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郭台銘FB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郭台銘FB作者
PTTHappy
(no)
時間推噓 4 推:8 噓:4 →:28

※ 引述《dahlia7357 (dahlia  )》之銘言:
: 最近看到台南殉職員警凃明誠、曹瑞傑的新聞,感觸很深,而凃明誠二姐昨日在媒體
: 受訪的畫面,更是在我心中難以抹滅,我的父親是刑警,警眷的心情我了解,這種痛,: 真的很難放下。
: 我知道,凃警員尚有年邁雙親、曹警員則有從小扶養其長大的阿公阿嬤尚需照料,所
: 以台南市警察局也公布了善心專戶募款,我會分別捐贈伍百萬元給雙方家屬,希望此
: 舉能拋磚引玉,彙集社會善的力量,一同努力讓凃警員與曹警員的家庭至少不要因為
: 這次悲劇而經濟陷入困頓。
: 另外,我認為此案有太多離譜、荒謬的地方,有些個人的感受我不吐不快!
: 第一,警員的用槍時機要放寬。警察是社會安定的力量,但現在的員警卻被法規綁死
         ~~~~~~~~~~
現行警械使用條例規定得很公正(緊急就可開槍,至於何謂緊急,有興趣的人去查法規原文,此不贅述),還要放什麼寬?再寬下去就是隨便警察愛怎麼拿槍耍流氓就可以怎麼耍流氓。

警界亂七八糟:往往遇到手無寸鐵民眾或逃逸歹徒,某些低素質警察拿槍恐嚇被誤認為嫌犯的無辜民眾或背後對逃逸歹徒開槍擊殺最行;結果對於敢持刀往前衝向警察的歹徒則手忙腳亂(不是不開槍,是本職學能不精自陷險境然後藉口時間來不及拔槍),以至於因為本職學能不精,吃軟但吃不了硬而傷亡。這是民眾的責任、全體法官的責任嗎?

如果仔細看相關判決文,不要聽記者二手亂報、或警察在媒體上或網路上的鬼扯放話。實情是:絕大多數(極少數恐龍判決是例外,司法界樹大必有枯枝)判決,法官對於符合緊急情況下的合法開槍的警察,都給予了支持(包含寬容認為不小心射到人也算是警察無過失)。至於那些被判有罪的警察,在案件中都是在自己沒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依然靠著「老子手裡有槍」就對「好欺負」的類型(例如不是往前衝--真遇到這種,原本囂張的警察反而開不了槍--而是對往遠處逃的歹徒倒是有恃無恐地開槍)亂開一通,射死射傷對方還自認為自己應該特權豁免於被認為犯罪?

