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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是不是可以回任立委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是不是可以回任立委了?作者
patiger
(唉)
時間推噓 推:2 噓:2 →:4

李慶安他本來就違反國籍法20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30001&flno=20

第 2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構)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聘用之非主管職務。
四、僑務主管機關依組織法遴聘僅供諮詢之無給職委員。
五、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覓得之人才且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者為限。
第一項之公職,不包括公立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講座、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 =
國籍法就寫死了
你說的也沒錯
民選人員是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
另有規定
= = =
另外這咖不是新北市42歲山姓男子的分身嗎
因為恐嚇公眾被起訴過那個?

※ 引述《Riyuberg (protect)》之銘言
: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 當初李慶安因為雙重國籍問題被抓包
: : 導致他連立委都沒得當
: : 現在雙重國籍可以當台灣公職的修法完成
: : 他是不是可以回任台灣立委了?
: 你是不是沒有搞懂
: 公務人員任用法的適用對象不包含民選官員/民意代表
: https://imgur.com/uIIGTx1
: : 還有當初他被迫不當立委時
: : 不曉得有沒有被追繳他已當立委十幾年的立委薪資?
: : 如果當初李慶安有被追繳歷年立委薪資所得
: : 現在是不是要把這些錢還給他?
: 有追繳,但被法院駁回
: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11028/H76Z4HWL7RPVNJS2PT6KXOPCOU/
: 判決指出,即使李慶安因雙重國籍問題,民代資格被視為當選無效,但她當選時的當選公: 告「並非當然無效」,任職期間仍是事實上的公務員,為免國家公法秩序的安定遭嚴重破: 壞,即使李事後被解職,但她之前當市議員依法行使職務的行為不會失效,薪資報酬也不: 用返還,何況行政院從未解除李慶安議員職務,因此判她勝訴。至於李當立委的薪資,立: 法院並未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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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98011505/11 09:26修只有修公務人員任用法的範圍,不影響民選公職人員

cross98011505/11 09:26跟政務官

patiger05/11 09:28嗯,不過我覺得趙少康他們會無視亂討論

deann05/11 09:29別傻了那像當初趙怡翔那種一等諮議的機要職就可以用了好嗎

我還以為這篇是在討論李慶安的情形能不能用耶 事實上修法後也是要放棄其他國籍意願並經過外事機關認證才能任職 你說趙怡翔的部分,讓我還去看下網路資料,他任職前就已經放棄雙重國籍了阿,我以為他 的問題最大是在經歷而不是國籍方面耶... 看起來你的回應跑題很大耶... 這法修不修其實根本不影響趙的資格阿... 還是你其實是認為只要曾經有雙重國籍者皆不能任公職? 如果你調子要拉這麼高才有討論的餘地 不過現行法規也沒規定到這樣...

deann05/11 09:29今天開放這個就是吳釗燮等人搞出來的 蔡英文想讓一些中南美

deann05/11 09:30洲第二代可以進外交體系啦

s94281605/11 09:35原來是為了官二代

tokei92705/11 09:45谷美門也會無視亂討論

※ 編輯: patiger (223.139.82.33 臺灣), 05/11/2022 10:10:15 ※ 編輯: patiger (223.139.82.33 臺灣), 05/11/2022 1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