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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看板Military標題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作者
untrammel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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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部分最大的問題不是主官運用的恣意

畢竟要恣意要爛的話 他所有羅列的手段都可以爛

修法芻議的優點是後面有配合調查方法 要件定義也比舊法強

大部分說是未來會爛的部分 其實現在就會爛了

罰款最大的問題是適用在軍人這個特別的身分上 感覺挺奇怪

事實上 這份修法的邏輯本身一開始就矛盾

首先 修法理由自承軍人身分的行止規範因為任務軍紀等等

應該與文職公務員有別 所以跟公務員懲戒法要有不同

但是罰款這個東西 很明顯是從2015年修正的公務員懲戒法搬來的

在最應該有別的地方 反而把拿錢對付文職的手段搬來對付軍人

此其一

再來 其實2015年以前 公務員懲戒法也是沒有罰款這項的

他是從德國聯邦公務員懲戒法抄來的

德國懲戒法倒是確實文武職公務員都一體適用沒錯

但是 德國規定的罰款上限是公務員一個月的俸給

沒固定俸給的話最高500歐元

來到台灣就變成文1-100萬 武0.5-100萬

那如果參考美軍好了

對照美國UCMJ統一軍事司法法典的規定

指揮軍官可以對下屬施行的非司法懲罰NJP

財物上是到罰薪 也沒有fine這項

真可以說是獨步德美的吾人之獨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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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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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max 05/09 16:55哪怕對軍人最摳門的大明朝都不敢這麼幹,創歷史之最

jobli 05/09 16:59https://i.imgur.com/5eVTeG7.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09 16:59https://i.imgur.com/nu8a2JJ.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09 16:59https://i.imgur.com/35InJAY.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09 16:59這個比罰款屌也,就算叛國等重罪,判決有罪才能剝奪

jobli 05/09 16:59退休俸,現在主官就能不經法院審判直接剝奪終身俸,

jobli 05/09 16:59而且退伍之後也能追罰...

ja23072008 05/09 18:00所以說現在想恢復軍檢審太躁進欠缺其他實際方面考量

zeumax 05/09 18:23這不是軍檢審,而且更無需專業且易濫用

ja23072008 05/09 20:08不是只看法規,還要看具體執行方式跟判決機關。例如

ja23072008 05/09 20:08要申請罰鍰等各項懲處撤銷的行政訴訟,如果還是軍

ja23072008 05/09 20:08檢審,呵呵。

jobli 05/09 20:36https://i.imgur.com/HiWb4W8.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09 20:36跟軍法無關啊,一樣是政戰跟監察官士官查案

jobli 05/09 20:41https://i.imgur.com/TJrMOgC.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09 20:41真的檢察官傳你還要用傳票

jobli 05/09 20:41國防部現在想無限擴權

jobli 05/09 20:41主官簽個名就傳民人來,誰給國防部擴權任意傳喚民人

jobli 05/09 20:41的勇氣?

jobli 05/09 20:41梁靜茹嗎?

jobli 05/09 20:45https://i.imgur.com/BqPMH2R.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09 20:45重大處份才要組委員會討論

jobli 05/09 20:45重點是,委員會的意見對主官沒有約束力啊

jobli 05/09 20:45不管委員會怎麼開,主官一樣一票否決

jobli 05/09 20:45有主官裁量拳

zeumax 05/09 21:45你不信軍檢審,卻更信賴封閉環境受階級影響的內部評

zeumax 05/09 21:45議模式就能逕行裁判是很奇怪的。哪怕軍法軍審也是軍

zeumax 05/09 21:45人身分,但軍法院一定還是遵守司法程序,也有基本司

zeumax 05/09 21:45法裁判訓練,更不是會天就能臨時召集自己部屬,要求

zeumax 05/09 21:45他們帶著板凳就能開會,投票必須投到懲罰過才能結束

jobli 05/09 21:55上面列了,重大處份以下(悔過,降階,撤職20萬等外)單

jobli 05/09 21:55位副主官跟士官開一開三分之二到二分之一同意就可

jobli 05/09 21:55

jobli 05/09 21:55重大以上要請委員開會,可是主官有一票同意拳,可以

jobli 05/09 21:55逕發人令懲處(註明理由即可)

jobli 05/09 21:55沒有任何人可以約束主官,一票同意拳真的很屌

jobli 05/09 21:56軍事法院至少要審判,懲罰法主官一拳定你生死沒有任

jobli 05/09 21:56何人可制止,可能現在的國防部跟以前不同吧,主官都

jobli 05/09 21:56不會亂搞

ja23072008 05/09 22:09不不不,軍內長官想要亂搞是任何時候都會有的。但軍

ja23072008 05/09 22:09檢審被拔掉,才不會讓“法律”淪為軍方把持的“工

ja23072008 05/09 22:09具”。所以這套組合拳要搭配恢復軍檢審,以及實際

ja23072008 05/09 22:09執行時軍方球員兼裁判的做法,才會造成最大的傷害力

ja23072008 05/09 22:09

ja23072008 05/09 22:09#1cEAlm_K (Military)

ja23072008 05/09 22:09然後前幾篇也談論過了,你開“人評會”要“罰鍰”

ja23072008 05/09 22:09的情況,實行上有很多麻煩的地方。舉發如何舉發?舉

ja23072008 05/09 22:09發與裁決是否分開?裁決單位是誰?或是像海巡還得

ja23072008 05/09 22:09先開“勸導單”,再送相關機關裁罰。

ja23072008 05/09 22:09至於人評會由營旅長召開的結果,請問上級的旅、指

ja23072008 05/09 22:09揮部、軍團、軍種到國防部各層級,有沒有主逐級審理

ja23072008 05/09 22:09,或駁回修正的過程或權力?

