氏改的超級總統制啊

Cosmoswalker02/24 12:16是啊,台灣的憲法就是這麼畸形,東拼西湊的

oscarwu304102/24 12:21法國是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

abusgun02/24 12:25就岩里改制前ROC比較像法國雙首長制,改了整個走歪

lazycat502/24 12:27馬英九選上也是爽爽用啊,真愛靠北

MacD8902/24 12:42這不是早就知道了 國會提出不信任案等於自爆 然後總統再

MacD8902/24 12:42換一個免洗筷而已 不痛不癢的 以前行政院長是需要國會同

MacD8902/24 12:42意的

satricky02/24 13:26李登輝強調這是改良式的雙首長制

satricky02/24 13:26但實行下來變成了改良式大總統制

satricky02/24 13:27而且立法院不信任行政院長後,

satricky02/24 13:27理論上總統可任命同一人為行政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