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邊] TNT四人組談65場受獎限制
https://youtu.be/0whAOL_TeWA
前面在談76人,總之就是希望鉛筆保重早日回歸
C: 我個人認為這個限制應該要是70場。球員要怪就只能怪自己,他們簽了約,但這些人開始不尊重比賽、輪休、「負載管理」。
你知道球迷花了錢買票,一年或許就只能看你一次,然後這些球員年收入3千到6千萬,他們必須要上場。
我知道有很多球員在抱怨65場是個爛規則,但我認為是公平的,我個人甚至認為應該要是70場。
K: 我認為65場是個公平的數字,尤其如果在競爭激烈的狀況,比方說當年Shaq和Nash的狀況。而這也不單單是球員自己要休息的問題,是整個聯盟在叫球員休賽。給不知道的人:球員身上都有配戴監控裝置,當你達到某些數值時會自動通知醫療團隊,這本來只是由球團告知球員,但現在球員自己也參與進來看這些數值,並認為:「沒錯我確實需要這樣的休息。」
但得獎和得冠軍是兩件事。我認為Shaq會贊成我,二選一的狀況下你會寧願打60場拿到冠軍而不是65場拿到MVP。
S:我同意,但我認為這個需要有別的附加條款,比方說像這次的意外,這不是誰的錯,但因為這樣受傷我必須休15場的話,這不應該算。我同意Chuck說的,負載管理是狗屁,但我記得我得MVP那年應該也打了65場以上,但我也曾因為和別人互撞膝蓋受傷休了個四五場,所以我認為,如果是這樣他人造成的傷勢,休的場次不應該算,那不是他的錯。
那前面他休的8場呢?我沒有要針對個人,但我們說的是個人獎項,如果一個人只打了50場,不管打得再好他都不應該是MVP。就像我跟Kenny說的:82場中要求出席65場是個合理的數字。
E: 身為一個投票者,當討論到年度一二三隊時,如果有個球員沒辦法達成65場出席,但你認為他打出了年度級別的球季,作為妥協,或許我不會把他列在第一隊,但我會把他放進第二、第三隊的投票,總之還是年度隊。因為是否是NBA年度隊會影響很多獎金,如果你只是缺席一場就失格的話…
Ernie我告訴你,會列在這些討論的這些人不需要獎金,這只是個榮譽。LBJ不缺這個獎金,鉛筆不缺這個獎金,這並不會影響他的人生或他的家庭什麼的。
但我因為有人跌在我的膝蓋上受傷缺席20場,你就要把我降到第二隊嗎?
是的,因為你沒達到65場。受傷只是球賽的眾多因素的其中之一而已。
不然這麼說吧,D.Fox和Tray Young都沒進明星賽,他們今年打出了超漂亮的數字,假設他們跟Banchero打了一樣的場次,而Banchero上半季已經缺賽15場了,這樣到最後或許就會因為場次差異讓這兩個人超越他獲獎,所以場次的確是會影響的。
我了解你說的,或許你也會因為車禍什麼的受傷沒辦法出賽,但我同意Ernie的看法,假設鉛筆這季報銷好了,或許你不能把他列進第一隊,但不管怎樣你至少必須把他放在二三隊中。
雖然這話題吵不完,但還是覺得8成出席率也還好吧?
--
藍色建議改一下
8成老實說真的還好
不爽來P League阿 有人逼你待在NBA喔...
藍色閱讀性不佳
這藍色….真的不行
暗藍色差不多都看不到了
水藍還好,深藍就...
別用深藍色啦==
不能因為是kenny就用看不到的暗藍色欸
藍色很難閱讀
看到眼睛脫窗
手機上色有問題,等等用電腦改
你把暗藍色改成紫色看看...
不然就改成未達65場的年度隊得票總積分打折啊,你
有本事可以只打50場但每場都MVP級別數據讓所有人都
投第一隊的票給你也可以
kenny不意外
70場比較合理
改好顏色了
※ 編輯: darren2586 (123.195.45.49 臺灣), 02/02/2024 11:46:1065很合理啊,有人出席率超低還有三隊,都快吐了
成積只在年度隊邊緣的就認份一點
紫色好多了 讚
別鬧了,打折爭議更多,打幾折合理?
65很少了....
