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央指示未戴口罩先勸導再開罰 陳其邁重
※ 引述《OK8066889 (麟唄謀集)》之銘言: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針對未戴口罩的民眾,必須先勸導: 才能開罰,要求地方政府遵守。
: 但高雄市長陳其邁下午在防疫記者會主動說明戴口罩政策強調,高雄已過勸導期,重申「: 直接開罰」的立場,呼籲民眾出門一定要戴口罩。
我想請問 陳其邁說"高雄已過勸導期"
那勸導期到底是何時?
是否有明訂?
我只知道 5月19中午
陳其邁開記者會 說要對 外出沒戴口罩 直接開罰 不再勸導
然後就直接執行了
下午與晚上 就一堆人被舉發
所以勸導期 是開完記者會後的1秒?
勸導期可以只有1秒嗎?
你如果要這樣做
至少全城 都要有里長擴音器廣播
警車也要沿路廣播
甚至像非洲豬瘟時一樣
發送會震動的手機簡訊吧
不是每個人 中午都會看新聞
你只靠一個記者會 就認定全部市民都會知道
然後就直接執行?
現在中央都指出這樣做有問題
陳其邁你今天22號 要延續這樣的政策 我沒意見
因為19~22號 也有一段時間了
但是19號當天的開罰動作
我覺得嚴重違反行政法的法治觀念
因為政府根本沒盡責去確保市民都有收到這個消息
--
不要懷疑邁邁的決心 別扯防疫後腿
你沒有台灣價值
你說的沒錯,但政治不正確...
同倒共命,齊心抗議,好嗎:))
你需要儲值台灣價值
https://imgur.com/a/yAxJp1U 15日陳其邁就公布了
15日的這個公布 有使用新聞以外的方式 傳達給市民知道嗎? 有從15日開始 就派警察路上找沒戴的人來宣導嗎? 警察開始去路上巡邏的時間 就是19號中午 也就是已經開始開罰的時候
戴口罩宣導多久了???
所以接下來是不是又要討論4天時間夠不夠
如果能用多重管道告知市民 那4小時也可以啊 但重點是他只用記者會 連最傳統的里長廣播都沒有 我身邊很多人 都是19號晚上 甚至20號 才知道有直接開罰這個措施 而這個措施 竟然是19號中午 宣布完就馬上執行的
失智列車開起來 勸導過還是說沒有聽到
15號高市府就採準三級防疫 也說過外出全程配戴口罩
宣導好幾天了好嗎
那時候沒講罰則 根據你這篇19號違規者直接開罰
至於最後政府沒盡責去確保市民"都"有收到
勸導?病毒會等嗎?直接開罰比較好吧
至於最後政府沒盡責去確保市民"都"有收到這個消息
這篇bad! 下去啦
全高雄人有276萬 我不曉得哪個人能確保市民都知道
宣導幾次了? 還多開一場記者會提醒你
你平常執法有這麼嚴格嗎 一堆紅燈右轉 違停等 就視
若無睹
不能懷疑暖暖 不然會被說是防疫破口
15號就公布在各大媒體 社群看過幾次 外出請配戴口罩
特別開記者會說要戴口罩還被大家笑欸!
我在群組 社群媒體就看過 當然算新聞以外方式
至於警察開始去巡邏就是19號中午 拜託 警察馬都天天
巡邏 時間15號公布找給你 多重管道也找給你了
到底還有甚麼不滿意? 還是要請公務員一個個敲門拜託
請戴口罩再出門 這樣才算周告公知 別這麼凹好嗎
戴口罩這件事已宣導一年多了 所以被罰就可以說沒接
要用行政法處罰公民 宣導時要提到罰則 請問一年多時間內 有提到"要開罰"嗎?
受到資訊為由?信不信一個月後還是有人拿這理由來
逃避啦,僥倖心態就是防疫破口,被罰剛好而已
你身邊很多人19號晚上才知道"直接開罰"這個措施
垃圾車不是一直都在廣播嗎?
人家15號就宣布外出請戴口罩 4天時間了你還不知道
現在講勸導期沒用啊,都已經過了。現在是中央跟地
方作法抵觸,到底勸導的標準是如何,完全不勸導的鐵
有夠雕
腕作風好嗎?好像好也好像不好?
