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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無聲蛙鳴從第四集開始不合理,可惜了。

看板KoreaDrama標題Re: [心得] 無聲蛙鳴從第四集開始不合理,可惜了。作者
jc0214
(草民)
時間推噓12 推:12 噓:0 →:12

看完了。還是那個結論,這部劇的設定有意思(民宿老闆無意間變成共犯),但卻在第
四集就開始爛掉,很可惜。

尤其在瘋女人開始想霸佔民宿,還拿老闆的女兒威脅他時,老闆就應該把事情的來龍去
脈從頭開始跟他女兒和女婿講清楚了,讓他們自己也小心才能保護他們自己。說“老闆
不想講出自己是共犯”這個理由很牽強,因為共犯這件事並不是什麼重罪,到了法院那
裡也有輕判的空間。但問題是瘋女人已經開始威脅要殺他女兒,這非同小可吧?自己無
意間成了共犯的事,和自己的女兒可能隨時會有意外,熟輕熟重?

另外老闆也可以在瘋女人擅自裝飾民宿時就告她毀損,把她趕走了。如果是這樣,那根
本就不會有後面四集的故事。

結果讓她女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和瘋女人單獨面對面,說真的他女兒沒被瘋女人分屍,
而且連她肚子裡的孩子都有保住,老闆真的是撿到,超級幸運。

第六集我覺得最扯,韓國的槍枝原來這麼泛濫,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隨隨便便就可以
搞到一把狙擊槍?而且他一個作家,還會射擊?並且第一案的殺人魔光看到病床上的老
媽手指著窗戶,就可以連想到有人想狙擊自己?好好笑。

不過第七集瘋女人被拘留兩個小時就放出來我覺得就合理。因為就像所長說的,她當時
被發現做的事都不是重罪。以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來說,都不符合羈押的要件,所以當然
只能放她走。要真正讓她伏法,只能找到她殺人的證據。

補充一下,以我國為例,關於滅證罪的規定:

刑法第165條:「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輕判的空間,這哪是什麼可以冒著送掉自己女兒性命風險的重
罪呢?

--

「這世界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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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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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c0214 (36.228.226.251 臺灣), 08/31/2024 17:00:29 ※ 編輯: jc0214 (36.228.226.251 臺灣), 08/31/2024 17:07:24

applecliff8608/31 19:09共犯只是瘋女人把他拉下水的說詞 老闆真的怕的是被

applecliff8608/31 19:09知道民宿裡面死過人吧

nwoyao08/31 19:16民宿老闆還被瘋女人下藥昏迷過,都不怕自己先死掉?

summer1729908/31 19:36男主青蛙;女主需要正常轉移民宿無法搶,只能拖下水

icebluegirlo08/31 19:47第六集的劇情張力還有演員演技都很不錯!

icebluegirlo08/31 19:48瘋女撞車好像都沒警察問她話真的好不合邏輯

rswa08/31 22:14民宿死過人的對照組戲裡都演了 XD

chhuiizi09/01 10:14撞車那邊同感+1這麼嚴重警察都沒什麼反應真的很怪XD

artoriamimi09/01 11:08有阿,警察變舔狗XD

wei335073009/01 21:25結局風光明媚的反差讓我忘記前面到底看了些什麼變

wei335073009/01 21:25態恐怖片XD

NickeyOrli09/01 21:46頭腦簡單的警察突然沒去上班,也沒人開始調查,這部

NickeyOrli09/01 21:46分我也覺得好不合理

NickeyOrli09/01 21:46只有帶到一個畫面,是所長看著空空的位置

NickeyOrli09/01 21:47感覺後來已經過了幾天,瑛夏才提到誠娥好像殺人要埋

NickeyOrli09/01 21:47屍體

liangnet09/02 02:57撞車那也會當成一般車禍來看,我猜警察處理車禍這段並

liangnet09/02 02:57不重要,所以略過。這裡是想表達瘋女如何阻止他報案,

liangnet09/02 02:57並且偷偷帶走證據。這也導致後來的殺人案。

turtleooxx09/02 11:22警察沒去上班 我記得誠娥有問他怎麼不用去上班 警察

turtleooxx09/02 11:22說他請了假 所以大家覺得警察沒上班沒差吧

NickeyOrli09/02 11:29對喔忘了他有請假 但以為只是請個一天XD

ethel61709/02 16:58警察有休假啊,聽起來是一段時間的放假,所以同仁也沒

ethel61709/02 16:58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