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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高虹安才交保!地檢署升起民進黨黨旗 北檢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高虹安才交保!地檢署升起民進黨黨旗 北檢作者
sheo99
(蜂蜜芥末醬)
時間推噓 9 推:12 噓:3 →:30

※ 引述 《linhu8883324 (SirLinhu)》 之銘言:
: 噓 ivorysoap: 就說那不是住宅了 12/16 19:21

看清楚刑法306條在講什麼好嗎

是不是以為在那喊侵入住宅罪就以為不是住宅沒有這問題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這條不是只有住宅好嗎

地檢署其實也可以放過啦

畢竟306是告訴乃論

希望大家有清楚告訴乃論是什麼意思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97.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M.1671193843.A.7FB

hortl23312/16 20:311年以下不痛不養

hortl23312/16 20:319000? 給你9萬都沒問題

amovie12/16 20:32匪逃匪側翼一路走來就是這樣 你還認真XDDD

Rattlesnake12/16 20:33想也知這條不會這樣適用 不要想太多

ivorysoap12/16 20:38等抓到人看是不是用你說的這條罪來辦再說

這種就是完全看不懂告訴乃論的人,不意外

gunng12/16 20:38以前是這樣啊 入侵公署是用這條現行犯抓 太陽花後警察會

gunng12/16 20:38問該機關是否要提告再決定要不要抓人

ivorysoap12/16 20:39就樓上講的 立法院都被佔了 有被用你說的罪法辦嗎?

gunng12/16 20:39https://reurl.cc/eWnrzM 當年的新聞

ivorysoap12/16 20:40攻佔立法院無罪 掛一面旗有罪? 司法可以這樣大小眼?

gunng12/16 20:40不就說了 立法院沒有要警察抓人啊

gunng12/16 20:40問該機關意思啊 後來行政院不就要求警察抓人了

ivorysoap12/16 20:40這例子還只是掛個旗就走 這樣就構成入侵?

gunng12/16 20:41這跟大小眼無關 純粹是機關自行決定 五院各自獨立啊

ken84152012/16 20:42你不入侵要怎麼掛旗? 靠念動力嗎?

gunng12/16 20:42欸 你知道公家機關有管制區域跟非管制區域嗎?

ken84152012/16 20:42原來是超能力柯韓粉,失敬失敬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42:56

ivorysoap12/16 20:43那他怎上去的? 我就問如果查出是自己內部人

告 訴 乃 論 去看懂再來討論

charles093912/16 20:43https://i.imgur.com/eYZhkDt.jpg

圖 高虹安才交保!地檢署升起民進黨黨旗 北檢

charles093912/16 20:43這條法律很簡單

charles093912/16 20:43膝蓋都想得到用這條

ivorysoap12/16 20:43那也成立入侵嗎?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44:02

gunng12/16 20:44那就看怎麼解釋“無故”這個要件啊

ivorysoap12/16 20:44舉出法令 又說不告你 那幹嘛舉? 笑死

腦子是個好東西,希望你有

ivorysoap12/16 20:44誰知是不是心虛知道告不成 隨便嚇嚇你?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44:56

gunng12/16 20:45不就有人問這樣犯什麼法?

gunng12/16 20:45講了又說可以不告 講了要幹嘛 你是真的想知道嗎?

我又不是地檢署,地檢署告不告關我屁事,好像這裡的人可以幫地檢署決定

ivorysoap12/16 20:46今天被掛的是地檢署啊 你以為是你家啊 這都不告?

ivorysoap12/16 20:46那下次大家抓到機會都去掛好了 記得比照本例不告啊

請自便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46:54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47:24

ivorysoap12/16 20:47如果地檢署一開始就決定抓到也不告 那幹嘛抓?

跳針膩,這邊有人是地檢署的膩

BrianTN1712/16 20:48哇 攪屎棍耶XD

charles093912/16 20:48包括轄區警方及北檢政風室已聯手調查,目前掌握1嫌追

charles093912/16 20:48查中

gunng12/16 20:48當然啊 地檢署可以不抓這次 但也可能抓下次的啊XD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48:13

gunng12/16 20:48決定權在被入侵的機關

charles093912/16 20:49一審宣判前都可以撤告

charles093912/16 20:49如果雙方同意和解

ivorysoap12/16 20:50笑死 你不就自以為了解地檢署 連法條都幫地檢署找好了

真的是跳針欸 可以用哪條跟地檢署要不要告有個屁關係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51:31

ken84152012/16 20:51真的攪屎棍XD 不過這個ID也不用太意外

gunng12/16 20:52蛤?誰跟你吵這個 就說要不要告地檢署決定 因為這罪屬告訴

gunng12/16 20:52乃論 就這樣

糾正他這條不是只有住宅能用,在那跳針要人回答地檢署才能決定的事

charles093912/16 20:53我要外出打球了

charles093912/16 20:53拜拜

※ 編輯: sheo99 (27.247.97.238 臺灣), 12/16/2022 20:53:21

shadow032612/16 20:53尋釁滋事

ween071712/16 21:26腦子打結耶,瘋狂跳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