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密切接觸者拿不到隔離通知
由於同事確診, 密切接觸的員工尚未拿到匡列通告,所以老闆就要求員工一切正常上班, 並且有意向顧客隱瞞有員工確診
我真的想好好關在家裡, 不想出去傳染給他人,也有其他密切接觸的員工持續發燒2天,他們也都沒被匡列,但老闆就是故意拖延看政府會不會朝夕令改,並要求我們拿出證明才讓我們休假
到底要如何讓衛生局加快發送匡列隔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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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燒了乾脆去做pcr,現在發確診者通知的速度都很慢了
,更別說接觸者,根本沒時間調查。
替這種老闆工作好比為虎作倀
確診爆量增加不是沒原因,外籍移工被雇主要求上班的或許
也是冰山一角
1.去買快篩2.去指定診所看醫生拿免費快篩3.去基隆快
篩站檢驗4.1922詢問怎麼處理
如果驗出來陽性就會被隔離
如果不是陽性也不會傳染給他人
也想借標題問下,有朋友同事確診,但獨居請里長協助幫
忙送物資,但里長卻說衛生局沒他資料無法幫忙,請問這
該去哪裡查
然後我朋友因為接觸者也被說要隔離,但衛生局那邊也查
不到他資料,但他說公司有收到衛生局來函要求...
說買的到可以提供沒賣完的地方資訊嗎
信義區 確診者的都第七天了還沒拿到
我公司都上新聞了現在還沒拿到隔離書
abc有需要可以私訊我,我前幾天有問到
政府就是希望全民染疫呀,不用想回到以前那種疫情模
式了,現在就是凡事靠自己
我確診第三天也沒接到衛生局電話QQ
我們居家隔離單 是拜託家人去區公所拿的 他們不會主動
發
忙不過來了 別想請領保險金
好像來不及發,疫調人員太忙了
今天林市長才吹說隔離通關申請大成功呢,你各位怎麼會
塞車呢
衛生局1/3居家隔離,政府在不改居隔政策再不久全台一半
以上的人都在居隔了
會爆傳染不是沒原因
確診家人第六天還沒拿到
我20號晚上,被暖暖衛生所口頭告知應該會匡列,可是我
現住新北,22號基隆衛生局說沒有我居隔資料,到現在都
沒收到簡訊,完全不知道要不要上班
自立自強啊
我今天收到通知書了, 我的過程是 ,染疫者要通報你有密
切接觸, 接到警察電話疫調後,你再自己打電話到住家的
區衛生所,告知你沒收到隔離通知書,隔天就會寄來給你了
。 不要打給1922沒什麼用,有問題給衛生所就對了
我隔離第七天了,跟信義區衛生所已經溝通了好幾次, 每次
都是回留完資料再回覆,然後就沒下文!!!
安樂衛生所電話都直接斷線的…唉唉
隔離完兩個禮拜去衛生所填過資料還是拿不到隔離單怎麼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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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如果被匡列 可以主張戴罩不算密切接觸我就問 如果照現在的標準 如果萬一不小心 我被匡列了 我可以主張24
[討論] 只要戴口罩就非密切接觸而免隔離了吧今天開示李醫生不是密切接觸者 因為他跟coco 姐兩人都口罩戴好戴滿 就算他們在密閉的錄音室近距離接觸超過1小時 也不算密切接觸了吧 那相同標準以後就不用框列跟隔離了14
Re: [新聞]周玉蔻確診 李秉穎帶鼻音:昨受訪戴罩不算密切接觸 真的9? : PCR核酸陽性確診的訊息,曾打過3劑高端疫苗的她目前身體狀況如常,並無任何不適, 台 : 大醫師、ACIP召集人李秉穎昨接受周玉蔻專訪,記者連絡李秉穎醫師,帶有鼻音的他表 示10
[討論] 還有人不知道匡列隔離是地方衛生局主責我深刻覺得,民眾黨人的水準實在是低! 不學無術,尖酸刻薄,自成一套政壇的烏煙瘴氣。 我用句號,不用問號 有一些「生活常識」的人,就知道「確診接觸者」的後續匡列與隔離,是地方衛生局的主責 公司人資收到員工確診回報9
Re: [新聞] 密切接觸者別慌…1張圖教你應對!蔡英文有關匡列密切接觸者的問題 已經是出包一籮筐 但是這個智障的政府 還是堅持一定要繼續匡列密切接觸者 然後強制一定要隔離 用匡列密切接觸者隔離 有些死忠的塔綠班辯護說 是為了減災 正如昨天說的 大量的確診者已經把 整個行政系統跟行政流程癱瘓了 面對這種情況 就應該及時修正整個防疫的戰略5
Re: [新聞]周玉蔻確診 李秉穎帶鼻音:昨受訪戴罩不算密切接觸 真的欸不是啊 算不算密切接觸 要不要匡列隔離應該是衛生機關說了算吧? 管他是不是所謂的「專家」,如果自己說了算那衛生局的工作量是不是就可以減輕很多? 有沒有卦? --5
[問卦] 現在最慘的是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嗎確診者輕症隔離沒什麼問題, 現在密切接觸者就要先隔離十天, 沒事的話就是被隔十天, 啊如果確診就繼續隔離, 被關起來的時間比確診者長很多了,4
[黑特] 不知道什麼是密切接觸者? 柯氏記者會沒講?=============================================================================== Q41.何謂密切接觸者?哪那些人會被列為接觸者? 依現行COVID-19之密切接觸者定義,自確定病例發病前4日起至隔離前,具下列任一項接 觸情形,即符合接觸定義:3
Re: [問卦] 有沒有密切接觸定義的八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疫情調查及接觸者追蹤指引 109年1月10日訂定 109年4月10日修訂 110年5月27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