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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服務變管制」 學者轟:若有數服法林智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服務變管制」 學者轟:若有數服法林智作者
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
時間推噓 推:1 噓:1 →:15

※ 引述《andyann ()》之銘言:
: 「服務變管制」 學者轟:若有數服法林智堅不會被檢驗
: 2022-08-17 13:09
: 聯合報/ 記者程遠述/台北即時報導
我真的驚呆了
聯合全都找深藍教授來訪問耶,真的沒再演了耶,真的是司馬昭之心阿...
這幾個深藍教授,完全沒熟讀法條耶
都在搞笑...真的覺得意識形態會影響腦子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起輿論譁然。元智大: 學資訊管理系教授周韻采批評,數服法賦予主管機關不需經法院判定,認定假訊息及「標: 注警語」權力,如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案時這條法律已通過,那指涉林智堅抄襲言論: 都不能討論,林智堅「根本不會被公開檢驗」。
這位周教授是何許人也呢? 其實周教授幾個月前就大肆批評此法案
然後我好奇地查了一下,原來是郝龍斌的夫人拉西西
然後周大教授你是不是忘記這世界還有電視與報紙...這兩者不受數位法管轄啊!!!
怎麼可能林志堅不會被公開檢驗啦!!
我的天啊教授當到忘記這世界還有報紙電視嗎
: 根據「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NCC要花25億成立專責處理假訊息的財團法人,且只要政: 府主管機關認定說法不實、違反法律規定,不用等法院裁定,就可直接加註警語一個月,: 警告可能為假訊息,市占超過百分之十列為「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包括Dcard、: Meta(臉書)、YouTube等知名平台都納管。
: NCC前委員、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副教授何吉森直言,該法草案不談數位經濟,只: 有內容管制,已非數位中介服務而成為數位中介管制,應該退回。NCC前委員、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翁曉玲也表示,該草案有未審先判問題,影響言論自由。
這位翁教授,差點批藍營戰袍選新竹市長...
https://rwnews.tw/Article/Detail/3158
: 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表示,草案仿效歐盟,訂定人口一成使用者做標準: ,但歐盟人口一成是4500萬,規範對象都是臉書、Google等國際巨擘,台灣用市占一成當: 標準,實質上完全不同。
歐洲的10%有效
台灣的10%太少,話都你說就好了
不然你要訂2000萬? 那乾脆這個法廢掉算了,喔原來是我們深紅賴大教授的發言阿
果然是這麼幽默
: 他說,且現行草案要求業者有責任要下架違法訊息,但業者如何認定違法?過往曾有記者: 被起訴釋放不實利多股市訊息,但五年後定讞無罪,如果業者短時間內無法做出和法庭同: 等的判斷,最快方式就是政府有疑慮的都下架,不用負責,但也造成寒蟬效應。
這段完全暴露沒認真看完法條...
第22條:任何人都可以通知違法事項,但要附上完整說明,而且要具名檢舉
第24條:使用者提出異議,如果屬實要恢復使用者與資訊到原狀
: 周韻采也指出,現行業者都已在「刑事訴訟法」、「社違法」等規範下和政府合作,下架: 一些不當言論,但政府立新法不思保護使用者權益,卻要進行更大言論管制。
我們郝夫人完全不懂法律耶
很多法律管一個事情明明是很常見的事情
我問妳啦郝夫人
刑法有沒有妨礙性自主罪? 有
那為什麼還有性騷擾防治法?
所以你認為性騷擾防治法要廢掉??
都當到副教授了,這麼一點常識該要有吧...
: 而以不用等法庭審理就可先標註警語來說,假設近期林智堅論文案抄襲的相關討論,都被: 標注警語、不得傳播或警告是假訊息,林智堅根本不會被公開檢驗,如果桃園市長選舉結: 束,台大審定結果才出來,可能就因言論管制造成不可逆效果。
這我前面就吐槽了
這世界不只有網路...還有報紙、雜誌、電視
而且也不一定網路上就會被標註假訊息,第24條你可以看一下拜託
訊息是真是假交給證據去決定,所以才有22條與24條
交給網友們去對決
: 周韻采更進一步批評25億專責機構的必要性,質疑該構想是否是NCC長官意見?因原NCC管: 轄的財團法人TTC(電信技術中心)將劃入未來數發部,NCC是否又要成立一個財團法人,: 成為高官退休的避風港、淪為給未來退休高官肥貓的地方?
: 周韻采強調,規範網路言論,應該是業者自律組公會、行會概念,以業必入會的自律才有: 效果,例如美國律師公會,能決定法學院名額或律師懲處等。
這只是周大教授aka郝夫人你的幻想吧
你有證據可以證明這個機構最後變肥貓地盤嗎?
: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廖元豪表示,網路平台已是大部分人主要發聲管道,目前已有很多法: 可作為鎮壓言論工具,只要可以移送,就有寒蟬效應。不管以國外或台灣經驗來看,都不: 能因為網路假訊息多,就要政府介入管理,容易被政府控制言論。
: 廖元豪指出,「數服法18到23條」對內容限制非常有問題,主管機關認為是假訊息,能向: 法院申請下架的範圍超大,若法上路,一年三千多件以上都可能,例如林智堅論文事件,: 評論的網友有多少、會移送多少件?
: 另廖元豪也強調,「數服法」變成「主管機關要就可以做」,不用經過法院就能貼標籤,: 危險的是一些價值判斷、評價性的概念,都可能變成政府來裁定。若最後因此大家都不敢: 評論公共事務,只能討論娛樂新聞等,「就變得和中國大陸一樣」。
這位廖大教授也是深藍的
這位廖大教授是國民黨推舉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
然後他刷掉了陳翠蓮教授
只因為陳翠蓮教授研究228...
相關報導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10/2248071.htm

