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閔熙珍主張合約不合理 稱HYBE對其設陷阱
原文恕刪,算是一篇心得統整文,之前有發每日的進度在Dcard有緣者會看到
HYBE本次的操作 → 將閔熙珍在第一次記者會上說的話,通通丟還給她
股東協議 = 奴隸合約,那就解除,給的股票也不打算收回。
不是說錢不是重點,重點是跟NJ一起完成的願景?那就保留製作NJ的權力。
可以回顧一下Ador最初爆開此事的聲明,基本意涵就是如此。
先前雙方你來我往公開的股東協議,可以發現這份合約中包含了閔熙珍在Ador的三種角
色-股東、董事、執行長(CEO aka高階經理、高階打工仔,這個身份是員工,其它不是)。
因此當HYBE解除股東協議且閔熙珍的執行長身份解除後,閔熙珍在Ador的身色只剩下股
東、董事,因此閔熙珍要留在Ador繼續當製作人要重新簽約。
韓國商法規定董事任期最長3年(註1),故閔熙珍的內部董事任期本來就是到2024.11.01
,從新聞可得知ADOR的管理團隊的意圖是把兩個期限合併,因此這份合約僅從解任日期
到2024.11.01為期兩個月,後面再談續約一事(當然我們都知道續約的可能性大概為0)。
本來內部董事的競業禁止條款就是1年,所以不是在這份合約新增,也就是說她又再玩弄文字一次,實際上不是2個月的6倍,而是原本的1/2或1/3 是董事身份的競業禁止條款。
註1:https://webzine.kvca.or.kr/202206/?idx=21
--
如果hybe現在提議把ador ent改名為 h
ybe’s ador ent,真想再問問成員她
們是哪間公司的藝人
一定很好玩
如果閔沒招了 剩下還沒演的應該就開
個記者會哭訴HYBE強拆母女 完了拍拍
屁股找下家
閔應該是玩輸了,確定,除了網上人氣,
她是有得到什麼實質東西?
ig 追蹤數狂飆把自己當網紅經驗了
這個局面真的好笑
巫師有算到今天這個局面嗎
肯定出書 輸贏都有得寫
如果她不簽 是不是就等於被掃地出門跟NJ無
關了啊?
現在還有法律戰要打,因爲Hybe必須
保障閔ceo五年,如果閔贏了即Hybe
單方面違法解約閔的看跌期權有效而
且賠償會比原本更多
閔如果走了 nj會不想跟著hybe活動嗎
Hybe現在就是鐵了心不管合約,反正
先董事會投票把你開除
後面法律打完也要很久,後面會不會
贏之後再說
閔的牌只剩NJ跟NJ父母了吧
保障合約不是已經被法院判無效?
上師堅持的奴隸合約,已經被甲方申請解除
通過啦
HYBE人真好 還解除奴隸合約(反串
怪不得她的反擊蒼白無力 原來那份奴隸合
約 已經解除
現在HYBE 算是單方面解約,並不是雙方合
意解約。對於NJ來說,現在什麼都不能動,
至少三個月,提前動基本就是毀滅自己的前
途,她們無法證明HYBE管理之下會虐待她們
,for now
現在HYBE意思很明顯,既然你覺得那是奴隸
合約那我就解除,跟這合約有關的上法院講
!
請問 解除合約 HYBE有對閔做什麼賠償嗎
兩百萬韓元
不打招呼啊 韓團柯文哲
蛤 不到5萬台幣 連律師費都不夠付 哈哈
錯了不是申請解除,而是甲方自訴合約違法
被主管機關裁定合約無效判賠兩百萬韓元
閔說合約奴隸 HYBE自訴違法 皆大歡喜的結
局嘛
也就是說不是什麼上師主張的片面解約,而
是主管機關認定的奴隸契約不成立所以hybe
跟上師簽的約無效
新進度?
不算什麼新進度啦,閔上師最近一直才吵的
就是這個
就是你說的解除契約的部分
好像我看到的新聞都沒提的這麼完整
哇靠 奴隸合約才200萬 閔不哭死
之前拿奴隸合約保住CEO
之前的新聞 是有點說不清楚 因為第一場的
判決 是保障閔的CEO位置 怎麼突然HYBE官
司又贏了 能把她拉下來 自訴合約違法 就
合理多了
難怪最近的聲明有人說都是公關公司(事蹟
有護航福島核廢水排放)寫的,不是世宗寫
的
原來嗨逼自訴違法才「奴隸合約」失效 還
蠻好笑的XDDDDDDD
現在請世宗要自己付錢了
想請問hybe自訴違法的相關新聞稿哪
裡可以看到?
