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戒嚴了嗎?韓國瑜爆祭集遊法反罷
照集會遊行法 第二條所述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韓如果在戶外開記者會宣揚政績或巡查市政超過三人 是否也需申請,如果沒有 能檢舉??
有懂法條的人能解釋一下嗎,感謝
--
不好意思 對韓粉而言 韓總說的就是法條
是聖旨
如果依照高雄國禁軍統領的解釋,在街頭有三人討論罷
韓,他就可以去舉牌,不愧是韓的忠心統領。
所以反對罷免的韓粉超過三人宣傳也罰?狗急跳牆了是
不是...
這條要請大法官釋憲韓粉不適用
去檢舉又怎樣,你覺得警察敢處理嗎
警察的長官敢出來跟自己的飯碗對抗嗎?
朕說你違反集會遊行法就是違反 朕沒說的就沒關係
憲法與韓國瑜意志抵觸者無效
他選前不就說了一切政治遊行不准,以後選舉請看清楚
官可以, 平民不行, 懂?
高雄人選的……唉!
他連選罷法都可自己解釋了,就算合法也要說你違法
不過罰則是啥?抓去關?
然後之前罷免停止執行的抗告已經超過法定期間了,
好像都沒消息?怎麼又縮了呢?
可能會被用
第 8 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
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所以可能會等同於法令規定舉行?
他就是選罷法
韓粉可以,罷韓不可以,就是這麼簡單。韓粉大媽六合
跳舞、民主貪食蛇亂象咱們偉大韓市長有表示什麼嗎?
We care要不要用黃布條示範教健康操啊???
早上可以去公園充份利用隨身黃布條來做健康操~~~
法律定的再明確,韓草包就是雙標,逆韓者亡,666罷
韓到底!
如果因此逮人造成暴動,只是更加激怒人民罷了。
沒有發起人的話算偶發性集會,依釋字718不用申請吧
乾脆說馬路上不準有 三人以上的聚集
做的不好就是讓他下台而已,講難聽點,他若沒當高雄
市長讓大家看見他的無能,依照2018DPP的荒腔走板,
(但支持韓的聚集,可以唷!)
同意35樓,我無法想像現在要喊的是,韓總統...
2020總統誰當還不一定,高雄人就是誰爛誰就下台
選他上台讓他下台,還不是同一群高雄人,檢討選民?
大家真的會出來投票嗎(好怕
先搞清楚為何2018全台大翻盤,真以為DPP做得很好?
國土法礦業法一例一休司法改革私菸案慶富案.....
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爛事還不是一堆
都學上次韓國於他們的貪食蛇車隊阿
讓他繼續亂搞阿 讓高雄人的怨氣可以更加深阿
2018翻盤又怎樣?韓總雞做不好就是要罷掉他啦!!!
對我們高雄人而言,做不好就是換掉!!!!!!!!
都不要管韓總機 就讓他正常發揮催票啊 666
2018根本是一場大騙局 不信你問中天
一樓XDDDDDDDDDDDDDDDDDDDD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不錯 這個很中國 666見
有他講這段政見的影片或新聞嗎?
路過阿 警察來就解散 換其他地方
大家兩兩一組 繫黃絲帶 或將罷韓貼紙貼在機車上
爆
Re: [發問] 民眾異議紀錄表學長(姐)好,以下為小學弟淺見: 一、攔查依據:本案警察按道交條例4、7、裁罰基準10 稽查違規人員 二、爭點在於警察執行交通任務是否算是警察職權? (一)按警職法第2條2項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用、進入住宅、建築物、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 (二)上述概念亦即強調任何警察勤務作為,只要是為了達成法定任務而做的具體公權力措施,都是廣義的警察職權。9
[問卦] 大家解隔離後真的都有自主管理嗎?大家過了7天隔離後,按規定要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注意事項: (1)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無法落實佩戴口罩之公共場所等場所。 (2)禁止與他人從事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 大家被關7天後真的還會再忍7天不聚餐嗎?7
Re: [問卦] 太陽出來,想和正妹活塞做愛流汗怎辦你很誇張 公然約性交 已經違反社維法了 三 編 分則 第 二 章 妨害善良風俗5
Re: [新聞] 快訊/郭彥均揭「很多孩子走了」 刑事局多少人才算是眾人不是主觀定義好嗎。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 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 結構性組織。 《刑法》第150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5
Re: [閒聊] 狗沒牽繩能檢舉嗎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第 8 條 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 他適當防護措施。但經本府公告之特定場所或範圍,不在此限。 動保處對遊蕩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動物,必要時得予以捕捉3
[問卦] 法律人怎麼解集遊法2-1?安安大給吼 集會遊行法 第 2 條 1.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魯法盲啦,記得各項法律3
[問卦] 一個關於群毆的疑問大家好啊 又是城武我啦 事情是這樣的,根據我國刑法對於群毆的定義: 第149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 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 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
Re: [討論] 才兩個人就違反集會法是不是獨裁國家?事實上有申請啊,館昌他們的凱道活動是在7月16日,有去申請7/16的路權,已經被核准了 ,所以他們7/16的凱道活動就是有路權 : 然後一去查集會遊行法 : : 所以集會遊行法惡的地方是不能在總統府旁邊開趴踢,所以很惡X
Re: [問卦] 集會遊行法 總統府要申請 八卦是不是翻車集遊法第二條規定遊行是指公共場所集體行進 第六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可以在國際機場港口進行 第八條列出例外狀況 包含宗教民俗婚喪喜慶 學術藝文旅遊體育 幹是不是又在歧視有小孩的家庭 我開車載家人經過台北國際航空站照規定是不是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