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台灣房子出售 報稅問題
※ 引述《somerabbit (god)》之銘言:
: 小弟人去年2020年10月從台灣移民到美國(拿到移民簽證),然後2020五月買了間自住房
: 預計今年底會出售,利潤大概150萬。
: 請問明年報稅,我可以依居住時間比例(未滿兩年),免去一些賣房利潤的稅嗎?
: 大家有推薦的會計師嗎?
我是美國註冊會計師,這情況我剛好可以回答
不太會用手機回文所以先把你的情況條列下來比較清楚
1. May 2020 bought primary residence (in TW)
2. Oct. 2020 immigration visa to USA
3. Dec 2022 ETA to sell primary residence (in 150w capital gain)
A. 2020年拿到移民簽證到美國居住,2022年全年報稅身分就是美國稅務居民aka美國人,因此可以使用買賣居住房的exclusion
B. 買賣房產:無論房產是在台灣美國,都適用primary residence capital gain exclusion,個人25w美金/夫妻50w美金
C. 使用exclusion的條件是,五年時間內作為主要居住地的時間滿兩年。
如果自住房是在台灣,因為5月買房當年10月就出國了,沒有住滿兩年不符合要求。這不能prorate,兩年時間沒有住滿就是不行。
D. 稅率,long term capital gain rate 20 %,但因為你賣台灣的房產也會被台灣國稅局徵收稅金,被台灣國稅局徵收的稅金可以列為foreign tax credit 來抵免美國稅金。
總結簡單一句,你可以使用capital gain exclusion, 但因為沒有住滿兩年所以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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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一下我是2021年五月買房, 2021年10月來美。
-relocation/
像我這不只能否算 job relocation 所以可以partial e
xclusion.
不過能用foreign tax credit 來抵免美國稅金 可夠了
,因為台灣的房子賣了要繳45% capital gain.
請教預售屋的買賣,美國稅務要怎麼認列呢?獲利有需要
繳稅嗎?謝謝
Job relocation 可以用partial ex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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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人多的地方不要去」適用於美元嗎?看到很多推文拿2008年的情況來當例子, 就我個人看法, 這是錯誤的例子, 你可以拿2008年的股市房市甚至是金融情況來類比並且推估目前2022年的情況, 的確有很多類似之處, 但是2008年的美金跟現在2022年的美金地位是完全相反,41
Re: [新聞] 熬5年才能賣 衝擊炒房客不要亂教 這種已經簽好合約 拖時間過戶去避開稅金的 都已經被國稅局認定 實質逃漏稅 要補稅而且罰錢 以前的案例 稅局掌握到,甲乙雙方在2012年8月就曾立約,約定先簽訂租賃契約,乙並先付給甲100萬7
Re: [北美] 在台灣長期使用美國信用卡/帳戶的可行性報稅季節來了, 想請問綠卡或是公民的鄉民們 搬回台灣之後如果在美國和台灣都有收入的話大家是怎麼報稅的呢? 我在美國有被動收入, 搬回台灣後的情況會是: - 股利(主要收入來源之一) - 房租(主要收入來源之二)3
[北美] F1 轉換至 H1b 報稅 身份認定寫在 2021 / 2 / 5 我不是稅法相關 所以可能認定錯誤 歡迎討論 結論 : 如果你跟我一樣之前是碩士F1簽證,接著OPT工作,然後十月轉H1b,並還沒有綠卡。 隔年報稅,不能使用Turbo Tax,也不是Resident Alien,必須使用1140NR 報稅,例如軟