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車禍和解流程請益
各位好 肇則部份 我太太開車 (全責)對方騎車擦挫傷及車損
對方已請代辦向我方產險公司 完成強制險理賠。
(我方還有第三責任險300萬及超額責任險1000萬額度)
先前調解金額雙方無共識 落差近100萬以上
刑事部分已確立易科罰金。
因為近期太太將去調解委員會做和解。
我方保險理賠員已於對方的代辦達成金額上的和解共識。(以第三責任險出險)。
根據我的理解簽完一式三分 其中會寄到法院 爾後具強制執行。
但我有下列疑問
1. 口說無憑, 在簽和解書前 我要如何確立我方產險公司依約賠償給對方?在和解書上的和解條件需要怎麼論述? 我的理解第三責任是由我方申請出險
賠給對方 萬一對方無法準備出正式的單據 我方保險公司 無法受理。加上和解書的強制執行 不就我們買單了?
(我有詢問過我的理賠員 他四兩撥千斤 並沒有給我確切的回答)。
2. 有鑑於理賠員給我的不安定感 很有可能走向調解不成立。目前想到對方的下一步可能是在下半年民事追訴快屆滿兩年內 提起民事訴訟 但判決結果可能是在兩年一個月內或之後. 屆時 我該做怎樣的程序 讓我投保的產險公司 認列民事判決?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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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等對方確立單據再簽和解書,一旦和解完成
,對方也不能再要求;另外,產險公司理賠一定照和
解書內容理賠。
2.如果走向民事訴訟,產險公司會改以法院判決結果
理賠;因為有申請出險,所以產險公司會賠,理賠時
限只有限制哪時“申請”理賠,而非限制哪時理賠。
謝謝 Vito 請教一下 理賠申請應該是在民事判決下來後提出
吧? 還是先提再等民事判決?
@zen0812 有通知保險公司就相當於要申請理賠了,只
差在要申請多少而已,等和解書或訴訟判決拿到再處
理就好。
聽起來是接到民事起訴 然後通知保險公司 我的理解沒錯吧
?
@zen0812 調解就要通知了,如果有民事訴訟,再通知
一次也沒關係,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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