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雄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 引述《baaken (baaken)》之銘言:
: 南部真的淹的很嚴重
: 待會10點就要公佈了
: 南部真的淹的很嚴重
: 集氣
: 如果高雄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 每10推100p
: 大家集氣啦
: 就等10點啦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無聊當有趣
這種造謠可以依社維法函送呢^_^~
社維法63-1-5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不送,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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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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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備份 CD樓下幫
推備份
推備份
推備份
明天很難放了吧 今天都沒放了
備份了,哈哈,掰囉
hy怎在這 哈哈
備份GJ
因為目前沒雨 但是半夜會下多大沒人敢保證 所以一定
等明天早上的
good job
已傳給警政單位了,原Po準備去警局報到
推備份
推備份
笑死~再玩阿
備份壞壞
也已報案備份 原po加油
正常
有出了 正常上班上課
哈哈,很好玩齁
抓起來 不用給我面子
推
已宣佈正常上班上課
那篇似乎也符合板規1-4
hy和sh都是高雄人啊
乖乖去上班上課
社維法什麼爛法
韓粉最怕的法
https://reurl.cc/Ez23o0 災防法更嚴重
社維法牙籤剔牙而已
備份大成功
結果上班上課,打臉原標題 www
hy是高雄人?
乖乖上班。嘻嘻
刪文了啦,可憐
不要讓高雄板變成dpp板
啥dpp版www怎不說別讓八卦版變成4%版呢
蛤?之前高雄板不是被嗆基進板嗎
備份推
推備份
推備份
hy !
推備份
發災難財...太好了沒放假。
讚 推備份
支持送辦
備份成功
山區停班停課了,顆顆
派出所會提供便當嗎?
檢視內容:「如果」高雄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但是標題:高雄明天停止上班上課
標題先打,內容在寫
純粹是賭明天是否停班停課
在個觀內容,「如果」,推文集氣,每十推送p幣
整文,也不是造謠
又告不成
標題與內容仔細檢視,就可得知。
備份文內容已經很清楚
水哦
新警察哦
高雄版應該是有OO內部人士吧激進成這樣
Dpper討厭共產黨卻又在做共產黨的行為,想辦法讓反
對者閉嘴,如果原po被法官裁罰違反社維法,我自願刪
帳號來紀念這個沒有民主的台灣。
台灣如果沒有民主,你就不能在這邊推噓文啦~
所以民主就是只能嘴砲但是無能為力?
某H大概沒在中國生活過吧,還共產黨行為,笑死
光第一段就
就可以讓小粉紅把你鬥到刪帳號你信不信
刪帳仔又來了
拿著言論自由在那邊煽風點火,被抓到還叫說被壓迫
Dpper也滿會造謠的,這樣根本不能構成社維法要件,
我看本版民眾都很高興,反而是原po受到你們的危害才
對,到底是法律素質低落還是故意消滅提出意見的人,
我想應該是綠共自己心知肚明。
講來講去都綠共 這素質最高齁
刪文仔快刪吧!你的承諾信用已經不值錢了,開新帳
號再來當籌碼好嗎?
每次推文都愛用自己刪帳號做賭注,但一直都還沒刪
。
我還沒刪是因為條件沒實現啊,叫你們博士板主承認這
裡是dpper 版又不要,現在我就說原po只要被法官處罰
我就刪啊,那像你們只會出一張唬爛嘴,只會帶風向,
你們就大方承認你們是dpper又不敢,誰好笑還真的滿
明顯的。
好喔!快刪(你其他內容打什麼我沒有看)
告不成請他去做個筆錄也可以啦 ;)
罷免成功了對吧? 快刪帳號阿,什麼叫做條件沒有達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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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社維法到底是用來幹麻的社維法 第六十三條 其中有一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幹奇怪。我看很多被告的言論 根本都沒影響公共安寧阿63
Re: [新聞] 周玉蔻稱沒確診質疑「檢體遭感染」哇 直接質疑檢體遭汙染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耶 會不會造成所有人恐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8
Re: [新聞] 華視誤報「共軍攻台、大屯火山爆發」社維法 63條 第一項第五款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國安法 第5-1條 第一項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處七年以上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為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一款4
Re: [新聞] 金融時報:台灣頻繁發現中國軍用氣球入侵到底是 中央社散佈境外勢力製造的假消息對人民認知作戰 還是 國防部隱匿中共氣球入侵我國領空的消息 你選哪一個XDDD1
[閒聊] 罔腰假懷孕這事GG了..這下要被警法辦了變性網紅「罔腰」日前自爆懷孕,引發子宮移植、人體試驗等爭議事件,引起軒然大波。 那事情發生這麼多天,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公家單位拿出公權力要法辦罔腰了呢??? 原因還是出自罔腰她自己本人的言論。 昨晚罔腰在IG上傳嬰兒胎心音,嗆聲:「我就是喜歡你們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就是這一句話,讓高市衛生局決定法辦罔腰,並於今晚發布新聞稿。2
Re: [問卦] 如果你是偉捷,現在該怎麼辦他會怎麼做我是不知道 但你這番言論好像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裡面的第五點,我去問問警察叔叔看看你這樣言 論ok不ok,等我一下喔,我家旁邊就是警察局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1
[問卦] 有沒有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八卦?「傳染病防治法」第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 這標題我覺得可以 沒新聞來源那就是你自己下標的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5款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 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 引述《freemanlex (福里曼)》之銘言:
-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社維法的"散布謠言"是繼續犯?狀態犯? 時間: Thu Nov 5 23:08:56 2020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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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共軍軍演造謠「中國要從台灣撤僑」 屏重點不是造謠 而是有沒有影響公共安寧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說飛彈沒過領空-->大家覺的安心 SA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