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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求助...疑似求職陷阱

看板Kaohsiung標題Re: [問題] 求助...疑似求職陷阱作者
neon6neon6
(天才凝)
時間推噓17 推:20 噓:3 →:42

謝謝林議員的說明,很不幸的是女朋友當時簽的是承攬契約,所以勞工局不受理,另外消保會認為因為是實體店簽約也沒有七日鑑賞期,所以無法受理。

目前真的覺得政府機關好像沒辦法給受害者協助。

※ 引述《Picaljk (guest)》之銘言:
: 這個已經涉及違反 就業服務法 跟 勞基法
: 1.找工作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業不需要有培訓費用,如果需要培訓也是應由公司培訓,: 求職者不需要負擔費用。
: 2.每份工作約定薪資必須至少符合基本工資,不論是月薪制或部分工時時薪制人員。
: 不過的確如上一篇回文的網友所說,要看一下當初簽訂的合約內容,是勞雇契約
: 還是... 銷售合約。
: 如果是勞雇契約,可以直接跟勞工局申訴:07-8124613轉257、258 or 07-8133980
: 如果是銷售合約,得走消保調解:07-3373685 07-3312813
: ※ 引述《neon6neon6 (天才凝)》之銘言:
: : 求助...疑似遇到求職陷阱
: : 如題,本週還是大學生的女朋友收到高雄某手機店面試機會通知,興沖沖的抵達面試?: : 在店員的話術下,女朋友以融資貸款的方式購買了六萬元的手機包膜維修課程。
: : 當天晚上,女友除了利用臉書在社團貼工作文外,還拼命找其他工作,當下覺得奇怪?: : 首先這份 “工作 ”是沒有底薪的,收入靠販賣商品的價差,也就是說,一個月完成工?
: : 發現問題了嘛,如果沒有達成工作任務,除了沒有薪水外免費幫手機店打廣告外還要?: : 想請問各位神通廣大的大大能如何辦理解約
: : 目前我是希望能在5000內解決換取女友的自由身,5000-解約金多的錢會以大家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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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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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ma 10/13 06:10店家也很懂法啊!真可怕。

wnwe 10/13 07:29認賠吧,簽任何東西前看清楚,這次當成繳補習費了

LeoPan 10/13 07:31這也無法完全是政府機關的責任,說無法給予受害者

LeoPan 10/13 07:31協助吧!合約內容白紙黑字已寫明內容,簽署文件前就

LeoPan 10/13 07:31建議要認真看且看完無異議才簽署;不然即便提起私法

LeoPan 10/13 07:31告訴,不見得法官(或檢察官),就會判勝訴給你,還是

LeoPan 10/13 07:31會有所依據。

mefifthfloor10/13 07:50說真的,在這邊都是你單方的說法,女友真的是不了解

mefifthfloor10/13 07:50當初合約內容,還是事後反悔誰知道?真的覺得自己是

mefifthfloor10/13 07:50受害者,就自己跑法律程序。

new8gi 10/13 07:52法律漏洞啊,對方敢這樣做當然會想好應對

gv390 10/13 08:23這個就要找律師討論看承攬合約內有沒有漏洞了

gv390 10/13 08:24基本上,花六萬塊學個教訓,可以讓自己未來人生在

gv390 10/13 08:24簽任何合約都會小心注意,也不見得不是好事

pita30 10/13 08:53六萬當學費還好啦,找律師也要錢

stardust 10/13 08:54推mefifthfloor,敢簽下名字就該承擔風險。

pita30 10/13 08:58真的不想虧錢,就去找柯志恩開記者會說怪不得年輕

pita30 10/13 08:58人要北漂

kamayer 10/13 09:02找律師問看看吧 現在很多議員立委都有提供免費律師

kamayer 10/13 09:02法律諮詢的服務

wingthink 10/13 09:14對方一定也是研究過怎麼鑽漏洞的,不然就照上面說的

wingthink 10/13 09:14找個白藍參選人去投訴,把事情鬧大,這樣那間店可能

wingthink 10/13 09:14會因為怕事而妥協。

newdreams 10/13 09:16假承攬真雇用,網路找一下很多應對教戰守則

NicoNeco 10/13 10:18這個詐騙金額也是故意不上不下的 找律師沒省到

ckpioneer 10/13 10:22果然運用法律漏洞

ismugi 10/13 10:34先拿合約去議員服務處諮詢免費的律師了QQ

chinoevers 10/13 10:51很蠢但是有更新給推推

VVinSaber 10/13 11:21阿都簽下去了是能扯什麼==

LeoPan 10/13 11:43他們的情況已經有議員主動來幫忙了,結論就是這篇

LeoPan 10/13 11:43內容所講

ru8bj6 10/13 11:48慘,店家有備而來,專騙不懂事的社會新鮮人,我遇過

ru8bj6 10/13 11:48詐騙仔,現在遇到人都疑神疑鬼的

goabao 10/13 13:55天啊 是哪家阿

beminaru 10/13 15:14講的好像自己都沒有責任一樣

beminaru 10/13 15:14都成年人了 簽名就要負責

beminaru 10/13 15:14自己犯蠢 然後怪社會大眾都沒有辦法幫你嗎

beminaru 10/13 15:15六萬塊讓你買這個教訓 算很便宜了

dandeliontea10/13 16:09打“承攬”和“手機”可以搜尋到滿多工作的....

dandeliontea10/13 16:10雖然一定會有很多酸語,還是謝謝原po願意分享,提

dandeliontea10/13 16:10醒其他人

Antihsieh 10/13 17:01廢工局

ives522 10/13 17:36承攬?有這麼容易成立?勞工局有沒有去調查過啊,申

ives522 10/13 17:36訴他們就會去認定了

mojesannbuch10/13 23:27謝謝原po分享

dogreen 10/14 02:18很多都假承攬真雇用

dogreen 10/14 02:18說是承攬根本職責與工作內容都是雇用

dogreen 10/14 02:20勞工局也太好笑 怎麼不建議去申訴非承攬 一聽到別

dogreen 10/14 02:20人說承攬就一定是唷?

dogreen 10/14 02:25什麼叫自己犯蠢 怎麼不說這種可惡的公司居然能靠法

dogreen 10/14 02:25律漏洞生存整個制度有問題 檢討被害人欸傻眼

siekensou00010/14 10:15好可怕

cafelife 10/14 21:36跑外送也是假承攬真僱用xd

Bachsan 10/16 00:48確認有沒有從屬性,如果有不管是不是承攬合約上法

Bachsan 10/16 00:48庭都會被確認是假承攬真僱傭,如果有從屬性,直接

Bachsan 10/16 00:48直接不要和解(調解跟第一次開庭都是和解,兩次都

Bachsan 10/16 00:48不要和解就會進入實際的庭審,有從屬性百分之百都

Bachsan 10/16 00:48會贏),參考:

Bachsan 10/16 00:48https://bit.ly/3ge6uwd

Bachsan 10/16 00:54契約上寫承攬不代表就是承攬,不合法的契約沒有遵

Bachsan 10/16 00:54守的必要,打官司確實是曠日費時,但是訴訟費比你

Bachsan 10/16 00:54想像的還少(確認僱傭關係可以暫時免徵三分之二訴

Bachsan 10/16 00:54訟費、打完官司法官會判哪一方要付這三分之二),

Bachsan 10/16 00:54律師費也可以申請補助,我的建議是不要放棄自己的

Bachsan 10/16 00:54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