好啦我知道你又要說深藍又如何拉,人家法律系教授咧
但是我要跟你說這位廖教授一樣沒看法條拉
人家數位服務法明明寫得很清楚,主管機關要向法院申請資訊限制令
但廖大教授卻寫「政府介入管理,容易被政府控制言論」
這...到底依據是什麼??
就說了限制與否法院判了算,又不是主管機關說了算
為什麼變成政府控制言論??


全部都是深藍到不行的教授
然後法條我看也不是很熟,通篇充滿意識形態,真的好可怕...
幸好我有認真讀完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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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51.1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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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enshit08/18 21:27你有沒有偷切文?

nidhogg08/18 21:28廖元豪,我記得有個粉專春捲龍什麼的在嘲諷他

nidhogg08/18 21:28廖元豪就Kmt御用法律學者,然後一嘴人權跟自由

還有我們常去中國媒體的賴大教授跟郝龍斌夫人,這篇新聞價值是零

Rattlesnake08/18 21:28立法時應把歐盟數位服務法的條文做一個對照表就好說

Rattlesnake08/18 21:29明了

Rattlesnake08/18 21:29同時說說歐盟執行的情況如何 是否真的罰到美國公司了

www115ui808/18 21:45不能只因為對方政黨傾向就一律否定

所以我也有寫上這些人之所以錯誤的地方

sonatafm208/18 21:48這一篇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就去檢舉 ptt為了省事就直接

sonatafm208/18 21:48刪掉

sonatafm208/18 21:49看猴年馬月再來恢復原狀喔

sonatafm208/18 21:51喔對了 你還有電視跟報紙可以看喔 記得去裡面找出你這

sonatafm208/18 21:51篇文章欸

www115ui808/18 21:53電視報紙真的不受管轄嗎?

都叫數位服務法了,為什麼會管到紙跟電視?? 電視歸衛星廣播電視法管 報紙沒有專法管...報紙是最接近言論自由的媒體 你長這麼大有看過報紙被新聞局或NCC管過嗎??

※ 編輯: takuminauki (114.46.51.13 臺灣), 08/18/2022 21:57:31

www115ui808/18 22:03現在報紙早就轉網路線上……

sonatafm208/18 22:16綠能你不能啦 換個顏色當家塔綠班就全部跳出來反對了

bighorse008/18 22:56我比較在意24條那幾條 看起來就像你PTT能殺蟑螂又怎樣

bighorse008/18 22:56我主管機關可以直接讓綠蟑審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