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建議上半球季禁賽+罰款-郭阜林
聯盟的處罰就禁賽兩場,罰款3萬
那就不要太超前部署
我個人認為獅隊最多把他禁賽到上半球季
罰款10萬(以下)
再多的處罰都超過了
就這樣
沒有傷害人又是自首
真的不要毀掉一個認真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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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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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 至少 上半季 (20場)都不可能上了
我們看起來像統一獅高層嗎XD
總版會噓你酒駕垃圾 零容忍 幫補血
還已經是最好的狀況了 真的釋出 開除 也不會太意外
今年應該不用上了
酒駕還能護也是笑了
講真的酒駕就不要再護航了
親戚以前就是被酒駕撞死的,現在那個聽說在南監
酒駕的認真球員,我選擇開除。
然後那個自首就不用說了,只是警察通知球團前先自己講而已
除非他酒駕騎到警局跟警察說我酒駕了,否則不叫自首。
該開除就開除 這種留著只會被人笑
看到辯護他是一個認真的球員就笑了 告訴我哪個不認真啦
酒駕還可以護航 喵迷標準也太低
以統一標準 上新聞就沒救了啦 聯盟還幫洗幾天XD
就跟馬賽克的鄰居說他明明是個好孩子 一定是他朋友(ry
基哥被拍了子虛烏有的照片也是罰10萬 以此標準供參
酒駕根本蓄意殺人 有錢喝酒沒錢叫計程車 還有人護航
認真打球是當球員最低標準 用這個理由原諒球員 無言
禁賽1個月+罰1個月薪水就差不多了
不過這件事已經上升到母企業層級 不是在這講有用就是
考量社會對酒駕的觀感,加上統一格外重視社會觀感,
郭阜林如果最後沒球打也不讓人感到意外。
總之靜觀其變吧
笑死先說我是前郭太太 相簿打開最多的球員就是郭
但是這樣護真的不行欸 酒駕就是公共危險 我不敢想像我家
人被酒駕撞到我會有多憤怒 原來對統一來說外遇比犯法還
要嚴重就對了?統一不開除就是默許酒駕 身為前郭太太我
真的很難受
警察不會通知球團吧..
無論警察會不會通知球團,若郭不說,球團永遠不會知道?
想太多,以統一球團的角度來看,罰最小是這季直接禁賽加
上剩下薪水全部沒收,最大就是直接開除,所以不用去想什
麼這季還能上場
這次球團動作真的頗慢 上次基哥那個沒幾個小時就回
應了 這次都三天了還沒回應
如果超過 0.25, 那就是公共危險罪了,那比較有工作上的問題
保住就算運氣好 真的開除那也是合情合理
這次如果放過 以前那些因為私德離開的人可就冤了
如果只是交通違規, 郭不說球隊不一定會知道啊
只是不知道甚麼標準叫做放過/不放過?
留著沒釋出就是放過了啊不然呢
沒有幫郭開脫的意思,但球隊的規章定的標準一直都不很一致
道路罰則還是有輕重,騎車比較偏向不愛惜自己生命
如果是反串,省省吧
覺得會冰到年底讓他自請離隊 不然以後看他打球都會想到酒駕
打再好都沒用
自請離隊吧 酒駕比什麼已婚約跑還誇張欸
民事案件都開除了 若刑事案件只有懲處 公平性有問題
還可以這樣比的....
認真的球員難道不該更愛惜自己的生命而不酒駕
公共危險罪88888
不給薪久了撐不住了就會自請離隊了,請參考志祥
有啥好護航的…
誰說警察一定會跟球團講?
連自首都要開除,以後誰會自首?
