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新冠確診者,若有住院日額一般醫療險,保
本來就該比照住院給付
因為傳病防治法規定,第五類傳染病需要接受政府收治
所以確診者都會入院接受隔離照護、醫療
並非僅有需要醫療者才會住院
所以整個保單也是參考此原則設計
保戶也是以此投保尋求確診時的隔離受治之賠償保障
今天因為醫療院所不足改為分流,風險低者採居家照護接受照護及醫療
衛服部對居家照護之解釋認為居家照護同樣受到政府之照護及必要時亦會進行醫療,皆同住院無異,只是場所之延伸,也因此確診者的居家照護
政府不給予隔離補助。
你投保本來就是要尋求確診時隔離治療保障的
結果主管機關衛服部說你這跟住院一樣是接受照護治療非單純隔離,不給賠償
保險公司說你是單純隔離沒有醫療行為也不賠償
買了保險卻沒得到保障,本來就不合理,況且4/19保險局之公告 很明顯的就是把無症狀及輕症都包含到視同住院,代表當時居家照護之政策確實共識皆同於住院,這是一個主管機關的公告,不是什麼阿理不達的新聞,業者不可能不知道,當下都沒有保險業者出來表示異議,即表認同,那至少視同住院之承諾應該保持有效到業者出面公告持不同意為止,此期間內確診者皆應該比照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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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治是哪一條?稍微看一下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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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隔離治療跟住院必要性醫療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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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的必要性醫療是此疾病的治療需要住院才能妥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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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治療是因為預防疾病擴散,而且隔離場所不拘於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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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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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在說什麼?自己要重復看一次你的說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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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樓上 其實我也看不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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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如此,不然就怕放寬比照的指導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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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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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幾位對2樓的說明有哪裡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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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終於知道waakye大大推文說法的意思 壽險公司針對具有住院日額的一般醫療險,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確診者, 除住院理賠外,集中檢疫所(含專責防疫旅館)也會理賠。 此外,某幾家壽險公司(例如:南山人壽日溢幸福住院日額健康保險 (1HI)、新光人壽 防疫罩安心計畫、國泰人壽逸定安心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等),定調該些為「防疫保5
針對一些鄉民大大提出問題,有以下概略的說明 一、公法上三個可以討論的點 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7 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該條賦予中央流行疫情 中心非常大的決定權。該條規定的妥適性與合憲性上,在學說上討論蠻多的。9
首Po新冠確診者,若有住院日額一般醫療險,保險公司應也要理賠住院 日額。 一、現行法律規定 1.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如下:一、第一類 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二、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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