哪要那麼麻煩,65場次拿掉,平均改成累積,我看誰還
會唉
現在不就是那個平均惹事
65場很合理了 如果70場那更好
QQ 老納當年真的看了很難過 扛老命上場撐球隊
避免有人用牌子佔位子
下來休息都得用躺的
平均還是累積有什麼用?這是給人投票的 比如有人只
進攻不回防刷了一堆分 但名氣大你還不會投他
65的標準算低了
還是缺賽場次數據都用0下去平均雖然負面數據也會被
稀釋掉
累積,數據就排到後面去了,哪個厚臉皮的投,剛好抓
出來電啊,他50場有本事刷到累積第一,那給他第一隊
又有何妨
65已經很鬆了吧
就是因為要顧平均,才有人想挑場次休啦,累積排下去
,你挑啊
還是打滿65場就50%資格少幾場按比例遞減
不是65場問題,奪冠再順利也要20場,而且超高強度
年度隊還有得討論啦
MVP 65根本就不合理 明眼人都看得出怎麼回事
把最低標的71給壓到65
要拿MVP又要奪冠,可能一年要打接近100場高強度比賽
聯盟這做法就已經很不要臉了
剛發現All NBA teams也適用65場出席,所以Ernie那個做法基本上做不到
※ 編輯: darren2586 (123.195.45.49 臺灣), 02/02/2024 11:54:46就公然開後門的做法
目前就是個人獎項都有設65場 但之前MVP非縮水賽季
最低是71場
這就變成一個公平性的問題,總會有個案看下來不公平
但至少對多數球員來說是公平的
真的還好 以前能進前三隊甚至拿到MVP的 出勤率幾乎
大家標準一致就還算公平吧。
Ernie講的有道理,但是這只能算你運氣不好
都是9成起跳 現在只是給你加上一個明確的入圍標準
而已 影響根本沒很大
要不然就改規定 讓1/2/3隊有不同的得獎門檻
65哪裡高了 還覺得太低勒 現在球員有夠玻璃
明確拉低MVP標準 哪有影響沒很大這回事
深藍色根本看不到
動不動就輪休 一堆薪水小偷
又要打季中錦標賽/又要打附加賽,NBA想賺錢就壓榨
那是不是又要改頂薪合約的機制了,我記得現在是入選
球員,血汗賽程反正你不打別人會打
而且規規則先訂出來了,遵守就好,受傷了就在吵真
的很沒品
65根本就不夠格拿MVP
個人獎項改累積制 別看平均, 然後再來取消最低場次
,大家都公平
年度隊就能簽更高的趴數,如果123隊不同門檻,那是
你以為這些投票的不敢?鉛筆本季才出賽34場 都有人
傷病再開特例不太可能 這樣會搞得太複雜
說就算報銷都會投他進年度二三隊了
當初要設時就有在吵了
不是還要改趴數
我覺得有點奇怪的是 多數人把輪休理解成球員不想打
但這個應該更偏向是球隊政策球員配合吧
而且邏輯來說 出賽數少本來就影響了累積貢獻
球迷飛老遠一季只能看一場比賽,結果你老大輪休,
這樣有比較合理嗎?
其實感覺爭吵點在於一刀切的問題?
比如說 MVP,DPOY一陣一防限制65場合理
NBA一年只打82場到底哪裡血汗了?
但比較次等的二三陣是否可以考慮下調?
沒人想受傷 但受傷就不列入計算的話漏洞好鑽
這....規則定下來 就必定會有一刀切的問題啊
我認為他們對於放2、3隊的方式挺不錯的
本來偉大球星就包括了耐戰度的問題,另外以前的球星
也從來沒人是沒傷在打的。重點就你耐戰度不佳,小傷
球員不滿球隊輪休政策,那就不要續約阿,有資格前
三隊的球員這種話語權都沒有嗎?
不定這個規則 球星客場就休息 打弱隊刷數據怎麼辦?
這制度應該以後還會一直微調 看看後續吧
打著打著變大傷,原本就輸給人家小傷能一直打的天賦
同意一半 mvp一陣等獎確要求出席率合理 但二三陣不
需要 鉛筆這數據沒有年度隊不近人情
MVP&1陣65場 2&3陣微下調 說法上是還有得通
標準都一樣就沒啥好吵的吧 健康真的就是實力的一種
這機制就是覺得投票的人都白癡都不會考慮這些不耐
反正每個人都會有標準,0~82挑一個數字而已。
戰 逃避強隊 鑽漏洞的因素
不然就2 3隊出席率門檻繼續下調到50場之類的
8成出席率都達不到 當那些幾乎全勤的白癡嗎 你養身
拼季後賽還能拿獎
但我覺得真的也不是鉛筆現在場數就進隊那麼誇張啦
投票的人很多還真的不會考慮這個..
