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捷運站出口玻璃被「玩滑板」毀損 北捷:
※ 引述《SmileLee20 (~~~~~~~~~~~~~~~~~~~~~~~)》之銘言:
: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x2BB3xP
: 捷運站出口玻璃被「玩滑板」毀損 北捷:報警追查絕不寬貸
: 壹蘋新聞網發布於 1天前
: 捷運永寧站有8位民眾於出口採光玻璃玩滑板,造成玻璃龜裂毀損。台北捷運公司提供: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北捷永寧站昨(12)日有8位民眾於出口採光玻璃玩滑板造成: 玻璃龜裂毀損,後續8位民眾進站後拒絕配合說明,翻越閘門強行出站。對此,台北捷運: 公司嚴厲譴責違法行為,已立即報警追查,將依其違法行為涉及大眾捷運法各項規定分別: 裁罰,絕不寬貸,至於採光玻璃毀損部分,將另依法向民眾求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
: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昨天11時50分,永寧站詢問處接獲熱心民眾通知,出口2採光玻璃上: 有人玩滑板,站長至現場時民眾已離開;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共有8位男性民眾在採光: 玻璃玩滑板,造成玻璃上出現10公分裂痕及兩條長達20公分不等的刮痕;19時18分,永寧: 站站長發現該8位違法民眾刷卡進站,立即上前請其配合說明,並通報轄區警方及捷警,: 未料民眾拒絕配合,其中更有4名翻越閘門強行離站。
: 台北捷運公司指出,民眾玩滑板造成玻璃毀損,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非大: 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進入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每人最高可處7500元罰鍰: ;另翻越閘門,違反大捷法第50條第1項第4款「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 車站或上下車」,每人最高可處7500元罰鍰;至於拒絕配合站長說明,違反第50條第1項: 第5款「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礙其執行職務」,每人最高可處7500元罰: 鍰。
: 台北捷運再次譴責違法行為,並指出相關違法事證已拍照存證並向警方報案,除報警追究: 相關責任外,亦將進行設備求償,絕不姑息寬貸,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
: 台北捷運公司指出,民眾玩滑板造成玻璃毀損,每人最高可處7500元罰鍰。台北捷運提供
最新消息是:
人已經抓到了,8個都是外國人;
但他們已和北捷和解、同意支付6萬多元賠償,
他們另外也被依《大眾捷運法》罰28500元。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8553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MT2jJQcPV8
捷運站練滑板毀損玻璃 8外籍人士遭函送
發布時間:2024-03-15 12:31
更新時間:2024-03-15 14:36
公視新聞 陳冠勳 謝政霖 新北報導
結論先講 -------------------------
日前捷運永寧站出口有人玩滑板、跳上採光玻璃,造成玻璃龜裂毀損
,被站長要求說明,甚至還翻越閘門、強行出站。捷警調查後,發現
涉案8人都是外籍人士,相關行為將依毀損罪嫌函送,但他們已和北
捷公司和解,同意支付6萬多元賠償,另外也被依《大眾捷運法》,
開罰2萬多元。
------------------------------
白衣男子練滑板,滑上捷運站玻璃,180度轉板失敗,同伴接力向
前、衝上水泥基座,這群人玩得嗨,把採光玻璃弄得傷痕累累。
目擊民眾說:「就是從斜坡這裡衝上去,然後跳到玻璃上面然後再
跳下來,就蹦蹦蹦這樣子啊。」
重回事發地,就在北捷板南線永寧站2號出口,現場留有輪子刮痕
,玻璃更出現10公分裂痕,以及兩條刮痕有20公分長,警方調查8名
外籍男子,12日中午11時多,趁著等公車空檔,在捷運站外練滑板;
同一天晚上這群人又再回到永寧站。
涉案男子坦承,「捷運永寧站的玻璃龜裂,我知道,那是我朋友,
但不是我造成的。」
這回現身捷運站、刷卡進站要搭車,只是見到站長上前,一群人落
荒而逃,有人刷卡開溜,更有4人翻越閘門出站,經過警方追查接連
多天,把人通知到案。
北市捷警隊刑事組長許永益表示,「8名外籍人士在玻璃上玩滑板
所造成,後續將依相關行為人之行為樣態,分別移請偵辦或交付裁罰
。」
原來8名涉案人都是滑板玩家及教練,來自日本、美國、澳洲、加
拿大,相約來台練板兼旅遊,但是把捷運出口當成練板場所,所作所
為已涉及毀損等刑事責任,不過,已經和北捷公司和解,支付6萬6千
多元賠償。
台北捷運公司行政處公共關係中心主任凌啟堯強調,「嚴厲譴責違
法行為已經立刻報警追查,將依照這些違法行為,涉及大眾捷運法的
各項規定來分別裁罰,絕不寬貸。」
除了賠償之外,北捷公司也依《大眾捷運法》,對8名外籍人士開
罰28500元,因為練玩板賠了快10萬,得不償失,恐怕也讓這次旅途
敗興而歸。
王介村/編輯
==
我的心得與疑問如下:
1.考量他們已經與北捷和解,
只罰2萬多塊、加上賠8萬多塊的修理費勉強可接受;
只是對照先前闖樹林調車場和北捷、中捷、高捷機廠塗鴉的案例,
不鞭會不會太輕、缺乏嚇阻力?
2.感覺好像老外特別喜歡這樣在國外破壞?
還是只是因為台灣對這類行為的處罰太輕、尤其又不會被鞭,
所以在台灣特別敢恣意妄為?
3.在新加坡做這種事,會不會被鞭?
--
東亞已經算零容忍了,看看德國火車上的塗鴉
問題是 台灣的刑罰並沒有鞭刑呀....
犯罪處罰要高到能夠名揚國際才能夠喝阻外國人
似乎也不錯 讓世界看見台灣
斷手斷腳?
重點是怎麼有辦法抓得到,臺灣警察太強了!
台灣跟對岸一樣,到處都是監視器
不用怕等下就拒繳罰款直接離境回國了
已經繳了啊,文內倒數第三段有提到。好像該重新拾起對台灣
警察的信心了…?
因為有人拿同一張卡進捷運站被抓
因為他們忘了先找季者再去滑 有找的看話就會變成 「誤
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