ja23072008 05/09 22:09至於任意傳喚民人這點,你該先了解的是什麼是“調查

ja23072008 05/09 22:09機關主官”?該不會以為是營旅長吧XDDD

aquarius360 05/10 01:10那個24小時真的超級搞笑的,印象公務人員懲戒法也

aquarius360 05/10 01:10沒有這種事啊。

jay9968 05/10 04:53所以我一開始就說罰錢會有適法性的問題啊XD

jay9968 05/10 04:53中間也提到,之前要恢復軍審是在鋪路XD

jay9968 05/10 04:53是有沒有猜這麼準XXXD

jay9968 05/10 04:53當然我立場還是一樣,我支持恢復軍審(一樣前提是要

jay9968 05/10 04:53公開透明且有所制約),不過軍審跟這個不該混在一起

jay9968 05/10 04:53,兩個應該各論各的,如果國防部是要合併互補的話,

jay9968 05/10 04:53那就有問題了。

untrammelled05/10 05:04這次修法破到jobli大上面說的退除給予的部分大致是

untrammelled05/10 05:04對的

untrammelled05/10 05:08這次加入罰款跟退除給予交給權責長官決定 真是悖反

untrammelled05/10 05:08軍人的職業邏輯 而且修法裡面沒有任何的煞車機制

untrammelled05/10 05:08究其本質或程序都不適合乾坤獨斷

jobli 05/10 05:24懲罰法跟軍審沒關係,他甚至不用犯法才罰

jobli 05/10 05:24服儀不整就能罰,而且加了任務外七條

jobli 05/10 05:24https://i.imgur.com/3BKZ5HB.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10 05:29不過法案已經自己恢復軍事法院了,僅限申訴

jobli 05/10 05:29https://i.imgur.com/hctAjvb.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10 05:29通過懲罰法順便恢復軍事法院

jobli 05/10 05:29一舉兩得,人拳進步

jay9968 05/10 05:55等等,我想先確定一下,國防部寫的,到底是罰金?還

jay9968 05/10 05:55是罰鍰?

jay9968 05/10 05:59另外別說“任務外七條”了,我從以前就不認同酒駕納

jay9968 05/10 05:59進軍刑法,因為不會因為是軍人身分就導致同樣的違法

jay9968 05/10 05:59行為—酒駕,其後果變嚴重(簡單講就是,一樣的酒駕

jay9968 05/10 05:59,軍人不會更容易撞死人),除非是酒後駕駛軍用車輛

jay9968 05/10 05:59或機具,那才該立特別規範來管制,現在這任務外七條

jay9968 05/10 05:59……還真的是幸好我退了。

untrammelled05/10 06:18法案用詞是罰款,同公務員懲戒法跟法官法

jobli 05/10 06:36有損軍譽,上媒播就等吃處份...

jobli 05/10 06:36笑死

jobli 05/10 06:40https://i.imgur.com/cIQHxQV.png

圖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jobli 05/10 06:40罰"款",而且要移給懲戒法院前提要先被監察院彈劾,

jobli 05/10 06:40不然全部都回來吃主官裁量拳

jay9968 05/10 06:43靠,我還以為是轉述在這邊,口語化用“罰款”,實際

jay9968 05/10 06:43應該是金或鍰,結果!!

jay9968 05/10 06:43這就更刺激了耶@@

jobli 05/10 06:47沒有,就是主官可以任意裁量20萬以下你連委員都看不

jobli 05/10 06:47到,正義的鐵拳

untrammelled05/10 06:51罰款在正式語絡下指對公務員的懲戒/罰處分

jay9968 05/10 07:26我知道它有其正式的意義啊,只是一開始沒想到那邊去

jay9968 05/10 07:26

jay9968 05/10 07:26那國防部到底在想什麼啊?是要搞軍閥嗎?

jay9968 05/10 07:27要強化主官管理職能也不是這樣玩啊???

untrammelled05/10 08:00看起來是為了統一公務員懲處的2015更新版本,然後

untrammelled05/10 08:00想因應軍隊特性做調整跟限制鬆綁,最後顯得不太成

untrammelled05/10 08:00

jobli 05/10 08:09軍人想無限擴權,是在想什麼

jobli 05/10 08:09洪仲丘的棺材板壓不住了

jay9968 05/10 08:22應該說,要調整統一,還是要強化管理,都很好,但是

jay9968 05/10 08:22方向完全錯誤= =

jobli 05/10 10:17未挺徐巧芯軍懲法修法提案 陳永康:正確的事要有人

jobli 05/10 10:17

jobli 05/10 10:170510自由

jobli 05/10 10:17針對悔過教育部分,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主張刪除,不

jobli 05/10 10:17過最終投票結果保留此條並通過行政院版。國民黨立

jobli 05/10 10:17委陳永康今天被問及為何不支持徐的版本,他強調並

jobli 05/10 10:17非反對某個人,國家利益大於政黨利益,正確的事要

jobli 05/10 10:17有人做,不是用政黨傾向來說支持或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