一隊65場 二隊32場 三隊16場 夠合理了吧
藍色真的文字排版真的看得很吃力
那不然幫你改桃紅色阿
基本上球星的意志比較大吧(只探討能追求獎項的球星)
球員進前三隊就能頂薪,為何2-3隊就能場次較少,那
事實上有人碰到賽隊就不上場 碰到金塊就不上場 整
要不要變成進第一隊才能頂薪
天輪休 最好是不會影響投票啦
你說年度隊會影響很多獎金 獎金給個出席低的不好吧
MVP65不合理 最少就是要有70(出賽8成5)
最佳陣要設幾場 要不要做區分這個可以討論
幾個數字 58場(7成) 62場(7成5) 66場(8成)
我唯一看過球員不想上,球隊硬讓他上的就可愛而已
沒健康優勢本來就是缺點之一,那西門續約都看有上
65連8成都沒有
並不是23隊就一定能頂薪 那只是個必要條件而已
場的數據來簽嗎?
棒球曾經有Rafael Palmeiro 季前轉DH只守了28場一壘
還是被票選為金手套的囧事
而且場次是勞資雙方談好的,又不是聯盟單方面規定
MVP65場應該不會再上調了 現在就已經一堆人吵了
Bill Walton拿MVP那年出賽58場,應該是最少的了
你進2-3隊就有資格談頂薪啊
頂薪不需要前三 是指定約(DRE/DVPE)的起薪+5% 才有
MLB後來也就設了最低出賽限制...
看前三隊跟MVP
二三陣限制下調甚至不限感覺不錯 其他獎項別動就好
頂級獎項標準嚴一點 像MVP 第一隊 DPOY之類的
抱歉說法不準確,上面說的才對
好奇球員看什麼監控數據覺得你能不能上
第二第三隊可以稍微寬一點 像是55場就好
不過會不會變成以後拿第一陣有人嘲笑你只是上得多
我覺得數據王維持以前 有個門檻但是不足的部分用0
去平均就好了
你是這賽季MVP,但你出席不到8成比賽,怎麼說都可笑
耐戰度和累積貢獻本來就是球星超重要的一環啊
一季也才80場要求打65還好吧
自1980採媒體投票以來 非縮水賽季最低就是AI的71場
,bill walton當時是球員投票
健康出賽當然也算在MVP的考量
至於去年?”從缺”
MVP限制65場本來就太鬆 去年金筆就太水才被迫要限
上面這段71場 是說MVP的該季出場數
制 不然歷年來幾乎沒有出賽那麼少的MVP
躺屍是沒有DPS的
沒有出場是哪來的貢獻 一堆人本末倒置
不到65場拿MVP 這叫Valuable嗎
主要還不就是因為前面輪休太多,明明能打又沒上
連70場都沒就不要談Value了啦
可是如果有人出賽64場球隊也拿下64勝
數據也是神獸等級 不值得拿獎嗎?
我個人是希望MVP設70啦 但這不可能的XD
輪休也是門學問
那代表你有18場不能打…
C?K?S?E?
測試一下
70場比較合理
規定下去就沒有值不值得,不符合規定就是掰掰
64勝的戰績說不定都聯盟第一了
而且如果真的有那種 大帥級的巨星 那還真的可能改
誰還在乎剩下那18場?
變標準 但現在沒有
65場標準太低了,有哪個行業只要8成出席率就好的
以後今天狀態不好所以不上 以免影響數據
65場還不到80% 有甚麼工作給你20%曠工 還有幾千萬鎂
喔對了 這位大帥可不能躲丹佛不打球喔
會在意這65場的人都薪水都幾千萬起跳的
改成70場會很好笑
畢竟MVP是Most Valuable Player
而不是 Missing Valuable Player
很多人都覺得65/82很簡單,但像歐肥ai這些傳奇球星
哪個行業…就Sales啊 做的業績不見得跟出席率完全
沒打到70場跟我說你Most Valuable?