各位注意,例如前幾天那個叫張景義的警察受訪,據記者敘述,其混淆視聽說他刑事獲判無罪但他在民事賠了80萬(這個敘述有蹊蹺,不說「是不是基於判決而賠」)--想暗示法院恐龍--結果我查判決系統,法院在民事判決也是判張景義「沒有民事責任、不必賠」--好個老小子,是不是自己貼錢自願賠給家屬(這法院就無法干涉了,既然你自願付錢),結果付了錢感到心疼,順便栽法院個欺負你的帽子嗎?
: 到連槍都不敢開,開了槍,輕則有寫不完的報告,重則面對無盡的訴訟,第一線的警
  ~~~~~~~~~~~~ ~~~~~~~~~~~~~~~~~~~~~~~~~~ ~~~~~~~~~~~~~~~~~~
警政署的問題 警政署與自己寫得爛的問題  請公假薪水照領

1.警政署在以往亂開槍被媒體指摘以後,不思改進員警普遍低能(完全不懂比例原則,這就是警專畢業的素質,還輕鬆靠內軌制考上警察而執法)的法律素養(完全比不過另一種司法警察:調查局調查員--能考上調查員特考的素質不知高警察多少倍,怪不得檢察官常常指揮調查局搜索貪污的警察局去抓垃圾警察;以及也是調查局勤務的抓毒販等等--毒販往往也有黑槍),卻私下要員警不開槍以圖把頭埋在沙裡,這誰的責任?警政署自己!干法院屁事?

再說一次:是昏庸的警政署主事者的鳥蛋(因為知道警界自己素質差,但又不想加強訓練,就用鴕鳥模式)不准在緊急情況(因為知道低素質警察判斷不出何謂緊急--雖然調查局調查員通常判斷得出來,所以幾乎不太見到調查員開錯槍,因而開錯槍被判刑以後調查局在媒體放話說司法不公之類警界常做的顛倒黑白說詞)用槍的潛規則害死那些殉職的警察,不是法院。

2.報告為什麼寫不完?要嘛你警察寫得爛(若是明明自己有錯,被輿論電,還想在報告寫自己沒錯交差),要嘛你槍開得合情合理但你的局長(仍是警察)刁你要你重寫,你槍沒開錯但被刁是誰的責任?還是你們警察自己啊!干法院屁事?

3.無盡的訴訟是又怎樣?警察出庭應訴涉及公務值勤紛爭的案件,是可以請公假、不扣薪水的好嗎!如果自己開得合法,是怕什麼出庭,出庭就出庭啊!

各位網友可知:交通案件,若被開罰單的民眾不服,也可以向法院(交通庭)提告的嗎!

而在開單現場民眾向警察辯解說自己沒有違規而是警察開錯單的時候,警察有時候會多嘴講:不服就去告啊,我奉陪出庭啊,反正我又沒差,每次出庭都可請公假薪水照領云云--

是一般民眾為了出庭向公司請事假,才會沒了事假期間的薪水,有時候對低額的不公罰單只好吞了,警察是有什麼「無盡的訴訟」的應訴負擔?是平常上班過太爽,出庭妨礙警察在原上班時段在警察局喝茶看報嗎!
: 察被迫用肉身擋壞人,這是基層員警的悲哀。

至於郭寫的第二、第三點我沒異議。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26.40 (臺灣)
PTT 網址

freakpoor08/26 16:53你很重要嗎?誰問你意見,有錢嗎?

我當然不重要。我在言論自由社會裡在PTT發個文章,是跟我重不重要有個鳥關係? 你的腦袋才是好笑,沒頭沒腦開口問重要、問錢。這跟我發文行使言論自由權有何干係?

※ 編輯: PTTHappy (101.136.126.40 臺灣), 08/26/2022 16:57:19

boboking208/26 16:55警察權利變大…我看到時後柯韓糞還能不能再上來叫

freeclouds08/26 16:55你在緊急的時候要怎麼考量比例原則?

freeclouds08/26 16:56像今天雙刀火雞來看你 開五槍會不會認為逾越比例原則

eatyourshit08/26 16:56你捐多少?有沒有一千?

freeclouds08/26 16:57還有一槍是打到腹部 能不能說有過失要負賠償責任

ssiou08/26 16:57台灣已經變成有錢人才能說話的國家了,你算老幾?

kpi08/26 16:58請他先從自己的公司做起

PTTHappy08/26 16:58懶得一一回了 警界一堆低素質垃圾遠不如調查員素質 但鬼

PTTHappy08/26 16:58叫最會~警專畢業生自己程度差不懂法律 嫌法律難懂之前先

arumi41608/26 16:59一樓很急

PTTHappy08/26 16:59虛心拜調查員為師 好好向另1類司法警察學習法律基礎觀念

darkbbyy08/26 17:00寫的不錯阿 原來民事沒判? 這感覺就差很多了

PTTHappy08/26 17:01調查局抓毒販開槍不會開錯 警察抓毒販倒常會開錯槍被判

darkbbyy08/26 17:01不過六年真的太久了…真的不是能這樣帶過去

PTTHappy08/26 17:02刑然後開始怪法院 鬼叫的警察可知調查員旁觀做何感想嗎?

suntw08/26 17:02推理性討論

PTTHappy08/26 17:03有興趣的人可去查判決書查詢系統 法院在民事判張不必賠~

LeeSeDol08/26 17:07你說的民事是國賠?

LeeSeDol08/26 17:08剛剛看民事沒有單獨告員警的判決,應該是有簽和解

PTTHappy08/26 17:08對~國賠是民事法院處理 況且查詢系統對民事案也是通包

PTTHappy08/26 17:09你輸入張景義三個字 沒有其他國賠之外的民事案結果了~~

PTTHappy08/26 17:09若真有判張該賠的民事案-這又不是性侵/兒少案 何須隱藏?

Rattlesnake08/26 17:10警察不都有秘錄器及車上的紀綠器

PTTHappy08/26 17:10所以 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法院並未做出要張賠錢的民事判決

Rattlesnake08/26 17:10可以早點還原公布整個經過 大家也好評斷

Rattlesnake08/26 17:10如果照lbj節目講的 這歹徒是從草中跳出來突

Rattlesnake08/26 17:11那這跟用槍時機沒有太大關係吧 跟警覺性和sop有關

PTTHappy08/26 17:11該國賠案中 法官指出 張行為合法 不負(民事)侵權責任!!

Rattlesnake08/26 17:12從隱蔽處突然跳出來就往脖子插下去 拿機關槍也沒用

Rattlesnake08/26 17:13這案以後在警校肯定會加入教案 在那種長草的環境下

PTTHappy08/26 17:14@Ra 是的 兩警情況跟警察多數時候亂叫的主題關聯小-而跟

Rattlesnake08/26 17:15如何接敵警戒 防護動作是怎樣 應該比用槍更重要

PTTHappy08/26 17:15警覺心(但仍跟本職學能相關)有關--平時訓練務須養成高警

PTTHappy08/26 17:16戒心 不可大意

ohiu08/26 17:29塔綠班就是要限縮警察用槍,警察們好自為之

darkbbyy08/26 17:29再推一次 原來你兩邊都有講過了…但都沒啥人理 唉

chugliang08/26 17:47塔綠好恐怖~要限縮人民自由,又要剝奪執法人員權力

chugliang08/26 17:47根本就是流氓政黨

qwert162908/26 21:47不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