違法的人固定說辭就是:什麼 我不知道這樣違法阿,又
沒人跟我說
之前開記者會說要戴口罩還被酸民酸
周圍沒人拉口罩喝水這樣的話,以地方來說是要直接開
罰的
外出要戴口罩? 從15號有乖乖戴口罩你也不會受罰
垃圾車宣傳都有說啊?家裡小孩本來不會說口罩台語的
現在都會說了
媒體有報導 社群軟體 群組 前面垃圾車也有宣導
其他地方不清楚,垃圾車的宣傳至少聽了一星期以上了
......
總不能怪人家宣傳不夠吧
好好戴好口罩,就不會受罰,這幾個字很難懂?
這幾個字是19號中午才宣布 然後就直接執行了 之前的宣傳中 都沒提到要"直接開罰" 突然決定直接開罰 然後宣布完馬上執行 這就違反行政法的規定 反正中央已經定調 這樣做是不對的 你再爭論也沒意義
所以宣導期要多久啦?三年夠不夠?
平民百姓比較好開罰
外出就戴口罩很難嗎?
戴好口罩很難嗎!已經講多久了
https://imgur.com/a/Dl62WAy yoyoflag 所以你終於
這一年多來,不管有沒有開罰,我外出口罩都戴好戴
滿,誰敢來罰我?
知道高市府有宣導了吧 不然你幹嘛說"宣導時"
有宣導要戴口罩≠有宣導沒戴要直接開罰 你要直接開罰 就要先善盡告知市民的責任 讓市民知道 未來沒戴口罩 會直接開罰
請教違反行政法第幾條規定? 願聞其詳
你可以等待未來行政法院的相關新聞
※ 編輯: yoyoflag (1.175.59.37 臺灣), 05/22/2021 14:16:54都這種時期,還有不戴的,罰他剛好而已
15號就開記者宣導外出戴口罩 19號開罰有甚麼問題?
還要等待行政法院唷? 你不是說違反行政法規定
疫情是這幾天才開始的嗎?就是有這種以為不戴沒罰
則不會怎樣才變嚴重的啊
是有很多這種人沒錯 但從法治角度看 你要開始處罰 還是要先告知 說會開始處罰 不能剛宣布完要開始處罰 就直接執行
所以你到底承認15日高市府宣導外出要戴口罩了沒?
奇怪 你看不懂意思嗎? 15號確實有宣導要戴口罩 但沒說要開始處罰 是19號才說要開始處罰 然後就馬上執行了 行政法這不能這樣搞阿 政府要處罰市民之前 要先明確告知 說未來要開始處罰 不能剛宣布完要開始處罰 就直接開始處罰
善盡告知市民義務?要多久?信不信一個月後還是有
市民被抓到用這理由硬拗不知道,一年多來都宣導幾
次外出要戴口罩了,還不戴抓到又亂凹,被罰活該啦
算了,懶得講,有夠像紅燈右轉硬要凹的刁民XD
紅綠燈是從小就有的生活常識 罰則也是從小就學到的知識 怎能相提並論? 戴口罩宣導一年多 但直接處罰是19號宣布 然後就馬上執行
你們算很幸運了,因為還是有八九成的人願意遵守防疫
規範,彌補你們這些人製造出來的破口
運氣都這麼好了,就閉上嘴吧
有這麼困難嗎? 承認15號高市府就開過記者會公布外出
要戴口罩 19號直接開罰 另外 根據你引述文章
開單對象應以勸導不聽、態度惡劣為主,因為多數民
民眾都願意配合 到底還有甚麼不滿?
我沒不滿 只是在討論行政法的規範阿 不然你解釋一下 為什麼中央會指出地方政府錯誤 要求地方遵守中央命令? 如果你15號 說不戴會開罰 那你19號直接開罰 基本沒問題啊 但是你一年以來 只一直說要戴 沒提到開罰 15號也只說要戴 沒說要開罰 結果19號突然說開罰 並馬上執行 就違法行政程序了 懂嗎?