,生涯平均也沒有65場
相關
65場就是8成出席率~比起以前活塞壞小子那時的碰撞~
也沒人說他們要生涯年年挑戰MVP啊
出賽數是為了球迷好嗎 你到場看到球星在場下輪休
但他們最強大的幾年就是有超過70場的標準
這樣對NBA發展不利
65場 不到8成 只有7成9
都拿幾千萬鎂了 血汗一點是會怎樣?
同意他們 出賽要有標準 但受傷扣掉場次不合理
而且你也可以不爭獎項 照樣躺領阿 沒人逼你
沒有球員是想受傷的
65場 79.27%
66場80.49%
82場要求65場已經很少了耶,出席率8成很過分?
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沒有例外啊
衰神附身就是沒資格,合理
65很一般了吧..
65~70都ok 65已經覺得寬鬆了
65場不就是給你17場的傷病空間 他們怎麼講的好
像可以輪休17場然後真的受傷再來抱怨不算
這規定就是要給球迷一個交代啊 不然不到七成出賽的
選最有價值球員 要上場數夠 表現好 才是最有價值
這沒問題吧
受傷扣掉場次不合理的話,那怎樣算"受傷",別鬧了
哪個打NBA的身上百分百健康的
能拿 以後球員就越來越投機
又不是連續82天打 65場已經很寬鬆了
球員合約就已經保障他運氣不好受傷的部分了 不然少
打幾場吐幾場薪水出來啊 怎麼會連沒打的場次都還要
預設有表現有貢獻 莫名其妙
嘲笑拿第一陣只是上得多的會被嗆 你連上都上不了
講生涯平均的...他們退休前幾年是有要拚啥獎項嗎?
很多人嘴馬刺輪休,但鄧肯mvp那兩年也是打好打滿
又不是不給你休 休超過就別想拿獎而已
其實最佳陣容第二第三陣或許真的可以不用限制場次
,最佳陣容會有15個人,若再加上防守兩隊會有25人
,感覺真的可以不用全部都限制
第一隊有限制感覺就足夠了
這規定很好呀 你看某山羊今年都不敢隨便缺賽了
反駁出賽場次用平均太可笑了 要也是看出賽65+的季數
佔生涯比例
這些獎項都是用投票的方式,很主觀,現在加了客觀
的條件上去沒什麼不妥,大家都在同一個起跑點上
如果前三隊都有可以做為談薪的條件,統一標準沒啥
不合理
球迷進場就是想看球星打球啊
AI生涯14年有9年有65+ 其中有一年是縮水賽季50場打
了48場 算起來是10/14
受傷不是你的錯但是結果論而言你就是沒貢獻到,就
跟總冠軍一樣,不然為什麼有球隊要為沒受傷道歉
俠客生涯19年 有10年超過65場 有一年縮水賽季50場打
了49場 算起來是11/19
要做的是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而不是少部分人的利益
設有門檻就是這個道理而已,重點該討論的是缺席比例
依八二法則,設個8成出席場次門檻不是很合乎常理嗎?
就訂了下限 幹嘛還考慮什麼60 55場怎樣怎樣 下限耶
而且有實力的還不是照拿千萬大約 還幫人家擔心咧
身體素質和運氣也是實力的一部分
如果是被惡意傷害造成的,那你可以告他唉,不敢告就
不要哭哭啼啼找同情
遇到受傷就認了啊 不然想怎樣 人生本就一堆意外
我覺得應該要70
如果個人表現看的是"場均",要求一定的出場數很合理
Shaq說的其實也沒錯,若是被別人弄傷缺席,要算進
去年美聯MVP大谷只出賽135場 換算比例只到NBA賽季
去的話不好說服球員。
的68場 但還是全票MVP
棒球甚至有未滿規定打席的打擊率王 不過要把不足的
打席數都當作無安打計算
金筆這種咖要怎麼跟大鼓比啦 想一下好不好
65場真的還好、怎麼可能出勤80場跟50場
如果表現都一樣、那每一位球星都出場50就好了
受傷還是要列入 不然裝傷不就好了
啊不就打不到65場的數據用65場當分母去平均就好了
不足65場的數據去除65還比別人好算你強
他們都是圍繞著沒打到65場就沒獎項對於受傷的球員不
公平,但給他們獎項對於其他出賽超過65場的人又公平
嗎
不然就挑數據最好的65場平均好了 低於65就用0補滿
是說別人造成的傷好像確實不該列入,不然每隊都找
個搞事仔來針對對方主將就好,不過界定何謂別人造
成可能會有點爭議,但像Olynyk折愛神手那種一定不
這樣出賽數少平均下來還能比較高也該拿獎
能算吧
NASH當年每次一換下來就躺在場邊 沒他太陽根本慘
一堆玻璃球星想爽還不想付出 哪有那麼好的事
沒上班可以領最佳員工是合理的嗎?
