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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鳥別再ㄠ無保=不會逃跑了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小鳥別再ㄠ無保=不會逃跑了吧作者
Kanaheisaiko
(Kanaheisaiko)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8

重要的部分幫你們濃縮上色。尤其第四段

法官前面已經有敘述關鍵的標準在哪

法官也是認為都委會給20%是有違法的,有監察院糾正案為示

柯文哲現在可以出來,主要是因為他是個昏君,什麼都不知道,因為他不會去都委會、自己本身也是個沒都市發展專業的主子,所以只能被動的接受底下小弟專業的意見

法官還說是:「彭振聲」「應曉薇」主導都委會
所以代表這兩人在京華城的案上有一定程度的聯繫
至於是便當會還是私下也有就不知道

看完全部,法官無保的原因是:
這咖啥都不知道,是個白癡,我關一個白癡進來幹嘛

跟這個白癡會不會跑比較無關
因為上述的關係,圖利的部分也沒辦法說跟這個白癡有關
目前圖利還有希望,貪污的話只要沒金流或能像170那樣好好交代,應該就不會有事了

彭振聲羈押的關鍵之一,因為有個關鍵涉案人跑了,怕串證。

一、檢察官係以: …….
2.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
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

二、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係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先予敘明。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
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四、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而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
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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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ggoo 09/02 07:49蔡英文都不知道鄭文燦亂搞 手下超買 看來

zaggoo 09/02 07:49也是個

kducky 09/02 07:49現在政治人物要逃真的太少了 主要是串供

kducky 09/02 07:49滅證啦

ferb 09/02 07:49有監察院糾正,那下個辦圖利是不是農委會

ferb 09/02 07:49看來綠醋又可以有高潮處了

ferb 09/02 07:50天下第一檢可不是吃素的

ferb 09/02 07:50農委會當時的官員屁股夾緊

coffee112 09/02 07:56鄭文燦不是還親自主持 所以郭哲敏才能

coffee112 09/02 07:56炒地小賺30億 不知道啥時才要辦這件?

osarain 09/02 07:58看來肥燦死好

coffee112 09/02 07:59鄭文燦 桃園88會館有他 im.b也有他=_=

alilin1026 09/02 08:03無保使鳥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