哈哈哈 當初開記者會的時候還有酸 "宣導戴口罩也要
開記者會 做秀嗎" 結果現在又變宣導不夠囉 上網出張
嘴真的ez
我看施主您還是自刪吧,有夠難看
不是呀 我一直問 行政法哪條或是哪個大綱跟你說
我不需要教你這些 我只告訴你 「中央已經指出 地方政府沒遵守規範」 對你來說 這已經是你最能理解的答案
※ 編輯: yoyoflag (1.175.59.37 臺灣), 05/22/2021 14:34:26違反行政法規定 你叫我等行政法院 我就不知道
請你跟我說哪一條或相關精神 有很困難嗎?
你堅持的宣導期間要含勸導再開罰 否則違反行政法
到底是哪一條或是行政法院的判決 大法官的判例?
15號規定外出要戴口罩 19號直接開罰(根據新聞事實上
不可質疑高雄價值
仍有勸導 係針對不服 態度惡劣者開罰) 你認為違反
請你按SHIFT+S 看原本的新聞 了解並思考一下語意與時序 懶人包: 中央要求地方先勸導 才對不服與態度惡劣者開罰。 陳其邁堅持要「直接」開罰。
行政法規 到底哪條告訴你行政處分前未經勸導無效?
說違反行政法的人是你 叫我等行政法院的也是你
反正他也講不出來,不用理他就好了
但依照生活經驗 哪有受違規裁罰前沒經過"勸導"我要
表示你15號就知道了,19號執行沒問題,不要再凹了很
難看
主張走該行政法院撤銷或無效 都宣導4天而且一年多來
不戴口罩被罰剛好而已
疫情期間都要隨身準備口罩
我就問你,這一年多來,包括19號那天,你口罩都有
戴好會被罰嗎?你只要回我會不會就好,這不就跟紅
我不是在討論自己有沒有戴、有沒有被罰、哪天才知道台灣要戴口罩...... 是討論政府的法治問題 可能這概念對你太難 所以舉誇張一點的例子: 如果政府從10年前 就宣導要戴口罩 但沒說要開罰 10年後的今天 突然說要開罰 而且沒給人時間知道要開罰 就突然直接開罰 就在行政程序上就有瑕疵 這是我要表達的重點 剩下的 你就持續關注這事件 看這些罰單會不會成立 就知道你的觀念對不對了
燈右轉的常識一樣?難道你19那天才發現台灣人外出
要戴口罩?不要硬拗
NO 適用之當天就可開罰 至於你說的中央指出地方政府
錯誤 要求地方遵守中央命令" 這哪來的新聞?
請按SHIFT+S重讀 如果讀不懂 別問我 我不是你的國語老師
※ 編輯: yoyoflag (1.175.59.37 臺灣), 05/22/2021 14:46:33根據你回復的文章 針對未戴口罩的民眾,必須先勸導
才能開罰,要求地方政府遵守。
中央指出地方政府"錯誤" 哪來的新聞?
因為高雄從19號中午開始 標準變成「無勸導 直接開罰」 而中央要求「必須先勸導 要求地方政府遵守」 這當然是指出地方政府行政上的錯誤
好奇你覺得違反行程法哪條或什麼原理原則?
至於中央要求地方政府遵守(先勸導再開罰) 高市府
早就在15號開記者會宣布外出請戴口罩 19號執行開罰
中央的意思 是說:「警察看到沒戴的 先請他戴上 他不服 或態度惡劣 才開罰。而不是看到沒戴 就直接開罰。」 你要不要自己寫信問中央 是你的解釋對 還是我的解釋對?
到底違反甚麼行政法規範或原理? 話都你在說
你也舉新聞或case論證行政處分宣導時沒說明罰則
高雄都超前部屬,應該是去年就勸導
生效後開罰被行政法院撤銷
所以你找不到新聞 "中央指出地方政府錯誤"
A叫B遵守A的規定來做事 代表A認為B的做事方式有誤 寫簡單一點 期待你能看懂
後面是你類推的 問題就在於高市府主張他們早就宣導
過勸導過了 何來錯誤之有? 更別說中央指出地方錯誤
是你自己推敲的 現在也沒新聞 未來很有可能也不會
因為是執政同黨 至於你說的行政法規範 我還在等
執政同黨? 侯友宜也是嗎? 侯友宜現在也用錯誤的方式 直接開罰 沒有先勸導喔!你可以去了解一下
這例子有夠爛,都「宣導」十年了,你還不把口罩戴
好,被罰剛好而已,懂?