講歐肥生涯平均沒65的在搞笑嗎 難道他生涯年年mvp?
每隊找zaza弄對方主將受傷就82勝了 MVP算什麼
65場很鬆了啊 一樣的數據82場價值遠高於65場這不是
很明白的事情嗎?
所謂的被別人用傷太模糊了 請問對方切入你被晃倒
然後ALC斷裂 算被別人弄傷嗎?
同意70才是更合理的數字 打個幾場就輪休有夠噁心
薪水領這麼高要求打個65場很強人所難嗎...
70+1 無法接近全勤的人真的沒資格當MVP
球隊22場比賽的勝負跟你無關 好意思當mvp 真的應
該要70
65場差不多其實
我覺得年度隊可以考慮不用65場限制
要算數據最好的65場來平均那全勤的不就笨蛋。
正常負載管理一定能打滿65場以上 超寬鬆的規定了
65場真的很寬鬆了
爆
[情報] Kerr呼籲NBA例行賽減至72場 美媒調查支持Kerr呼籲NBA例行賽減至72場 美媒調查支持率僅25% 作者:王毓健 金州勇士總教練Steve Kerr呼籲NBA例行賽由每隊每季82場縮減至72場,密爾瓦基公鹿頭 號球星Giannis Antetokounmpo反對,而聯盟未曾表態。美聯社在明星賽周末抽樣詢問各 隊球員、教練、老闆、管理階層,結果只有25%希望改變。55
Re: [花邊] 知名記者:65場才能進最佳陣容這規則太蠢原文恕刪 來看看近20年來前三隊平的均出場數: 賽季 第一隊 第二隊 第三隊 21-22 70 64 67.8 20-21* 62.8 60.8 58.248
Re: [新聞] 少AD湖人4戰3敗!詹皇將調整自己 波在湖人板的推文裡有稍微講到: 「球隊沒有善用雙向合約等球員名單,導致休息不夠更加惡化」。 剛好總板也討論到這話題,就發一篇文章來整理一下(其實是剛吃完雞肉餐盒有點飽) 先看討論對象的湖人隊。 今年有兩位雙向合約球員:20
Re: [花邊] 知名記者:65場才能進最佳陣容這規則太蠢不管怎麼說,訂下規則總是好的開始,65場會不會太高或太低,可以等過幾個賽季再驗證, 甚至可以分細項,一隊至少65場、二隊60場等等等,反正總比毫無標準好多了, 而且耐戰度本就該是考量的點,就拿可愛來說,誰不知道他是季後賽殺器, 誰不知道他是超巨等級,只是例行賽需要輪休,但年度隊本來就是頒給例行賽的, 打得多又表現優秀的,本來就該給予肯定,而不只是缺席但滿分的,14
[討論] 歷年MVP的出場次數今年聯盟有規定說 往後的MVP、年度陣容、年度防守球員 入選資格:出賽65場(⇋出賽率80%)+至少上場20分鐘 公布時大家都說這規則很硬 但我們回頭看看MVP的意義17
Re: [情報] 個人獎項條件限制不意外最終版本加上了分鐘數的限制 但個人覺得,只看單場卻沒有考量“總出賽分鐘數” 對於扛先發超時工作的血汗明星 沒有給予意外傷病休賽一點寬容,好像不太公平? 65場*20分鐘 = 一季總上場要達到1300分鐘3
Re: [情報] 個人獎項條件限制MVP=most valuable player=最有價值的球員 在球場上最有價值的就是贏球 目前MVP也是以戰績為第一考量再來才是數據 看推文每個人都說65場+每場都20分鐘起跳很嚴苛 但攤開歷年的MVP表現來看都有符合(80%的出席率)- 用 : 了其中1000組號碼,第1001組號碼可以給明星賽MVP所屬球隊,如果沒抽到狀元的話, 則 : 直接換成首輪15號籤,而原先的15~30號籤全都順延,首輪籤變成31支 : 對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