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
※ 引述《jobli (募兵制=基層官兵消消樂)》之銘言:
: 國防部真的殺瘋了
: 新法案中
: 人事懲罰:包括撤職、廢止起役、降階、記過及申誡
: 財產懲罰:有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罰薪及罰鍰
: 紀律懲罰:包含悔過、檢束、禁足、罰勤及罰站
這.. 其實挺嚴重的,
如果是不用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光是主官就能裁定
這會有很嚴重的後果.
版上也許很多人並沒有經歷過, 但當年義務役當兵,
和錢有關的職務, 風險很高的..
基層連隊要用錢的地方很多, 比較正派的連長就要志願役自己分攤,
但.. 心術不正的, 就會要義務役預財士去搞.
現在有了這一條, 就直接威脅就好了啊.
同樣是掏錢, 檯面上還有被罰的紀錄.
--
趙客縵胡纓,吾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是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閑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將炙啖朱亥,持觴勸侯贏。
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眼花耳熱後,意氣素霓生。
就趙揮金錘,邯鄲先震驚。千秋二壯士,烜赫大梁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7.150.84.240 (美國)
※ PTT 網址
推
我是覺得給那些素行不良的軍痞勒索敲詐的權限很危險
推
這都還沒實行就能想到會發生什麼事了
推
降階是給本來撤職的人一個留下來的方式
→
但罰現金真的很雷,犯錯你可以行政處份,甚至檢束悔
→
過,但是跟軍人拿錢是什麼概念
→
這種亂七八糟的東西 還有些人不以為意 噗
推
主官可以罰款,恢復軍事審判都是邱力推,差點給他下
→
台前過了
28
降階和調查兩塊算是新法案亮點,沒什麼問題 : 財產懲罰:有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罰薪及罰鍰 罰款部份只要符合法律明確性,沒有違憲的問題 但就變子法要定長官一條一條定能下什麼命令 不能下什麼命令,實務操作上是災難2
這條真的有問題,最低五千已經比闖紅燈還嚴重啦 如果是20萬以下,20萬已經比絕大多數交通違規的罰款還高很多了 而實務上部隊主官下達的命令範圍非常廣泛,要求也不一致 比如刺刀生鏽、皮帶扣有髒汙、內務沒弄好甚至攜帶違禁品或是在營區內拍照等等 從最單純的重做,到送明德班都有21
罰款部分最大的問題不是主官運用的恣意 畢竟要恣意要爛的話 他所有羅列的手段都可以爛 修法芻議的優點是後面有配合調查方法 要件定義也比舊法強 大部分說是未來會爛的部分 其實現在就會爛了 罰款最大的問題是適用在軍人這個特別的身分上 感覺挺奇怪
9
[問卦] 國防部要給軍官關人 開罰款的權力你怕嗎上週被立法院退的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 捲土重來 更增加了主官開罰款的權力 最高100萬 還可以關人悔過不算役期10
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剛剛看了一下 國防部跟徐巧芯都有提罰款 差別大概就是在 徐的案子把 檢束、禁足、悔過都拿掉10
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罰款 邱國正:懲處會更加周延 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處理院會交付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 結案等89案。邱國正下午受訪時被問到「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最高可罰 100萬一事,邱國正表示,為什麼修這法,大家會誤解軍中懲罰主官說了算,但現在修法原 因,讓人家知道一切國軍都有編組並經過評斷,軍中在這幾年來不斷強化,絕對不是一言堂4
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呃 教召員在教召期間本來算“現役”軍人喔 這不是在教召報到的第一天就會由法制官宣導的嗎? 修正這條大概就是要針對犯錯後退伍避風頭那種人吧 去年龍泉掉槍當事的營長就是提早退伍,事件爆發時已經退伍所以罰不到 -----1
Re: [問卦] 考預官預士值得嗎懶人包看這 簡單一句,看下部隊的單位要不要義務役背值星 我當一年的,單位在542R,經歷過好幾次的戰備跟下基地 連上有志願役機掰士官,整天幹幹叫的連長 留守看別單位都爽爽的,就我這連精實1
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從當過基層參一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實務上會很麻煩。 如果一個人被送進悔過室兩個星期,但是這段時間不納入役期, 那就會變成,一個阿兵哥的退伍日期,以及隨之而來的: 要發多少薪餉,要放多少本島/外島休假,都會因為處分變動 也就是,可能一個兵退伍之前,退伍令都已經做好還蓋鋼印了,1
Re: [新聞]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增財產罰款可罰10會出現罰款的做法,就是來自軍中對於懲罰必須編組召開懲評會, 認為太過複雜且麻煩,還要面臨後續一些檢討報告跟督導,想要 另闢蹊徑,仿照民間警察開罰單或者一些業務主管機關裁罰的方式 ,試圖繞開免除後續這些懲評會跟檢討報告及督導,搞出來的鬼玩意 ,然後現在講會周延,這你敢信?- 草案代表主管機關的意圖,其內容應可代表當今政府的思維 如果有這樣的上級單位,不用外部敵人,光內部的官長 就足以將國軍瓦解 主官裁量就可以處分部屬,要收繳他們的財產 那麼是不是應該要求,主官下達任何指令,一律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