你討論的「個人行為」 我討論的是「法治觀念」 層次不同
※ 編輯: yoyoflag (1.175.59.37 臺灣), 05/22/2021 14:58:08你要我寫信問中央 你要不要先拿出違反行政法規範
哪一條 甚麼原理? 高市府早就宣導過外出戴口罩
你聽不懂 中央的規範 是要警察當面勸導嗎? 我是在討論行政法 不是教國語耶!
※ 編輯: yoyoflag (1.175.59.37 臺灣), 05/22/2021 15:00:3119日直接開罰 有沒有個case或撤銷判決來看看?
那是你推論的 A認為B做事有誤...
我知道你在討論行政法 我最早就請教你哪一條
或是甚麼原理 最早說違反行政法規範的是你
我向你請教 你又說 可以等待未來行政法院相關新聞
說實話小心被噹
又說 我不需要教你這些 我只要甚麼條目 或 case
貼了你就會看懂? 教了你就能學懂? 真的? 「釋字第525號」 「法規變更所帶來的衝擊應予過渡期間的配套措施」 以上不懂沒關係 我直接告訴你一個重點: 傳染病防治法的法條 是要執法人員勸導 法條上沒有"直接開罰"這個項目 可以說是 侯友宜自創 陳其邁抄來用
究竟有沒有案例:你所謂的 "宣導期間沒講罰則
逕行開罰" 該行政處分被訴願 行政法院被撤銷
要看看有沒有黨證
這個有信賴保護的問題?我們法規或行政處分有變動
嗎
沒變動 有自創 但自創也算一種變動 侯友宜自創"直接開罰" 陳其邁學來用
※ 編輯: yoyoflag (1.175.59.37 臺灣), 05/22/2021 15:22:18你應該討論的是,地方政府有無違反中央政府依傳染病
防治法第36條授權給地方政府須經勸導再開罰的範圍吧
67萬人的選擇,全高雄市民承擔
勸導期很早就開始了吧?倒垃圾聽的很煩...
帶個口罩意見一大堆
法治是為了讓事情變好,不是來亂的
噓
戴個口罩好像要滅門一樣...
腦袋...
是很好的器官!
真的很歡 戴個口罩像要命一樣
疫情多久了幼稚園都知道要戴口罩你你還需要人家宣
導不丟臉嗎
白目,政府早就宣導了,然後現在開始罰款,你在凹
什麼
中央與法律的規範 都是要當面勸導 不從才可開罰 直接開罰 並沒有法源依據 不只沒中央授權 現在也受到中央否定 中央就是比地方大 你覺得中央不好 你應該自己進入中央 去授權你認為對的事 或去修法 但地方不能自把自為 自創沒有中央授權 又沒法源依據的方式
硬要討論行政法,你不會自己花錢去諮詢
不是我需要諮詢 是這版一些人 需要被我教育
15號疫情就爆發了 那時候就該戴口罩了啊 更何況每天
都有新增確診 戴口罩出門本來就是應該的 我反而覺得
這篇文才是政治立場偏頗吧
我立場就是:中央與法治最大! 地方做的事 沒中央授權 又沒法源依據 法規就要你當面勸導後 不聽才能開罰 市長擅自下令 直接開罰 現在被中央點了 還繼續堅持 明顯沒有法治觀念
告訴你,你的行政法在這世界行不通的
是啊 在你的同溫層世界當然行不通
認同,「說實話小心被噹」
就跟媽媽耐心說教三次,警告五次,小孩還是一樣白
目,最後一次被打才在唉說:「你只有警告,又沒說
會打人」,這種白目又硬拗被打活該,懂?
我完全可以看得出來 在你的觀念與思維中 「法治」跟「打人」是一樣的東西
暖
雖然戴口罩很重要 可是這個政府明顯矯枉過正
陳其邁臉書有多少人反應看到誰誰誰不戴口罩,不這樣
冥頑不靈的怎麼會聽?至少老人會不想被罰錢。
連比喻都看不懂,難怪一般人能理解的「法治」,你
要糾結硬拗這麼久XD
小學讀書時都在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