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高雄市申請紅線問題
如圖,社區後門常常有不是住戶停車在我們的門口旁邊,影響機車出入,而且是停在我們社區的土地上,但交通局來畫紅線又只畫我們的後門大小,沒有往旁邊畫,請問有哪一條法規可以讓交通局往旁邊畫嗎?上網查是可以畫車輛出入口延伸三公尺,但那邊超過三公尺,希望可以畫滿,或是有哪一條法規可以檢舉把車停在那邊的
https://i.imgur.com/f8WIenv.jpeg
--
可以找里長
已經找過里長了,結果就是只有劃門口那一小段,社區們住戶都想要劃一整段
※ 編輯: vicky77617 (218.173.27.12 臺灣), 08/15/2024 10:57:29找里長
那要路口住戶同意,不過很難
車輛數不管制 沒車位也一直買車 就是到處都停車 交
通越來越塞
要管制要有完善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高雄???
我在東京的時候就不會買車啊
蛤?管制車輛數?今日最好笑
兩邊透天買下來,畫紅線,簡單。
日本不是要先買車位才可買車嗎
8+9哪有在管你紅線的 你檢舉他還有可能丟垃圾到你
家
出入口可申請網狀線,看到違停打110。
里長為了選票很少願意同意幫忙畫滿
有管委會的用管委會名義發文給交通局去會勘一下吧
里長不行就找議員 或是找多人一點打1999反映
出入口也可以申請畫網狀線
網狀線比較適合
蛤,紅線不能停嗎 ?
紅的喜氣,紅線不是歡迎停車的意思嘛
推14樓,沒把紅線塗銷就不錯了,還畫
紅線沒用啦.現在一堆紅線旁照樣違停
日本提出車位證明就可以買了 用租的要請房東開證明
找里長、1999、一直請派出所來處理,很快就會有紅線
了
能畫就你家土地的建築線而已,別人的那是他家的事,
人家沒同意你不可以申請畫他家
明明道路就是政府的 要畫線還要經過住戶同意
一堆明明就是車庫 不劃紅線又放路障 結果是要給
自己停車= =
沒畫就一堆用東西 機車占位的垃圾自私仔
試想想,如果你是社區二旁的住家,會同意畫紅線嗎
?至於民代里長通常是選票第一,西瓜靠大邊~
已經找過里長,交通局來看就是只畫了門口短短的大概1.5公尺的紅線;左邊住戶也是社 區住戶也同意畫紅線,右邊就真的是鄰居了
※ 編輯: vicky77617 (218.173.27.12 臺灣), 08/15/2024 20:25:38畫黃網線比較有用吧 無視紅線的人太多了 停黃網線
的少
別亂誤導畫網狀線
現在紅線違規停車又不開放檢舉了,畫了也沒用!!
1999網頁最快,里長超廢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9款規定,顯有
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若在顯有妨礙
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時,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第1項第5款所規定。
違規停放的車輛若經民眾檢舉擋道或其他急迫影響公
共安全者,得優先執行拖吊。另外經舉發後,不遵守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責令改
正者,得連續舉發之,為同條例第85-1條第1項所定。
樓上可能忽略已經畫了1.5公尺了,實際上也只是機車
出入口,如果想畫更多,也是有待商榷
33
Re: [新聞] 阿婆見空地被停車 失控扯髮打人:這是上個月我家樓下也發生了類似事件, 一樓的住戶每天都把門口的空地當作自己的停車格, 假設車開走,就會把機車移過去當路霸, 就在上禮拜五晚上,有一台外來的mini Cooper停在他家門口空地, 平常佔位的機車則被移到旁邊,23
[問題] 停車場出入口周圍畫紅線申請?最近租的停車場出口左方都會有車子停著,這地方沒有畫紅線,對台北天龍國來說是不可 多得的好位子,不用錢、用個機車長期卡位也是剛好而已。 車子出車庫右轉,左邊視線完全看不到。 蠻多次遇到左方突然衝出來機車、汽車,這路段是重要道路,車子都蠻多的。14
Re: [問題] 透天家門口被停車都怎麼處理推文不要教一堆違法的事好嗎? 如果路邊沒畫紅線的話 這個本來就是大家都可以停 對方是完全合法停車 然後你去寫字條?? 唯一的辦法就是去申請門口畫紅線啦~19
[問題] 沒畫紅線都可以停車?如題 社區地下室停車場門口 左邊紅線沒畫足三公尺 根據法規車輛出入口旁邊 左右各三公尺畫紅線5
Re: [討論] 大家來看看黃國昌的第十頁大法官能看完他的答辯書 不虧是歷練過的人,很有耐心 這種東西也能看下去 黃國昌這樣寫的意思是什麼? 他這樣寫,就好像是你家管委會開會討論4
Re: [新聞] 家門口停滿機車外出需爬牆 住戶求助里長剛才去現場看了一下 那個地方我知道 很久以前開一間咖啡館 我還去喝過咖啡,買過一些商品 現場那間一樓其實是十字路口1X
[問卦] 超過六米五的消防通道?作者: chenpeishin ( 安培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超過六米五的消防通道? 時間: Thu Aug 12 01:59:27 2021 翻過N多案例,還沒看過超過六米的消防通道,因為 根據內政部公布《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