失效對閔的損失也只有競業禁止和綁
定ador與強制回購這些啊,閔仍擁有a
dor股權才會只賠一點點啊。
自訴違法是拿閔之前說法當證據?
閔現在可以直接拿她的股份去賣給其
他主權基金了不受HYBE約束,只要Ado
r經營良好,賺的比奴隸合約更多也是
有可能的。
理論上啦
原來是走自訴違法啊…
提議現在ador 可以開始徵選NJ二期成
員 以免到時全員不續約
這樣也可以避免 全員不續約後 前成員
打官司逼Hybe把up讓出來
把Ip讓出來*
她如果賣掉她在ador的股份 換現金 那就是
放棄NJ了 那以前講那些都是鬼話
講實在的 房時赫沒那麼在乎NJ啦 但是 是H
YBE的 你不能想走就走 大家法院先走一圈
吧
那些都是錢 怎麼可能不在乎
自訴違法XD 好靠夭喔
自訴違法....恭喜閔擺脫奴隸合約!!
她原來的救命符失效了,難怪最近講話
比較小聲
突然解任CEO換人資長上任還是有效果
的
把自己的保命符說成奴隸合約 這招算翻了XD
當初靠奴隸合約來博取同情 呵呵
結果那根本是免死金牌
同問新聞來源 有人找到嗎
之前閔在那邊哭夭奴隸合約,還一堆人
買單,那時就說了如果覺得奴隸合約怎
麼不去起訴hybe,講一堆廢話,結果hy
be幫你解除奴隸合約,閔應該開心才對
啊
少了CEO職位 不能以ador立場發小作文
了 也不能挖ador的錢了 好慘
閔上師:無良僱主,HYBE:好的我是XD
但法院判決有這麼快的嗎?
自訴說是另一篇新聞的留言裡說的,而且是
七月初裁判就下了
而且以目前閔上師只放話而沒有法律行動看
來應該是沒錯了
沒錯 一直在等她用法律行動 爭回CEO 都看
不到 反而在爭執新的製作合約合不合理
原來是自訴違法啊......
這篇看完清楚多了,原本看不懂這一系列
操作
而且說實話我覺得這次HYBE的應對,或說是ADOR的應對,不算差
可以知道是哪篇新聞嗎?我保存一下,謝謝
祝福閔^^
希望閔大師下一步可以去開宗創教了
上師韓國信徒這麼多開間邪教公司可以的
Hybe這次還蠻厲害
自訴違法只看到出現在這篇推文,可信度
存疑吧
目前可以確認的是HYBE 對於股東協議讓閔
熙珍上法院談,另閔熙珍最初提的股權限制
的競業禁止條款應該有違法疑慮,所以去年
HYBE 才會要配合調整
我理解現在應該是法律戰的階段 HYBE
目的總之先把她拉下CEO 很多事情應該
會單純很多 之後不管是自述無效有沒
有效或是拔除ceo和不合法應該都要上
法庭討論了
主要此次是董事會解僱她,除非她動用小股
東權力向法院申請召開股東大會並提案恢復
職位,不然之前拿到的禁令就都沒用了。
之前禁令過時,就是一次性的 那時候的判決
我覺得輿論是一個很大的因素
沒有找到自訴違法的新聞稿,但這篇法
律界意見供參......歹戲拖棚還會很久
這篇之前有看過,主要的意見都是禁令審判
可能會影響後續方向,所以我覺得HYBE 的
主訴會希望等到警方調查初步結果出爐再進
行
反正他都要出道當網紅脫口秀藝人了
最慘是NJ 被pua被閔羞辱罵胖 除非閔
熙珍付解約金帶NJ出走 否則說什麼愛
都是狗屁
前員工B攪局下,她連當網紅都很難
繼續用自戀型人格來分析她,她不會認錯
因為她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
所以到底有沒有瀆職?
警方調查中,尚未給出調查結果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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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ADOR員工表示:對閔熙珍進行法律行動分享一下新的吃瓜進度 受害者在IG發了限動 總結一下- 媒體名稱:朝鮮日報 新聞連結: 記者姓名: 張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