如果真的要玩零容忍,那請列入聯盟規章再說
大家ㄧ視同仁
護航護得這麼理直氣壯,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也沒什麼在護航的吧,又沒人說酒駕是合理的行為,今天就
沒有任何規定酒駕一定會被開除啊,當初祥哥哥根本也不
用被這樣弄,如果真的釋出別隊撿去那不就代表根本可以繼
續打職棒
我是覺得一個職業球團沒職業的樣子也很不道德
酒駕是公領域的部分 已經到聯盟要討論是否懲處的等級
了
聯盟有懲處啊,「禁賽2場、罰款3萬元」,就這樣。
所以要丟會冰到自請離隊(任意引退)啊 這樣別隊不能撿
是想說這事件的關注度比起私德 相對不好處理吧 如果沒
要丟的話
被警察抓到當然要自首呀
法治課程真的上心酸的,以後年輕球員都聽聽就好,反正犯錯
都可以原諒
搞得好像酒駕跟打放水球一樣
這個不是單純的交通違規餒 交通違規是“社會秩序維
護法” 是行政處份 酒駕是“刑法”
都被移送了呵呵
自己搞死自己怪誰
搞清楚自首是已經被警察抓了
不是什麼沒被抓自己承認
跟南檢合作的法治教育可以免了,球員也沒聽進去
我的建議是社會勞動服務多做一點
比照藝人代言反酒駕大使
沒釋出都算輕放了
是說球團這下二軍的處置,不知道是在看風向決定砍不砍
冰到上半季是一定
酒駕球員滾蛋,謝謝
也不用主動砍啊 跟祥一樣冰到自己離開然後再去跟其他
隊講這個用不錄用就好
*永
之前有球員喝到出車禍,進警局的,還不是繼續留在球隊,
對方還不知道是職棒球員撞他
樓上你的之前是多之前?時代變了還在之前
大約十年前的事情吧!
放心啦,冰一下就好了
我餵狗餵了半天,找不到郭依公共危險被移送地檢署的新聞
再麻煩貼一下連結,感謝
如果沒有移送就沒有刑事問題,另外社維法跟交通處罰條例
是兩個法,不要混在一起談
https://reurl.cc/b5gqQM 最後一段,不用謝我了。
建議等台南地檢署每日的偵結公告 (目前公佈到 6/12)
處置一定是下二軍
要不然這咖一軍不能出賽放著幹嘛
西門路府前路 應該是去海安路吃熱炒了
沒被警察抓到你看他會不會自首,還在護航!
處置下二軍,但是禁賽的執行必須人在一軍。
樓上這個作法不是搞到一軍戰力嗎@@
禁賽的本質就是要搞你一軍戰力,所以要人在一軍,
但是不可以上場,才叫做禁賽。
酒駕零容忍,有什麼好護航的?
自首咧講這麼好聽,沒被抓到他會主動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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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絮] LPL發布近期假賽調查結果與處罰決定FPX Bo 禁賽四個月(2021/3/2~2021/7/2)+罰款 FPX戰隊選手周楊博(ID:Bo)主動向聯盟交代曾有一次影響LDL比賽公平性的不正當行為 (上述違規非發生在現俱樂部),根據主動申報政策,聯盟對Bo選手處以6個自然月的基98
Re: [新聞] 獅隊大暴走!聯盟說重話將嚴懲:佐證畫面十分明確翻了一下聯盟規章: 球團隊職員對聯盟裁判有下列行為者,分別予以懲處。 1、有言語或行為侮辱者,處罰款 2 萬元、禁賽 1 至 3 場。 2、有作勢揮拳、吐口水、以胸部頂撞等行為者,處罰款5 萬元、禁賽 3 至 5場。 3、有其他身體接觸碰撞等行為者,處罰款10萬元、禁賽5 至10場。19
Re: [情報] P聯盟回應新竹工程獅的完整聲明(IG刪聲明是OK的,但判決不夠有力。 我的建議 1該場主裁判禁賽兩場加罰款,其他禁賽一場。 2夢想家總教練禁賽一場,夢想家參與衝突的杰倫禁賽三場,田壘沒登錄踏進場,禁賽兩場,希克斯 楊敬敏 陳振傑 王柏智 楊盛硯 金德偉 吳松蔚禁賽一場。 3新竹球員沒仔細看, 只要有踏到場中一律禁賽一場。8
[分享] 職業選手酒駕該怎麼罰 歐美日韓大不同(上面連結的縮短) 中廣新聞網2020年6月17日 上午10:18 中華職棒統一獅內野手郭阜林因為休假騎機車酒駕,被聯盟處以禁賽二場、罰款三萬元, 球團還加重罰款並且降二軍,引起球迷討論。其實全世界職業運動聯盟對選手酒駕的處分- 比賽中被驅逐出場 一般是採以罰款或是禁賽作為處罰 如果公佈罰則之前 球員本人先下了二軍 之後才公佈該球員以禁賽作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